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字為她已逝生母所取,‘尋’字可為姓,‘尋安’二字,知縣賦予的含義是:尋一安身立命之所。
遷入姜迎花名下戶籍後,兩人成了母女關系,姜迎花可為尋安改名。
姜迎花沒有獨斷專行,她蹲下和五歲的尋安商量了一下。
‘安’字寓意很好,又是她生母取的,姜迎花不打算改換。姓氏的話,如今她已得安身立命之所,便不再需要‘找尋’,因此改為姜姓。
如果安安的生母最大的希望是她此生能夠平安的話,那姜迎花在此基礎上希望她能夠快樂。
“姜安樂?姜樂安?”
念了兩遍,姜迎花不大滿意。
更換戶籍的書吏坐在桌案前靜等,知縣雖未親至,但派了師爺過來,以顯重視。
姜迎花想也想不出,急得掉汗,看向輪椅上的姜承香。
“小妹覺得‘樂’字哪裡不好?”
“一聽便知其意……”沒内涵。
後者不負所望,僅片刻便開口。
“有很多字詞能表達快樂的意思,比如,愉悅、欣喜。”
“不如,取個‘悅’字,愉悅、喜悅、心悅,都可用這個字表達。”
姜迎花覺得好,便問了安安的意見。
“好,就這樣,姜安悅。”
姜家三口自此變為一家四口。
成一家人後,他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拜謝知縣、知縣夫人。
知縣公務繁忙,知縣夫人倒見了姜迎花和姜安悅。
此去江南,路途亦遙遠,想必有很多行李要收拾。姜迎花帶着安悅坐了兩盞茶的功夫,知縣夫人贈了一塊玉佩給安悅,沒忘記知縣叮囑,對姜迎花敲打了一番。
從主院告退後,有丫鬟帶着姜迎花去了安悅在後衙暫居的院落,關于安悅的那部分行李已經收拾妥當了。
姜迎花把那個不大的包裹挎在肩上,揉一揉那顆小腦袋,用大手牽住安悅的小手,“走,我們回家。”
姜老漢和姜承香先一步回家了,姜迎花牽着她不緊不慢地走。
安悅時不時擡頭觀察姜迎花的神色,許久後,行至無人處才鼓足勇氣問:“花花姨,以後……你就是我娘親了嗎?”
姜迎花低頭對她笑了笑:“按戶籍,是的。”
雖然戶籍上如此登記,但是姜迎花并沒有迫切讓她改口的意思。
一句“你不想改口也沒關系,等你适應後再說”還沒說出口,安悅已經緊緊回握住她的手,直直地看着她,清脆地喚了一聲:“娘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