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幹嘛?找死嗎?
盜墓賊心裡發毛,手掌心全都是汗。
眼前的情況已經完全脫離了他對于原本世界的認識。
他不明白怎麼會有随手抽出自己脊骨當做劍的人,也不明白怎麼會有身上所有關節都能360度旋轉的人類,更不明白怎麼會有身體像是充氣一樣不斷漲大最終變成兩米巨人的人。
這些人……真的都是人嗎?
開槍?
開什麼槍?
再傻他們也看出來吳畏是在這群奇形怪狀的人手裡面保護他們。在這種情況下,他怎麼可能會開槍打向唯一一個站在他們這邊,而且看起來還很正常有着人樣子的人?
吳畏:“别廢話!想活着就聽我的!”
他并不指望着邰翰黎出手。
這人在這空擋不拖後腿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夜裡值夜的時候,他叫邰翰黎的名字,即是試探也是攤牌。
說白了,這次的這場遊戲副本,是吳畏的‘懲罰’,是邰翰黎的‘獎勵’。從對方的反應裡,吳畏猜得八九不離十對方應該對于這些是全部都知曉的。
他對于邰翰黎最大的期望就是活着。隻要不主動找死就行。
加上他前兩場遊戲可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在自己的地盤置對方于死地。根本不奢求能和對方好好合作,夜晚攤牌之前,吳畏對邰翰黎的期待值就已經沒有了。他人為,邰翰黎能活着喘氣就已經是不拖後腿了。
進入别墅的晚上第一次談話之後,吳畏發現了一些對方的情緒,自認為自己和他一直處于一種我們都知道了。但是你不說,我也不提的心照不宣之中。
本身吳畏也覺得小小副本,自己能夠解決一切的——在邰翰黎看到黃毛被炸成血泥時候,眼神中露出興奮之前。
吳畏才驚醒,認識到,這人可能連最基本的吳畏對他的要求都做不到。
這人真的是危險且不可控。
邰翰黎并不嗜血。這是吳畏前期觀察這個人得到的結論。因為他不管是任何時候,都講求極緻效率,下手快準狠,幾乎每次都是一擊即中,用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解決擋在他眼前的麻煩。若是他嗜血,那必然得選擇見血多的手段。
那,既然不嗜血,那又為什麼興奮?
隻有一個解釋。這個人不可理喻,是瘋的。
他隻對‘有趣’的事感興趣。哪怕這件事會讓他喪命,隻要‘有趣’他便有可能去試上一試。
簡單概括——這人賊能自己找死。
吳畏不怕他想對他下手,但是卻突然很怕這人自己沒事找事去尋死。畢竟這人真的一直都在尋死的路上。隻不過沒死成,隻不過吳畏和秋平曾經給他制造的危險不足夠讓他産生‘這玩意配要我的命’這種想法。
但那畢竟是吳畏自己地盤,所有危險和殺機何時出現,怎麼出現,都是吳畏自己說了算。而這裡則是别人地盤,吳畏身上還被綁上了邰翰黎死他就得死的同生共死契約。
在如此情況下,吳畏真的是怕了邰翰黎。生怕他一時想不開再主動去尋個死。
于是才有了值夜時候的自報家門。
吳畏也算是對邰翰黎比較了解。太過愚蠢的死路和陷阱應該不至于讓他死掉。但是又因為了解,所以十分擔心他萬一生個逆反心理,就突然連最後那點要死不活的對世間的眷戀都沒有了,就非要不活了。那吳畏才真的是死得冤枉。
對于邰翰黎,吳畏的最高期待以及最低期待就是——維持活着,别死了。
在這種期待之下,吳畏自然就完全沒打算把任何希望寄托給他了。
在把邰翰黎當成‘擺件’的前提下,那剩下能調動的有戰鬥力的也就剩下手裡有槍的盜墓賊了。
他們不需要身手敏捷,不需要心思靈活。隻要聽話就夠了。
眼看其中一個已經吹起漲大了的‘人’甩着鞭腿朝他橫掃,吳畏瞅準機會矮腰躲過,右手伸出去扒拉着那個拆骨頭的人軟綿綿的關節處,控制着對方反掃第三人。
用這個動作把三個人聚在一個點的同時,吳畏高喊“開槍!”
盜墓賊端着槍大汗淋漓,即想聽吳畏的話有不敢真的開槍。雙手顫抖着跟着吳畏的身影在有限的空間内上下翻飛。
在吳畏喊出那聲‘開槍’的第一時間,被吓到了,條件反射扣動扳機。
呯地一聲槍響。
最高大的那個人形晃了晃。
轟然倒地。
吳畏連看都沒看,拿腳踹向‘芭比’。
‘芭比’似乎和倒下那個東西比較熟悉,他倒下的時候吓了一跳。走神的瞬間沒能完全躲過吳畏踹過來的那腳。
吳畏狠狠踹上‘芭比’然後閃身向後,捏住‘骨頭人’的腳踝往後一抽:“開槍!”
砰——
第二聲槍響。
骨頭人應聲倒地,和第一個人還不同,他倒地的瞬間直接全身都散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