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樂一拍驚堂木,沉聲道:“說說,你倆為了何事争論不休?”
農夫被驚堂木的聲音吓得身子抖了一下,轉念想到大家都說新縣令是個好官,于是壯着膽子,道:“禀大人,草民名叫李四。”
李四穿一身半新不舊的粗布短打衣服,袖子稍微有點短了,袖口已經磨得起毛,腳上穿着麻鞋。因常年下地做農活,膚色曬得黑黃。安嘉樂眼尖,甚至能看見他的手指甲縫裡還藏着黑泥。
安嘉樂溫和道:“李四,你繼續說。”
見大人如此和氣,李四有了底氣,繼續道:“前些天,我娘身子有些不舒服,那會兒家裡正夏收,我每天起早貪黑,忙着搶收莊稼,實在沒功夫帶我娘去看大夫。并且我娘又說她病得不嚴重,于是我就随便弄了點草藥叫我娘先吃着。”
“嗯。”安嘉樂點點頭。
鄉下人家基本都是這樣的,很多人生了小病,甚至都不願意吃藥,硬生生熬着,熬個幾天就好了。有些講究一點的,會自己采些常見的藥材,回家煮來喝。隻有生了大病,普通的草藥沒有效用,他們才舍得花銀子去看大夫。
李四:“等忙完地裡的活兒,才發現我娘病得越發厲害了。我趕緊請了大夫來看,大夫說拖得太久,需要吃貴一些的藥材。我特意起了個大早,抱着家裡最好的一隻雞來城裡,想換些銀錢,好給我娘抓藥。”
李四手裡沒有雞,倒是跪在他旁邊的店小二懷裡抱着一隻雞。那是一隻母雞,體型肥碩,正高昂着腦袋四處亂看。
安嘉樂看向那隻雞,正巧那隻雞也看了過來。不知道它受了什麼刺激,突然咯咯咯叫了起來。
吓得店小二趕緊捏住了母雞的嘴,不讓它再叫,同時大聲反駁道:“大人,李四他在胡說,這明明是我們酒樓裡的雞!”
安嘉樂拍了一下驚堂木:“先讓李四說完。”
李四:“我抱着雞在街邊等了半天,沒人來買,我又急着給我娘抓藥,隻好随便找了家酒樓走進去,問他們要不要。”
李四說到這裡,看向一旁的店小二,氣呼呼道:“他說店裡的雞不夠了,正打算買,但他做不了主,得抱進去問掌櫃的拿個主意。”
“我相信了他,他抱着雞去了後院,回來後說掌櫃的沒瞧上,把雞還給我,叫我快走。可是,他還回來的并不是原先那隻,于是我就跟他吵了起來。”
“大人。”李四一邊說一邊用手比劃着,“他還回來的雞很瘦小,遠遠比不上我那隻。我不服氣,說他調換了我的雞,他死不認賬。我氣極了,沖進酒樓的後院,那裡有一個籠子,裡面關着幾隻瘦雞,我的那隻也在裡邊,格外肥大,我一眼就認出來了。我趕緊打開籠子,把自己的雞抱出來就要走,店小二卻攔住我,說我搶了他的雞。”
“我倆在酒樓裡争來奪去,險些打起來,這時旁邊有人提醒應該報官,于是我就壯着膽子,揪着他來了衙門。大人,求大人一定要給我作主啊!我娘還等着我賣了雞好抓藥救她的性命呢!”
說完,李四呯呯呯磕了三個頭。
店小二見狀,連忙跟着也磕了三個頭,道:“大人,你不能聽信他的一面之詞啊。這分明就是我們酒樓裡的雞,他卻耍賴說是他的,就是眼饞這雞肥碩,可以賣個更好的價錢。”
“他抱來的是一隻瘦雞,卻搶了店裡的肥雞。這樣颠倒黑白的事,小人今日也算是見識到了。”
店小二說着說着,擠出幾滴眼淚,看向李四,說道:“我知道你救母心切,可我隻是一個小夥計,根本做不了主,你換了店裡的雞,回頭我怎麼交待?”
剛一開審,就有百姓圍過來看熱鬧。聽完兩人的話,他們議論紛紛,猜測究竟誰說的才是真的。
店小二一邊抹眼淚,一邊面向衆人,試圖争取更多的支持:“大家瞧瞧,這雞肥碩,再看李四這一身,顯然家境不太富裕,他家能有多餘的糧食喂出這麼肥的雞嗎?”
“我們酒樓每隔十日會買些雞回來,關在後院的籠子裡養着,客人想吃雞了,現抓現殺,這樣做出來的雞肉才新鮮美味。為了防止雞掉稱,每天都喂它們吃稻谷,吃得飽飽的,否則也不能長這麼肥胖。”
“李四,你說這隻雞是你的,你有什麼證據?”
李四急了,急得臉都發紅,大聲喊道:“這就是我的雞,還需要什麼證據,難道我還能在雞身上寫我的名字?再說了,它身上也沒有你們酒樓的名字!”
店小二絲毫不怕他,大聲吼回去:“這是我們酒樓裡的雞!”
李四:“是我的!”
店小二:“是酒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