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妖:“……”
小鳳凰捂了捂臉。
亦绯天身邊有小花仙侍立一旁,但她抱着壺對着韶殷的臉發呆發了半個鐘頭,韶殷對她微微一笑,做了個手勢,她才注意到亦绯天的杯子空了,連忙紅着臉飛過去,重新給亦绯天倒滿了茶。
亦绯天幽幽一歎。
看來這張臉還不夠擄獲全部妖族的芳心。
果然各個種族的審美都不一樣,所以離君的臉才是不斷變化的吧。
亦绯天喝足了茶,才慢悠悠道:“但這事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
“還請明主明示。”韶殷嗓音溫和。
“說白了都是時辰的問題,卡對時機這事不用我教吧?”
韶殷聽得怔了怔,亦绯天已經起身,飄然而去。
小鳳凰見狀趕緊把沒啃完的糕點叼在嘴裡,眼巴巴跟了過去。
好久沒來青丘轉悠,這裡還是一脈的山清水秀,亦绯天隻要呆着一會不動,就會有很多靈物被他身上的神力吸引過來。
他伸手拿起一個毛絨球,對方不僅不害怕,還萬分親昵地蹭了蹭他的手指。
小鳳凰就更好笑了,這些小家夥們對他們的領主很是愛戴,小鳳凰在這裡跟個貓爬架似的,不一會兒渾身就爬滿了毛茸茸,此時已經渾身僵硬地站在那裡,生怕它們一不留神爬到不該爬的地方去。亦绯天看得哈哈大笑,不由慶幸自己身上人味太重,無法享有這種福分。
說實話,妖族的青丘已經算是一個界了。
比起繁華的人間,這裡還充斥着上古時期的率真與靈性,像一處未經開采的桃花源。妖族的壽命比人族長上幾十倍,以至于到現在隻換了六代首領。對人類來說,神明不在的這段時間已經是風雲變幻滄海桑田,但對于韶殷來說,三千年不過是他小憩了片刻。
這也就是為什麼說,人族是最需要神明的種族。也是神明最偏心的種族。
需要調整平衡的秩序管理者,最看不得弱小的一塊隻能等着覆滅。哪怕對方依賴祂依賴得過分,祂也忍不住偏心一點,再偏心一點。
他們很弱小,但是他們總能不經意間打動祂。因為隻有他們才是最容易理解神明的種族。
亦绯天長長歎了口氣。
我該拿你們如何是好?
毀滅嗎?
舍不得啊。
當初舍不得,即使輪回百轉,到頭來也依舊舍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