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我還是年紀太小了,根本不懂人情世故。
我這樣一個算是留守兒童,家庭條件不好,又沒有父母護着的女孩,怎麼會讓一個道德品質本來就有瑕疵的老師護着你呢?
别人都巴不得讨好老師,給老師家裡送禮。
可我當時,什麼都沒送不說,我還不是她從一年級就帶出來的原生學生。
再加上,她本來就不喜歡我。
我還記得一次上課,因為我坐在後排,看不清黑闆,整個一節課下來,我都沒看清,我眯着眼,很煩躁。
當時,我還不清楚我是近視了。
我姥爺就有眼疾,一隻眼完全看不清,另外一隻眼是高度近視。所以我媽媽的眼睛也遺傳了我姥爺,到我這裡,其實我是有一點先天近視的。
但是當時近視的程度不深,加上我從小就個子矮,座位一般都坐在前面,當時還沒意識到自己看不清的問題。
那時候剛好六年級,眼睛就好像突然一下子就模糊了。
我能聽清楚潘老師講的什麼,但是她在黑闆上寫的字,畫的圖,我是一點都看不清。
那種竭力想要看清的感覺真的很累。
她在講台上滔滔不絕,我累得在下面揉眼睛。
這個小動作被她看到了,就把我叫到黑闆上回答問題。
我乍一被叫上去,還有點懵,所以她問的幾個問題,我都沒反應過來。
她整個人都很煩躁,也沒耐心,訓了我一句:“全班都聽懂了,就你沒懂。”
之後,潘老師摔了教鞭,轉身就走,然後讓班裡的女班長教我。
女班長拿過本子教我的時候,她居然還很詫異地問了一句:“你不是會嗎?”
我淡淡的“恩”了一聲,也沒解釋我看不清的問題,沒跟任何人解釋。
我當時還以為,我是不是晚上沒睡好,眼睛才會模糊。
後來我回到家之後,告訴了我姥姥,我說我好像看不清黑闆了,就是離黑闆也不算遠,好像看不清了。
那時,我姥姥才意識到我可能是近視了。
我們那小山村,這方面的教育極度匮乏。我當時也是第一次懂,原來這種就叫做近視,需要戴近視眼鏡才能看清。
說回女班長,這個女班長的父親是我們學校的體育老師。女班長平時比較受寵,學校老師都喜歡逗她。她學習成績也是班裡第一,所以即便她不是堡裡的學生,潘老師也很照顧她。
當然,女班長的父親雖然是我們子弟小學的體育老師,但是我不算特别喜歡他。
我記得兩件事,一件事是上他的體育課時,我背着我奶奶給我手工織的斜挎包,那個斜挎包就巴掌大一點,像一個上衣兜一樣,不是那種很誇張的包。
那個大小,放到現在來說,都裝不下我的紅米手機。
我們小學的體育課,一般就是自由活動,也很随意。
他原本可以教育我,上他的體育課不許背這個包的,但是他卻用極度侮辱人的字眼,當着全班同學的面說:“你知道都什麼人帶着這種包嗎?街上的那些小姐,就背這種包。”
從那天開始,那個小包就被我收了起來,再也沒拿出來。
我不喜歡這個體育老師,還有第二個原因。他喜歡用我來鞭策他的女兒。
學校的數學競賽名額和各種演講名額,一般都會給他的女兒。教師子女在我們那樣的小地方本來就有很大的優待。
我們班上,剛好還有兩個教師子女。所以,這種競賽就安排她們兩個去了。
當然,女班長确實成績很好,另外一個教師子女稍微遜色了一些。
這種名額本身也不會落到我頭上,再加上我也不是特别争強好勝的人,出去考試這種事,就算把名額給我,我都未必願意去。
最後她們兩個的數學競賽成績不算太好,在鎮上一衆山村小學裡的評比裡,有點落後。
體育老師教訓他的女兒時,非要拉上我,他說:“當初還不如就讓明意(我在本文中的化名)去了。”
女班長當時輕嗤了一聲,一臉不屑:“就憑她那熊樣的?還不如我呢。”
體育老師聽到女兒的話,居然還能笑出聲來。
有一說一,我學習成績确實不如她。但是以我為例,捧一踩一這種行為,讓我感到非常不舒服。
後來我才明白,有些家長隻要給老師一點好處,老師是真的會在各方面都照顧你。
甚至于,要教訓這個孩子的時候,她都會覺得拿人手短,怎麼也得寬容一點。
何況,我自己都承認,當年我的思想,的确是有了一些變動。而手下學生一丁點小小的改變,都是逃不過老師的眼睛的。
不過,我喜歡的不是學校裡的男孩子,我當時喜歡一個我繼父這邊的親戚,算是我的一個遠房繼堂兄。
我後來回憶起這段的時候,我總在想,我真的喜歡他嗎?
好像也沒有多喜歡。
少時的心事,是在其他女同學問你的時候,你也需要一個答案,一個你也喜歡什麼人的答案。
我喜歡寫日記。
我把好不容易攢下來的一點零花錢拿了出來,去附近的文具店,買了一個對當時的我來說很貴的、帶密碼的日記本。
我在日記本裡,把這段懵懂無知的感覺,寫了進去。
我很慶幸,我沒有寫這個人是誰,也沒有寫他的名字。
所以,當我姥姥拿鉗子,暴力弄碎了我的密碼日記本時,那個人的名字,還是深深藏在我的心裡。
我姥姥問我,喜歡的男孩子是誰。
而我當時看着那碎成紙片的日記本,心疼得說不出話來。
那個筆記本八塊多,對當時的我而言,算一筆巨款了。
我當然不會回答,我隻會哭着痛訴,痛訴姥姥不該弄碎我的日記本。
這事最後,當然不了了之了。從那之後,我就再也不想偷偷寫日記了,我連寫日記這種事都很厭惡。
除非是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非逼着我寫日記,我才會應付一下差事。
老師布置下來的日記,寫出來的東西,是給老師看的,是沒有靈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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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小升初考試之前,男同學間再一次傳,說隔壁班那個喜歡我的男生,又寫了一個情書給我。
那個情書裡寫什麼,我沒看到。
等我知道這件事的時候,那個梁某某和班裡的其他兩個男同學,一直在争搶着這個東西,鬧起來的時候,就差動手了。
梁某某懷恨在心,要搶走這個情書告訴潘老師。
而我們班的男班長,跟那個寫情書的男同學是好朋友。他不願意讓這個事情牽連到自己朋友,所以從梁某某的手裡搶過來,撕個粉碎,然後丢到牆外的垃圾堆。
沒有了證據,梁某某依然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