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隻能敷衍:“我不喜歡他那種長相。”
“趙醫生長得哪兒差了,你前男友不也這個類型嗎?”許翩翻了個白眼,“既然如此,你跟我說說,你喜歡哪種長相。”
或許是鬼迷心竅,林霜羽從手機的私密相冊裡翻出一張很久之前在東京街頭抓拍的,陳夢宵的側臉,朝她遞過去:“這種。”
“這是哪個網紅?還是新出道的愛豆?”
“都不是,你覺得怎麼樣?”
許翩無語:“瘋了吧?這一看就是個玩咖啊,睡前拿來做做夢得了,真上頭了有你受的。”
菜品陸續上齊,壽喜鍋端上來,咕噜咕噜冒着泡,香氣四溢。
林霜羽決定暫且不回複。
一擡頭,撞上陳夢宵的視線。
手機被随意擱在桌邊,屏幕還亮着瑩瑩的光,微信消息還在一條一條地堆疊,而他置若罔聞,視線輕飄飄落在某一處。
林霜羽垂眸,發現他在看自己手機上挂着的禦守。
結緣守,顧名思義,求的是緣分,是戀人。
陳夢宵回憶幾秒:“是我送的?”
“……嗯,挺好看的,我就挂着了。”
“靈嗎?”
林霜羽看着他,心頭無可避免地湧上酸澀,半晌才說:“靈吧。”
“是麼,”他笑了聲,“那你怎麼還單身啊。”
單身兩年而已,很久嗎?
林霜羽很想這麼反問,可理智已經搶先一步回答她:是,很久。
于她而言,每天最放空的時刻就是地鐵上的通勤時刻,可以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做,隻是站在車廂的某個角落裡發呆,看着眼前形形色色的人群——西裝革履的男人在電話裡焦頭爛額地詢問策劃書為什麼又沒過;打扮體面的年輕母親在高聲責怪身邊穿着校服的男孩;抱着公文包的年輕白領将腦袋靠在扶手上,滿臉疲倦。
地鐵飛馳而過,一切都像是開了倍速,愛與不愛也是。
兩年的時間足夠戀很多場愛,分很多次手,亦或和某一個人修成正果。
最後林霜羽也跟着笑笑:“可能是緣分還不夠,而且我現在已經習慣一個人了。”
話題被輕輕揭過,陳夢宵哦了一聲,沒有多問,顯然對于她的感情生活并不在意。
除了自己的感受,他好像對什麼都不特别在意。
他活得太自由了,自由到令人嫉妒。
居酒屋淩晨兩點閉店,将近一點,他們吃完,林霜羽起身買單,陳夢宵沒推辭,晃了晃梅酒裡未融化的冰塊,對她說:“ごちそうさまでした。”(多謝款待。)
等她從前台結完賬回來,玻璃杯裡的梅酒已經空了,兩個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孩站在桌旁,緊張到手足無措,而陳夢宵單手支着下巴聽她們說話,時不時回幾句。
氣氛似乎很好,因為女孩的表情逐漸放松下來了。
林霜羽走近時,女孩剛拿出手機,點開自己的微信二維碼,小聲問他:“能不能加個微信呀,有空一起出來玩。”
沒有同意也沒有拒絕,陳夢宵指了指她的方向,話裡帶笑,遊刃有餘:“你問她,能不能加。”
女孩這才意識到她的存在,臉瞬間紅透,支支吾吾說了聲“不好意思”,拉着同伴快速離開。
這一幕讓林霜羽想起離開日本之前的那個晚上。
那趟旅行的原計劃隻有15天,因為陳夢宵,被她一再拖延,直到不得不走。陳夢宵那群朋友知道了,還專門抽時間給她辦了場送别趴。
當時她跟那些人已經算是熟悉,相處時不再拘束,天南地北地閑聊,除了仍然回答不出來,“你跟陳夢宵到底是怎麼在一起的”。
其中一個叫Amy的中國女生正在跟人聊Line,突然扭頭問她:“你們昨天去京都啦?”
林霜羽搖搖頭,Amy遞過手機,向她解釋:“我看陳夢宵昨天發了新動态,定位在京都,而且現在剛好是寒假,還以為是跟你一起去的呢。”
林霜羽低頭,匆匆一瞥那條動态,是他跟朋友跑去京都泡溫泉了。與此同時,她意識到,無論是Line還是微信,她沒有陳夢宵任何社交軟件的聯系方式。
明天她就要離開日本了。
找到陳夢宵的時候,是在一個沒人的空房間,他盤腿坐在柔軟的地毯上,微微彎腰,握着鉛筆在白紙上寫寫劃劃,側臉在燈光的籠罩裡很溫柔。
所有人都在外面嬉笑玩鬧,他卻一個人躲在這裡。
林霜羽走近,有些意外地發現,他在嘗試畫分鏡手稿,并且已經初具雛形。
察覺到她的靠近,陳夢宵擡眼:“怎麼了?”
她突然說不出口,迂回道:“沒怎麼,就是到處找不到你,過來看看。”
他放下手稿,懶懶問:“找我幹嘛?玩得不開心?”
“也不是,”林霜羽看着他的眼睛,盡量不帶任何私人感情地問,“對了,你有注冊微信嗎?”
“有,但是不常用。”
“加一下?”她拿出手機,“如果以後你回中國,我請你吃飯。”
筆尖在指間轉過半圈,陳夢宵不鹹不淡道:“我不差你一頓飯。”
林霜羽自動将這句話理解成,到這裡就好,沒有必要再聯系了。
因此她配合地說:“也是。”
話題至此結束。
不甘心當然有,可是又能怎樣呢?他們分明就是活在不同世界的兩個人,走的每一步路都不可能重合,從頭到腳都寫滿了不般配,注定無疾而終。
後來玩遊戲時,她抽到大冒險,指定在場一位異性共同完成pocky game。她别無選擇,隻能指定陳夢宵。
直到現在,林霜羽仍然記得那根pocky是抹茶巧克力味的,也記得陳夢宵不情不願地咬住pocky另一端,對她強調:“我不喜歡巧克力。”
倒計時開始,在大家的起哄聲裡,他們共同吃掉了一整根pocky。他的眼神、呼吸、香水味,在偌大的公寓裡萦繞流動,讓她頭昏腦漲,心跳加速。
最後一口恰好是他咬到的,短短一截pocky被他咬在齒間,卻遲遲不肯吃掉,林霜羽靠過去幫忙,一不小心碰到他的嘴唇。觸感柔軟,溫熱。
感官被無限放大。
衆目睽睽之下,陳夢宵摁住她的後腦勺,吻了她。
巧克力在彼此的唇舌滋養中慢慢融化,他的吻并不溫柔,更不禮貌,像極了某種粗暴的調情,讓人呼吸困難,難以招架。
不願意加她的聯系方式,卻和她接吻。
周圍的起哄聲調笑聲更大了,還有人笑嘻嘻地拿出手機拍照。沒人覺得不對勁,因為他們本就是“情侶”。
吻越來越深,理智越飄越遠,連身體的支配權也被一并剝奪,直到陳夢宵松開她。
“你用什麼牌子的唇膏?”指腹蹭掉嘴唇上的濕潤,他随口點評,“太甜了。”
音響裡在播一首日文歌,風格偏抒情搖滾,主唱的嗓音很動人,林霜羽日語水平有限,隻聽懂了開頭幾句。
後來陳夢宵告訴她,那首歌的名字叫《カゲロウ》,翻譯過來的意思,是蜉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