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看見馬修·布朗那張臉可太特麼醒神了,剛睜開眼的李斯有點懵逼,結果就是立馬一拳揮了上去。
馬修熟稔地向後躲開。
“抱歉,腦子有點不清醒。”
哪怕又在異世界活了二十幾年,他仍然不習慣醒來後旁邊站着個二比看他起床。
李斯打了個哈欠,感覺自己胸口隐隐作痛,才發現讓自己胸口這麼悶痛的元兇正在地上翻滾着露出白色的肚皮嘤嘤嘤。
他晚上沒有睡好,半夢半醒的,總感覺有點喘不上氣。
嘤嘤怪像隻貓似的,團在了他的胸口睡覺,李斯推了一把,然後繼續睡。
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家夥就又上去了!
哼,妖狗。
馬修換了套衣服,挺俊。
有錢買狗,沒錢買衣服。
指不定是因為買了狗才沒錢買。
李斯懶得想下去,簡單地幹了個飯,然後出去遛狗,準備回來之後拉馬·苦力·修一起給嘤嘤怪建個窩。
美好的一天從遛狗開始。
周六是不可能工作的,隻有拼命吃喝玩樂這樣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馬修是巴爾的摩精神病醫院的護工,李斯是霍普金斯大學的助教。上帝保佑,他們都有非常光明的未來。
要說馬修最後還是成了精神病院的護工,隻能算是興趣使然。雖然這玩意兒在李斯有意無意的調教下,逐漸長成三觀正常的貴物,但醉心獵奇的個性仍然沒有改變。
況且布朗夫婦也是極其開明(心大)的家長,隻要不往家裡要錢,不往局子裡蹲,不随便飛粉,那就随便馬修幹什麼。
如此縱容的環境之下,再加上馬·宅男·修不喜歡離家太遠闖蕩。
既能近距離接觸變态滿足好奇心,又可以固定蹲守一個地方不動的工作,大概也隻有精神病院護工了。
至于李斯,則是感覺自己沒什麼特别擅長的東西。隻能好好學習,混個助教拿份工資,順便錯開能夠在學校裡遇見漢尼拔·萊克特的時間段才能生存下去的樣子。
雖然還是遇見了兇神那麼六、七、八、九次,但名片還沒有開始印,頭也還在脖子上。
倒是沒什麼大不了的。
……
“FBI有夠社畜的啊,都周六了還不能放假。”李斯隔老遠看見一棟房子被警戒線封鎖,蒙着白布的擔架被一個個擡出,頓時有些不淡定了。
“可憐。”李斯探頭看了看,其中貌似沒有威爾·格雷厄姆。
内室地闆的縫隙裡滲出暗色的血迹,門口殘留着幾個型号難以辨認的彈殼,沒留下什麼奇怪的“屍體工藝品”。
隻有橫七豎八的死人,看起來特别普通。
不是大案子。
至于命案這種平凡的事情,巴爾的摩的犯罪率久居漂亮國市州首位。時不時就會來個幾出,李斯先前郊區房子的草叢裡還會自動生成帶血的電鋸或者可疑的碎布片呢。
隻要不直接舞到他的頭上,他倒是淡定得很。主要是每個月都有一兩起,早就麻了。
再說,報告了FBI,每次來的又都是那幾個固定的轄區探員,次數多了人家看他的眼神都有點不對。
蒼蠅不怎麼那啥的蛋不是?
還好,躲在他家附近的爛人在亂扔作案工具的時候應該是被某個記者拍下了照片,發在犯罪揭秘網上引了一波流量。
盡管FBI聞訊把那人逮走了,但李斯還是搬家了,主要是膈應得很。
又一具屍體蒙着布被擡出來,鮮紅中透着暗沉的血滲出來,白布上漸漸印出詭奇的形狀,人類的輪廓在晃動的血色下越發鮮明。
對同類死亡的特殊感知力讓圍觀人群們心底生出了不舒服的感覺,正常人看見屍體的反應普遍是心跳加快,手掌發冷。因為血液都聚集到腿部,為快速奔跑做好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