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矮子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心路曆程。
從賣第一個妻子時嘗得了好處,到後頭第二個妻子投井自盡,他望着沒滿月的女兒覺得根本養不活(懶得盡力想辦法去養活)。
他辯解自己并不壞,他剛開始想過一條出路——帶着女兒上縣城入贅去,還正經托付過城裡親戚,幫他找個入贅的好人家(親戚就是北巷張氏,企圖與姜家說親,卻恰巧被陳乘風聽着,入贅的事沒說成,還因裝暈,被姜迎花請了大夫過去,倒花了十來文診脈錢)。
入贅之事吹了,劉矮子言說自己實在沒了辦法,女兒那麼小,他又沒奶養不活。
與其爺倆一起餓死,不如各奔前程。
可笑,他竟然覺得把襁褓中沒滿月的女兒拿去‘出手’換錢,還算是給了女兒一份前程。
對劉矮子來說,既不用花心思養孩子,還能賺一筆錢來再買個妻子傳宗接代,多好的事啊!
可惜,他想得太美了。
王多福那個團夥不傻,一個不足月的娃娃,要費心費力養育不說,最終能不能養成還不一定呢!所以一開始他們并不願意收。
劉矮子已經計劃好了,他是一定要賣掉女兒拿錢去再娶的,求爺爺告奶奶讓他們那邊買下不足月的女兒。
經一番商議,那團夥說劉矮子的女兒隻能算個搭頭。
他必須弄一個‘大貨’來。
王多福團夥對于‘大貨’的定義,要麼十多歲的黃花大閨女,要麼沒超過二十,隻生育過一兩胎的小媳婦。
隻要有錢就行,劉矮子滿口應下這個條件。
把閨女交到王多福團夥裡去後,劉矮子回了一趟劉家村,跟村裡人說把女兒送到城中托親戚養育去了,他要外出務工賺錢養閨女。
實則,離村後,劉矮子一直于周圍兩三個縣城裡遊蕩,尋找目标。
可哪裡找得到啊?近處這些地方,他的名聲臭了,平時大閨女小媳婦恨不得見到他繞着走,根本無從下手。
到外邊其他縣城,别人看他遊手好閑的模樣也沒有願意接近他的。
很長一段時間裡,他沒找到下手目标,隻能又求王多福團夥那邊改了改要求,把‘大貨’,改成‘中尖貨’。
‘中尖貨’,指胚子好看的幾歲小女娃,或者四肢健全,智力沒毛病的兩三歲男娃。
劉矮子踩了點,最終在北巷對趙錦心下了手。
前幾次和劉矮子做交易的人去别處‘驗貨’去了,回家探親的王多福臨時接了這條線。
趙錦心在趙家嬌養得很好,皮膚白,身體也健康,王多福對這個‘貨’很滿意,付了劉矮子一部分款,還給了劉矮子一包從府城帶回來的點心,一隻燒雞。
最後約定好,在王多福探親結束,返回府城時兩人碰頭,劉矮子把人帶來取走尾款,王多福架着馬車捎帶着趙錦心入府城。
雖然姜迎花抓到他們那一刻,兩人已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了,但是劉矮子并不認,他覺得錢到手還沒花出去那就是交易未成,他發自内心覺得自己沒做完這件壞事,不能算作拐子,更不能和王多福他們同罪論處。
幸好祁國律法嚴明,劉矮子賣妻賣女為真,又有姜迎花、張桃兒的供詞,明确記載了姜迎花抓兩人時,劉矮子和王多福拐賣趙錦心的已經交易完成了。
府衙斷案的知府又是秉公直斷的人,在痛斥劉矮子:‘虎毒不食子,為何要将未足月的女兒賣于人?’後,堅定地判了劉矮子一個秋後問斬。
如今這時節,劉矮子以及王多福、王多福那個團夥裡的人,都已經下黃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