某個周末的早上,黃少天将處在溫暖被窩中的鄭軒拖了出來。鄭軒頂着一頭亂糟糟的頭發,睡眼朦胧地問他:“黃少怎麼了?又發生什麼事情啦?”黃少天好像真得很着急,就差沒原地團團轉了:“怎麼辦怎麼辦?隊長的生日快要到了,但我還是沒想好給他送什麼禮物。你呢你呢?你打算送什麼?”
鄭軒翻着白眼開始思索自己給喻文州買了什麼,因為剛睡醒,這樣的狀态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唔……好像是款護手霜,高級版的。”“好啊!你小子準備禮物,居然都不先跟我說一聲!”黃少天強行将他拉出了房間,“趕緊洗趕緊洗,洗完了陪我出去買禮物,将功補過。”
鄭軒逛街的功夫和他的鬥志一樣,一向不怎麼在場。他恨不得從第一家店一路坐到最後一家店,但是商場裡沒有座位,也隻能一路拖着□□行走在街上,靈魂早就不知道遊離到哪裡去了。
黃少天逛了一早上才挑好了生日禮物,那是一支墨色鋼筆,拿在手上頗有些重量。其實商品店裡還有一緻天藍色同款的,恰好和藍雨的顔色很搭,但他覺得沉穩的墨色更合适喻文州,于是掏錢買下了這一款。
鄭軒背着雙手在旁邊跟了一路,看到眼前的人拿着生日禮物,開心得快要一蹦三尺高,又翻了一個波瀾壯闊的白眼:“所以說你大清早的把我叫起來幹嘛,我又沒起到什麼作用,真是壓力山大啊。”
黃少天沒理他,保持這樣的心情一直到了二月十日。喻文州過生日那天,隊員紛紛拿出了自己提前備好的禮物,黃少天排在最後一個,掏出墨色鋼筆的時候還有點小心翼翼。喻文州看到第一反應是有些驚訝:“怎麼忽然想到要送我鋼筆了?”
“哎呀哎呀,隊長你沒注意嗎?”一日之計在于念叨,他又開始了一天内最重要的事情,“你用的那支鋼筆還是訓練營的時候我陪你買的,辛辛苦苦工作了将近十年,前面的筆尖都被完全寫彎了,你也該換新的了。”
喻文州還真沒注意過,不過生日這天能夠收到黃少天的禮物,總歸是開心的。他微笑着接過了這支鋼筆,卻在碰到禮物的瞬間看到了對方手上的一個黑點。黑點的痕迹不大,更像是自己本身長在了肉裡,如果不細看,根本不會被人發現。
他自然還記得這個黑點的來由,若幹年後的黃少天依然還是少年心性,更何況那個時候。當時那人吵吵嚷嚷着非要看自己的筆記本,喻文州下意識地想要護住,結果捏着的鋼筆不小心紮進了對方的肉裡。傷口倒是沒流多少血,隻留下了這個小小的痕迹,仿佛是要見證這麼多年以來他們之間的打打鬧鬧。
“還疼麼?”他低頭看了一眼,又擡頭望向眼前的人。黃少天被這句話問得一臉懵逼,直到看到他的動作,這才明白問的是手上這個可以忽略不計的黑點。“早就不疼啦,隊長隊長,你知道我這人皮糙肉厚,上刀山下火海都不會有感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