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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下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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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并不是單獨和馬修·布朗這個該死的蠢東西單獨吃飯。

貝特曼得知這個消息先是松了口氣,但立刻又警覺起來。

他身上有兩把消..音..手..槍,是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訓。就算又被馬修搶走一把,貝特曼也還剩下另一把手..槍可以用來防身。

什麼?防身!

貝特曼被自己這個想法給弄得有點兒惱怒,他當然一句客套話都不會多說,見面就直接開..槍打死馬修·布朗!說不定隻要他用灰褐色的絲綢布蓋住還在流血的腦袋,把屍體往巷子裡一扔,就會有其他的基佬流浪漢去強..奸馬修看起來還不錯的身體。

說實話,貝特曼是有嫉妒馬修的成分在的,因為他每天都在努力保持均衡飲食,用适度的運動來管理自己的完美身材。而區區一個精神病院的護工,竟然也能在這方面做得相當不錯,隻是比他遜色一些,卻比大多數人要好得多得多。

這根本是沒道理的事情!

貝特曼決心找個暗點的巷子動手,可能就是今晚。

當然,是沒有實現的。

因為貝特曼想要先和李斯一起吃頓晚餐,這種美好平和的幻想終止了他腦子裡所有的關于暴力、血腥與不潔的想法。

他花大價錢提前預訂了一家據說是傳統中式的酒樓,裡面所有的陳設都是實木的,雕龍刻鳳的八角桌上燃着昂貴的東方香料。每一根柱子甚至屋檐上的瓦片都做有抛光設計,在暖黃色的燈光下反射出柔潤暗影。

貝特曼預訂的是這棟樓的最頂層,視野極佳,最重要的是不會有其他人打擾。貝特曼覺得李斯絕對沒見過這種場面,他想看看李斯進來一邊喝酒一邊觀月的震撼表情。

因為貝特曼确信李斯不會有一套合體的西裝足以逃過大堂經理的法眼,男士穿着便裝可不能随便走進頂級的西餐廳。

不過中式酒樓從沒有這種規矩,貝特曼稍微了解到一些,他希望李斯可以在這裡感到放松舒适,自在地感受來自家鄉的文化氛圍。

李斯可能會對此感到驚喜,又或者崇拜,反正是完全正面的情緒反饋。

貝特曼覺得李斯是一定會給他這種感覺的,因為李斯本就是個有血有肉的人,并且因為某種原因而擁有一個真正的靈魂。

李斯不是行屍走肉,無條件地關心其他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沒有成為金錢主義的附屬物品,本身足夠完美而能讓人忽略掉着裝上的一些小缺陷。

反正貝特曼深信自己可以一直幫助他、容忍他、接納他,直到李斯完全蛻變成一個可以帶出去的完美夥伴,在此之前其實最好都待在自己的家裡。

貝特曼住在紐約西品街花園大廈的第十一層,夜晚可以從高大的落地窗看見霓光閃爍的曼哈頓。如果李斯願意,他就可以把他帶回家裡,什麼都不用做,也絕對不會感到無聊。

貝特曼有一整面牆的娛樂雜志、金融雜志、色..情雜志、各類變态殺人狂的電影碟片、樂手惠特曼·休斯頓的所有CD、皇後樂隊的所有CD,全套彩繪的《格氏解剖學》,現代藝術集冊畫,榮格的心理學書刊。

他不可能讓李斯在他家裡感到無聊,而且他可以教會李斯怎樣合理地健身。貝特曼可以在早上做九十個仰卧起坐,一百五十個俯卧撐,然後原地跑步二十分鐘。他其實能做得更多,但肌肉太發達了會把西裝的胸部撐得外擴,反而不美觀。

所以他要殺了馬修,然後把李斯帶回去。

抱着這樣的想法,貝特曼抓着欄杆向下俯瞰,試圖從渺小的人的可悲虛影裡找到他想要的那一個,最好的那一個。

碎發從額間掉下來,貝特曼短暫地恨了一會兒自己毫無作用的發膠,便完全被兩個白色的身影吸引住了,西服,風衣,非常完美,但這種完美讓貝特曼感到空虛。

他難道訂錯了酒店?這兩個人是故意打扮成社會精英的模樣過來羞辱他嗎?

貝特曼閉上眼睛,做着緩慢而持久的深呼吸,他壓抑着自己内心深處扭曲的恨意,直到能夠平靜的開始進行社交。

但是他不能,因為眼前這個人活生生地站在他的身邊,出于真心去叫“帕特裡克·貝特曼”,而不是“馬庫斯·哈博斯坦”、“範·帕頓”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名字。

那麼的真誠,溫和又鮮活。

李斯先去看貝特曼的臉而不是他身上華倫天奴出品的由Alexander Julian設計的混紡呢絨西服,柔軟的暗波點阿瑪尼領帶,拉爾夫·勞倫的淡藍純棉條紋襯衫。

李斯不借助這些來評估他的身價和階層,給他笑容是看清楚了他是帕特裡克·貝特曼,而不是看清楚了他身上的某一件名牌需要花上萬美元。

貝特曼肯定李斯沒有注意到自己穿了A. Testoni設計的鳄魚皮鞋,因為在這短短的他們不曾見面的一周裡發生了可怕而巨大的畸變。

李斯身上動人的純潔性被破壞掉了,他的完美靈魂産生了一個缺口。

他不再随性、自由、無拘無束的快樂,身上穿了體面的定制西服,出自Bill Blass或者Lafont Paris一類的設計師的手筆,他們熱衷于創造這樣典雅的風格,大師之作中的絕妙精品,但壓抑天性。

如果是有其他有錢又英俊的闊佬要和貝特曼争搶,那麼隻有比貝特曼更優渥的家境才能收回即将發..射的子..彈。

如果李斯本身就很有錢,那就糟糕了。李斯很快就會堕落成遊手好閑的富貴婊..子,就和貝特曼身邊品味低劣而又喜好讨論着裝的同事們一樣,無所事事地暴露在空氣裡腐爛。

要阻止這種可怕的變化繼續下去,貝特曼就得使時間停止,把名牌都拿走,讓所有肮髒陰險的人遠離李斯,亦或是直接幹脆了當的殺死這隻将要撞進荊棘的小鳥。

貝特曼覺得李斯是一隻不算名貴的小鳥,但是這隻小鳥的羽毛上承載着其他鳥兒都無法擁有的特質:他每次路過,都可以聆聽一段歡快的歌聲,他們之間是有着緊密聯系的,他們彼此愛護。

可李斯不會隻為他一個人而歌唱,這也是最痛苦的事實。他不能忍受自己壓抑住這份可貴的自由,隻好永遠掐滅聲音的源頭。

貝特曼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一言不發。馬修坐在他的左邊,同樣沉默寡言。李斯坐在貝特曼的右邊,暗中給馬修使眼色,讓他開口說點什麼,以防在等菜的時候冷了場。

馬修領會到這個暗示,左眼眨了兩下,以表示疑惑。

李斯覺得他們小情侶的浪漫月光晚餐根本不該帶上自己這個電燈泡,出于某種微妙的原因,大家都在發呆。冷淡的氣氛讓李斯有些尴尬,所以他主動找了個話題。

“八個攝像頭,你換了手機?”李斯用手撐着臉頰,身體微微傾斜向貝特曼靠過來,從他身上傳渡過來一種貝特曼從來沒有聞到過的淡淡的香味。

像是某種說不清楚的花果香,帶着體溫,暖融融地上升。貝特曼從幻想裡墜落出來,突然感覺到一陣隐隐約約的興奮,但又克制住自己深深吸氣的欲..望。

“是啊。”貝特曼把手機從桌子上翻過來,挪到李斯面前供他仔細察看,“這個款式是鳟魚色的,同系列最時髦的顔色。”

當然價格也貴了好幾倍,最主要的是現在還沒有發行,這是很難得的,以防和其他人買到一模一樣的東西,否則就會被不小心錯認。

就比如保羅·艾倫今天不小心把貝特曼認成了哈博斯坦,這是完全可能的,因為他們都穿華倫天奴西服,戴阿瑪尼領帶。倘若明天貝特曼戴黑色犀角琺琅眼鏡,提瞪羚皮公文包,那他又會可能被認成傻..逼範·帕頓或者紅毛白癡路易斯·卡特羅斯。

這都是正常的社交失誤,并且可以被容忍。

貝特曼殷切地盯着李斯,提醒他把這個時髦的灰色手機舉起來對着燈光看。到了這時候,李斯才發現一點特殊的地方,灰色裡隐隐透出藍紫色的沙質光澤,在蘋果的标志下又組成一個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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