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法曹說到最後心中生出些許悲涼。
“若由我們而始,也可為後人所鑒。”
柳宗元泛起笑意。
“能改善些許也是好的。”
楊法曹也不再回答。
他們又一同看了近日的新案,辯明律令适用。楊法曹推案細緻缜密,柳宗元與之相談暢達,不覺又過了半個時辰。
早晨的日光灑在法曹的青袍,這樣的場面讓他想起了許多人,還有那些熟悉的面容,他們一同察視百官。他當年在座上擡眼,也能看見同僚如此。
有回劉禹錫和韓愈談到兩個犯事的官員,韓愈又是話匣子一開就停不下的,二人便一直論辯到中丞處。上回他與劉禹錫在驿館談及此事,他們還能會心一笑,不知連州事務是否也如此繁重……
“此案我們想準竊盜處置,計所獲财物,李貴徒一年,餘下之人……”
楊法曹正說着前日的案子,門外小吏卻急着喚他。
“楊法曹——”
小吏入門見狀,又喘氣行了禮。
“使君也在。”
楊法曹問道:“何事?”
“依使君、法曹之命,略賣的,方才捕了兩個,質賣的……有些人家已經主動放歸了孩子,也有同意孩子役身折酬的,隻是有幾家人,不松一口氣,也不願來衙裡。”
“我原先想也是他們最難捱,帶我過去,我親自與他們說。”楊法曹起了身,“使君,公務在身,我先行告退。”
“質賣積弊已久,政令初行,他們見突然來了官人,也許覺得我們唐突,未解其中原由,我們還是與人說清才好。”柳宗元看向他們,“以傭除本是我的意思,你們也帶我同去吧。”
黃家離官衙不遠,看這屋舍,也是柳州城内家底不算太薄的。柳宗元路上聽他們說,這家人共有奴四男三女,奴婢原來分屬三家的孩子,都是良人。父母親戚還不上錢,把他們質到黃家,超過還錢之期,他們成了黃家奴婢。這些孩子在黃家長則十年,短則六年,都沒與親人再見面。
柳宗元在斷獄理案、清點戶數時,才得知柳州有這種質賣之俗,屢禁不止。律法有言,不可以良人為質,于是他下令革除。本朝《雜令》有役身折酬的先例,《雜律》也有“計庸以當債直”之言,柳宗元便以一日三尺庸為工錢标準,在州縣各地推行。質賣并非幾家幾戶之事,許多人不知此舉犯禁,如今因此才知。
他們與黃家大緻做了和談,其餘幾家,和他們相商後,同意了折酬和放還,柳宗元也出了私錢相贖。
依小吏從官衙帶來的簿子所載,加上今日所釋之奴,短短八日内就共釋五十六人,各縣人數還未統計,應當也不少。嶺南略賣也不在少數,中原甚至有人專來此地買賣。本是人煙荒蕪之地,戶中人數因此減少,耕田務農失力,農戶困苦,州中稅收緊張,官民嫌隙漸生,實在是一環接一環的問題。政令下達是其一,實際執行、安撫百姓又是另一回事,如何能讓人信服官府,還有許多事要做。
柳宗元看見,這些為奴婢的孩子大都很瘦,一看就是常年饑餓勞累所緻,皮膚蠟黃,筋骨凸顯。他們被小吏帶走時還不知外頭發生了什麼,茫然地望着街道,令人十分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