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應看着靜雲臉色幾變,起先是不甘、憤恨,最後隻餘頹敗,唇上一絲血色也無,沈應想着當日在窗下聽見的言語,再試一句,“你從前就知道。”
撐在地上的手一顫,她再也跪不住,歪着身子坐在地上,臉上慢慢浮現凄苦之色,凝在眼眶中的淚,止也止不住。
一滴兩滴,似流不盡。
看來有苗頭了,沈應欲要言語,再詐她一兩句,卻聽她啞着聲,“大人…可曾聽說過典妻?”
“…此等惡習乃是前朝遺禍,齊朝律明令禁止,隻是南方一帶還是有人暗地裡買賣,屢禁不止,”男子沉聲,顯然對惡習深惡痛絕,“…我亦有所耳聞。”
南方一帶,前朝盛行典妻,将妻與人,齊朝立國,今上厭惡此等惡習,故而齊朝有法令予以嚴禁,然山野民間卻還見蹤迹。
靜雲恍惚一笑,似想起了什麼可恨的事,“是啊,齊朝律禁止,官府抓人…又哪能真的禁得了…”
沈應一震,向前踏了一步,“你是說”
“…說是典妻,不過是好聽點的說辭……說白了…是租女子的肚皮…”她摸了摸肚腹,“…留子不留妻。”
殷實的人家,自然走不上典妻這一途。
靜雲家裡祖上還是殷實的人家,田産豐厚,家底也足,到了她爹那一輩,遇上百年難得一見的旱災,祖宅不得不賣與别人,祖上攢下的田産幾乎敗了個精光。
偏偏她爹年輕時沾染壞習氣,喝酒賭錢一樣不落,家裡越發差了,手裡有幾個錢,還能寬限幾天,等到家徒四壁,債主便上門讨要,從兒時記事起,靜雲見得最多的,就是讨債兇神惡煞的債主和抱着自己默默拭淚的娘。
她那懦弱無能的爹,債主一上門,便扔下妻子和女兒,要等到晚上,才會蹑手蹑腳順着牆根溜進屋,喏諾地向妻兒賠不是,賭咒發誓再也不賭,幫着收拾一地狼藉——
讨不了銀錢,那些人發起狠來,家裡能砸的東西自然砸個清光。
可等到了第二天,狐朋狗友一招呼,又故态複萌,一心要在賭桌上翻本。
年複一年日複一日,等到靜雲年歲稍大,她爹漸漸打上了女兒的主意,十兩銀子,将她賣給了城裡的光棍。
原以為離了家,勤快些就能過上好日子,誰知光棍也是個不成器的,抽煙、喝酒、賭錢,跟他爹差不了多少,輸了錢打她出氣,終于連本也輸淨,轉手将她典了出去。
一紙書文,三十兩,典給方員外生兒子。
她流着淚幽幽一歎,“…典肚皮求香火…若生了女娃,是要溺斃的…”
“典了三年…三年裡…孩子都是一生下來就被抱走了…”
抱走的孩子能到哪裡去?南地一帶,尤諱養女,更何況是典妻生的女嬰。
可憐的娃兒,投生到她的腹中,連抱也不曾就陰陽兩隔,靜雲一想起便肝腸寸斷,柔唇幾乎要咬出血來,心中大恨,“所以我恨,恨我那豬狗不如的夫君!恨把我典去的方員外!恨不得能咬下他們的肉!可我、我又能如何?”
二十歲的光景,娘家沒有人撐腰,便是再恨又能怎樣?她隻能逃。
靜雲原想從陸路逃去端州,又怕方家的人沿途追上,“我聽方員外家裡的下人說走水路極快,便打算偷偷上去端州的船,臨走到底還是放心不下我娘,回了家裡一趟,你猜怎麼着?”
“那個男人竟然将娘也典了…哈哈”她笑得癫狂,笑得眼角閃出了淚花,“前腳賣女兒…後腳典妻…等回去…我娘已死了兩年…”
良久,唇角的笑再也撐不住,靜雲方木然道,“臨走前,我親手放了一把火,他不是喝得醉生夢死麼,送他下去,正好替世間除一禍害。”
沈應沉默良久,才道,“後來你如何到的靜月庵?”
“孤身女子出門在外,不得不小心,我尋思女子身份不便,喬裝扮作了男子,塗黑臉混上船,跟船到了端州。”
“也是運氣好,正好遇上藥堂招工,我在山裡幹活識得幾味藥,後來得了掌櫃賞識,留在藥堂做工賺點銀子過活。”
從前家裡沒有糧食,她也曾上山采野果,識得一些常用的藥草。
“妙雲師太說你夫君姓嚴,又是怎麼回事?”
“那人來藥堂買藥,一來二去看對了眼,我便索性跟他過日子,也算再嫁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