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
剛發作時是緩慢的冰冷感,讓他在床上像個僵直的屍體一樣感受着身體裡蟄伏的痛楚逐漸蘇醒,他似逃般跑到院長的房間裡,找到了屬于自己的衣物,從裡面翻出臨走時放進口袋裡的唯一一根半截煙,然後偷出來把打火機。
可這味止疼藥像就此失效,無論如何都壓抑不住,他慌不擇路,把床頭那隻玫瑰花也一并點燃,被焚燒成黑灰的花瓣被他塞進嘴裡,好像隻要有東西能燒穿他的身體,燒光疼痛就好了。
或許這方法真的有用,又或許隻是因為他隻喝了一口摻藥的水,那疼痛在吞下一半玫瑰花後緩慢散去,而他卻徹底虛脫無力,癱坐在走廊。
而那隻黑狗就用爪子抓撓着窗戶,看完了全程。
所以才有了遲霧看見的那一幕逗狗。
于南伸手去找打火機和玫瑰花,他摁下打火機将玫瑰花點燃,甚至都等不及火徹底将玫瑰花焚燒,直接就要把帶着火苗的花瓣往嘴裡塞。
以前生病,病得慘了沒有藥,他也是這樣依靠吞咽些什麼來恢複知覺,有時候是土,有時候是香皂,隻有這種沖壓上來的反胃感才能逼退病症帶來的疼痛麻木。
遲霧連忙伸手去攔他,卻被他在手臂上撓出一片血痕,猙獰恐怖。遲霧眼疾手快地将玫瑰花搶過來,扔到一旁的鐵質垃圾桶裡。
火苗在其中徹底吞噬玫瑰花,而後熄滅最後一點光亮。
“于南。”遲霧幾乎用硬擠的方式将自己塞到于南的懷裡,雙臂緊抱桎梏着他,壓制着他進一步的自.殘行為,哪怕于南根本聽不見,他還是一遍遍盡量以平和清晰的聲音叫:“于南,于南。”
遲霧沒遇見過這種事,他也不知道于南到底怎麼了,他隻是能感覺到于南那根本無從壓制的顫抖,像是人處在極度痛苦下的肌肉痙攣。
于南的意識已經被吞沒,他才是那個抱住浮木的人,手狠力抓着遲霧的後背。
汗水将兩個人都泡了個透。
遲霧任由他抓着自己,手一遍遍拍着于南的背,努力安撫着他。
良久。
于南的顫抖才逐漸停歇下來,可他的身體卻依舊僵硬。熟悉的氣息将他包裹着,是沐浴露的味道。
兩個小孩在空曠的走廊裡,癱跪在地上相擁。
于南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感覺。
他嘴裡一片血腥味,耳旁似是有陣罕見的耳鳴響。他甚至恍惚間以為自己回到耳朵還好使的時候了。
遲霧拍着他的動作始終沒停。
于南如同徹底被釘在那兒了,遲遲沒有反應,隻是随着耳鳴聲逐漸消失,他的身體也緩慢地變得不再那麼僵硬。
他徹底将臉埋在遲霧的頸窩裡。
于南也曾經幻想過。
如果他和别的孩子一樣有媽,他媽會不會在他身上處處作痛的時候這麼抱着他、拍着他的背。
可十四年裡。
他收獲的隻有對幻想的一次次撕裂。
窗外的黑狗在叫。
破曉的黎明光灑在兩人的身上。
“……..于南。”遲霧稍微拉開些兩人之間的距離,雙手捧起于南的臉。現在這張漂亮的臉蛋上沾滿了眼淚,眼眶也是一片紅,嘴唇外還暈開一片血紅,像是被人惡意畫了個不倫不類的妝。
可依舊漂亮。
遲霧替他一點點擦掉眼淚和血。
于南卻莫名陷入沉默,緊繃着臉。
他不習慣這種感覺,被人照顧、關懷。
遲霧什麼都看見了。
看見他猙獰醜陋的樣子,看見他真實的樣子。
于南不喜歡這種不受控的走向,他想好的不過是和遲霧關系近些,他明顯能看出遲霧才是對這座孤兒院、對那個院長知曉最多的孩子,他隻是想套些消息,為了以後的生活做打算,更好趨利避害。
可現在,過頭了。
遲霧将于南帶去個小房間,裡面放置着各種各樣的藥物,不過門是上鎖的,他駕輕就熟地從兜裡掏出個小棍子伸到門縫下,從裡面勾出把鑰匙,然後将門打開了。
他給于南找了止疼藥,倒了溫水,将一切都做的井井有條,好像他才是那個年紀稍大的孩子。
于南一直等着他的問話,等着他來刨根問底,但從始至終遲霧都沒多說一句,成了個稱職的啞巴,絕不多言。
也是這種貼心,反而讓于南更加慌亂。
隻要他問了,于南肯定會全盤托出,然後,這場鬧劇也将畫上句号,兩人不約而同地将一切都忘掉,好像一切從沒發生過,什麼都沒走偏,但他偏偏連這個自欺欺人的機會都不給于南。
之後幾天也是如此。
半夜的時候遲霧總會醒來,查看于南的情況,而于南每每犯病驚醒的時候總能發現床頭被人放了藥和水。
藥不奏效的時候,他疼痛難忍地出了房間,縮到走廊角落裡,也總是很快就被遲霧找到。
遲霧替他揉着身上疼得特别厲害的地方,還給他藏了幾塊糖。
于南不喜歡吃糖,很膩。
真的很膩。
如果說趨利避害是人類本能,那麼在某些情況下,人反而會為了避免日後無法擺脫的依賴感,違背本能,主動遠離對他有利的那條軌道。
就像一隻始終在垃圾桶裡吃腐爛食物的狗,有一天突然被投喂了肉骨頭,它會流口水、會大口吞食,但陌生的飽脹上頭時,反而會想——
肉骨頭裡是不是有毒。
它現在沒死,或許是慢性毒。
以後也會緻命的。
犯病的頻率逐漸下降,夜晚也不再那麼漫長。
于南開始規避和遲霧的近距離接觸,表面看不出什麼端倪,他隻是做自己該做的事,看書、吃飯、和院長溝通上學的事,但他每一步好像都和遲霧的習慣有了時間空間的錯差,就像是小孩的單方面冷戰,幼稚卻又自認高明地減少和對方的接觸,實則隻要對方再次踏入你圈攬的範圍,你連避都不知道避。
遲霧自然發現了于南在躲他。
但他沒什麼反應。
他本來也沒祈望于南能和他成為好朋友。
于南太好了。
至于哪好,遲霧說不出來,因為他也沒養過魚,隻是偷偷的偷偷的、偶爾看看那隻魚,盡量給他換換水。
這種感覺很奇妙。
遲霧覺得和寫公式差不多,一個個簡單字符拼湊在一起,就能形成一個完美的結論。
但這天。
安丁園又開了朵花。
那個孩子叫溫程安。
遲霧的魚好像要遊到那朵花身邊了。
這種感覺,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