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等監護組那三人各自顯完神通之後紮堆離場了,才順帶捎着尼古拉斯回了家。
他們并不順路,但李斯堅持要親自開車把他送回去。他這次不讓尼古拉斯再坐駕駛位了,理由是尼古拉斯還是個小孩子,開快車危險。
嗯……十八歲,沒過生日,還是在讀高中的年紀。和李斯這個已經快奔三的人比起來,确實還是小孩子啊。
尼古拉斯從醫院出來之後情緒一直很低落,李斯說什麼他都一一應了,卻神色木然,像是根本沒在聽。
“會抓到的。”李斯的心情也很沉重,他在車裡找了塊紙片,寫上自己的号碼折好塞進尼古拉斯的口袋裡,還安穩地拍了拍。
“你要是有什麼事情想不明白,就來找我,沒事也能來,除開星期三我都不上班的,很閑。”
“并且,我沒有心理醫生的執照。不要帶有壓力,隻是散散心。車費……你打個電話,開車接你。”李斯覺得報銷這個詞說的不好,飛快地改了口。
“還有弗萊迪·勞茲,她不是壞人。但她可能會過來找你,是你想和她談才去談,否則就讓她打電話給我。”
殺死妹妹的罪犯肯定是能抓到,李斯知道,可他不能直接說出來。
目前的情況是,誰也不知道模仿犯下一次作案是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樣的方式。也不會有人真正在意尼古拉斯作為受害者家屬,會陷入怎樣的困頓。
就算是在美劇《漢尼拔》裡,尼古拉斯這個角色也不過占短短幾分鐘的篇幅,出現、追尋、死亡。這個平平無奇的小角色,芸芸衆生中的一員,留不下痕迹,掀不起波瀾。
李斯卻會感到心痛,他在意這個年輕生命的消亡。下意識地想要向尼古拉斯·博伊爾伸出援手,毫無緣由。
其實在見面之前,李斯根本記不起來尼古拉斯的名字,隻是隐約記得好像有這麼個人,然後死了。
他的安慰像是虛無缥缈的希望,還沒來得抓緊就可能會從指縫碎開,尼古拉斯卻很需要。這種迫切的渴望牢牢綁住了李斯,他會嘗試着讓虛無蛻變成真實。
有一件事隻有李斯自己知道:模仿犯就是漢尼拔·萊克特,是他殺死了尼古拉斯·博伊爾的妹妹,在那個女孩活着的時候掏出了她的肺,再把她挂在鹿角上。
漢尼拔安然自若地讓自己藏在心理醫生與FBI探員之中,饒有興緻地看着自己受害者的家屬做出徒勞的掙紮。
目的很單純,隻是為了挑釁FBI。
就像個頑劣的小孩子随意撈出了缸裡一對金魚中的一隻,按照自己的好惡摳住在空氣中瘋狂顫抖的鰓,用尖銳的小刀在上面又戳又刺,發出咯咯的清脆笑聲。
這個程度,有人大概會覺得隻是金魚而已,小孩子的好奇心嘛。少年人不知道生命的厚重,下手往往是最殘忍的。在旁人看來這種行為既瘋狂又天真,用一句“不懂事”就得以盡數掩蓋。
但遠遠不止于此,這個小孩用指甲撥出了金魚的腸子,猛然拉斷,一圈一圈繞到已然閉合的鰓蓋上。又捏着長長的釘子,把它按照昆蟲标本的樣式紮成了古怪的十字。
然後……他把擺弄得支離破碎的屍身囫囵丢回了魚缸裡,剩下的那隻驚慌地繞着屍體遊動着,反複咽下池子裡漸漸被血液染成绯紅的水。
而他隻覺得有趣,站在魚缸前細細地品味來自低等生物的恐懼。
對于漢尼拔來說,虐殺人類大概和虐殺金魚沒有任何區别,或者有一點區别——金魚是觀賞魚,沒有食用價值,但人是可以用來吃的。
李斯屬于旁觀者,但實際上也與缸裡的金魚無異,隻不過他所在的地方更寬闊、更易于隐蔽。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一隻手把他抓起來開膛破肚,隻為了好玩。
隻是好玩,有意思,好奇。
金魚不能撞碎玻璃,也沒有能力逃離水面在空氣中生存。最好的辦法就是呆闆地沉在水底下,一動不動,免得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李斯也是這麼做的,他從來沒有主動去招惹漢尼拔。但尼古拉斯被人強行拉進了他的容身之所,神經質地在玻璃缸裡四處亂撞,鬧出了不小的動靜。
一直這樣,很快就會被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