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好朋友,跟他相處真的很舒服,我們很聊得來。
但是我們之間不是互相吸引的,而是我争取來的。
其實有時候人是能感受來另一個人的能量的。
我是上高二第一次見到他的,他挺高,身高應該有一米七八。
我就比他能矮一些。
最開始我隻知道他英語成績很好,經常考一百四十多分。
他的發音也很好,英式美式都可以。
我對英語等語言沒有多少天賦,隻是很羨慕他能沉浸在其中,其實我更佩服他,因為很多事情不是單說天賦就能一下子否定一個人的努力的。
他留着中分,這在高中階段很是少見,皮膚有點黑,看起來還醜帥醜帥的。
我想跟他當朋友,但是他那時候卻感覺我是個奇怪的人,不想跟我有太多交集。
我記得當時很多男生叫他男神,我也跟着叫,他卻一直皺眉,好像很尴尬。
後面我熱臉貼冷屁股,貼的時間長了以後他也習慣了。
他當時在外面租的房子住,我放學也跟着他,他說不需要,我說我出去買東西,順路。
可是有時候我送他回去之後我也不買東西,直接就回宿舍了。
有一次班上辦辯論賽,我其實想跟他一個隊伍,但是他卻在對面。
我頓時感覺沒啥意思了,于是在跟他辯論的時候直接認輸了。
其實我在班上還是有影響力的,班主任經常跟我開玩笑。
我記得高一的時候,我即便是在學校住宿早上也起不來。
我起床之後洗臉刷牙,然後跑到教室去,經常是踩着最後一分鐘的鈴聲進了教室。
可是班主任,那個班主任是生物老師。
他就說我時間還卡得準,讓我站在外面上早讀。
我也是個硬茬,本來認個錯就能進去,但是我直接就出去了。
後面習慣了之後老師也不管我了。
班上同學還以為我是故意的,但其實我是早上起床,鈴聲響了之後總是在心裡默數一分鐘,這就耽誤時間了。
我的行為和性格吸引到不少同學關注我,所以我認輸的時候班上噓聲很大。
因為沒有人喜歡一個服軟的人。
但是他很高興,我在那一瞬間提供了情緒價值。
我後面還在體育課上跟他打乒乓球,後來習慣之後我倆就聊得多了。
下午放學吃飯的時候,我倆就出去,在他租住房間巷子外面那家飯店吃飯,裡面有炒米飯,炒細面,還有面。
我們還喜歡吃一家黃焖雞米飯。
我倆吃飯很有意思,經常是一段時間就吃一家,吃煩了再去另外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