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霧覺得自己真的太笨了。
他看不懂于南到底是怎麼想的。
于南到底是想遠離他呢,還是靠近他呢。
他們現在是朋友嗎。
是好朋友嗎。
于南去學校的時候,時鐘就像成了精,成了有年輪的老鐘,每個分秒都過得很慢。指針一圈圈得慢慢轉,太陽也跟着轉。
遲霧縮在床頭抱着書,時不時擡頭看眼窗外的太陽,等到太陽和外邊的栅欄等高的時候,于南就回來了。
明明之前太陽總是走的很快,但最近就像喝醉酒還坡了腳,慢吞吞的,特别慢。
這也讓遲霧養成了個習慣,臨近于南放學的時間,他就開始覺得心髒跳動過快而有些坐立難安,之後就會在鐘表下頭來回徘徊,幾乎是掐着時間,每天下午五點整,于南就會出現在他面前。
遲霧覺得于南就像是定時發放的肉骨頭,裡面或許摻了誘食劑,而他被化學物質控制着四肢,他真的不是故意時時刻刻都要想着于南的,真的。
但其實故意的也沒關系。
他不告訴别人就好了。
他試探着一點點抛出問題去了解于南。
“于南,你什麼時候過生日啊。”
“不知道。”
遲霧知道于南這是不想說,隻得把剛探出去的視線縮回來落到書上,在餘光裡觀察那人,小聲應着:“不問了。”
而對于南來說。
他就像是突然撿了盆仙人球,它看起來很好養,不需要經常澆水,不需要太過關注,但一旦你真的将它擱置在一旁,它就會悄悄地爛根。于南這個新手正處于過度關注的階段,怕一不小心就把它給養死了。
于南伸出手指碰了下遲霧的胳膊,解釋了句:“我沒過過生日,不記得日期,所以才說不知道。”
遲霧覺得他的味覺變得敏感了,但舌頭先接觸的不是牙齒,而是耳朵,每個字鑽進去都有了酸味,還泛着苦。
遲霧裝作平常地點點頭,“哦”了一聲,之後就沒了下文。
他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他希望時間再快一點走,将苦味快點兒壓進胃裡,不然他怕自己一開口就舌頭都發着麻。
于南又用手指碰了碰他的手背,就像敲門一樣。
遲霧轉過臉去看他。
于南慢慢說:“有的人家就是一直都沒有過生日的習慣,因為有點兒迷信,覺得生下來是受苦的,沒什麼好慶祝的,所以也不會特意去記是哪天出生的。”
遲霧松了口氣,問,“那你戶口本上寫的是哪天?”
書上說,可以通過互送禮物來聯絡感情。
最近沒什麼節日,隻能寄托在生日上了。
遲霧已經想好他要送什麼了。
“還要很久才到那天嗎?”遲霧問。
他又覺得自己這麼問太明顯,亡羊補牢式地補充了句:“我不是急着要給你過生日,隻是想這麼問一下。”
他的聲音越來越低。
于南“嗯”了一聲,順着他說:“知道你不會急的。”
遲霧卻又學着他的動作,敲敲他的手背,不過動作要更輕,比起敲,更像蹭。
他說:“其實也有點兒急。”
于南垂眼看他貼着自己的手指,笑着說:“我的生日和你是一天。”
遲霧将信将疑地問:“九月三?”
“嗯。”于南說:“巧吧。”
遲霧點點頭,說:“巧。”
于南出生的時候正是他爹賭的最嚴重的時候,當時他的出生就像是霧霾天的一場雨,又嗆又冷,沒人喜歡,也沒人主動去提上戶口的事,還是後來他長大了點兒,藏不住了才去上的戶口。
至于出生日期,也不過是上戶口那天的日期。
他的生日,沒人記得。
當然,他家那個情況,也沒什麼過生日的概念,從小到大也就隻有在躲避追債的,逃跑路過蛋糕店的時候才會想起來還有過生日這碼事兒。
遲霧湊近說:“可是你那天沒吃到蛋糕。”
于南一瞬就明白過來他要幹什麼。
于南順勢說:“是啊,沒吃到。”
當天晚上。
遲霧就把他領到走廊盡頭的小窗台前,神神秘秘的,還背着手。
于南以為他要掏出來個蛋糕。
結果。
遲霧坐到小窗台上,一手敲了敲玻璃窗。
“叩叩叩——”
外頭的小夜竄起來,爪子扒着窗戶。
遲霧将窗戶打開條縫,沖着小夜吹了個口哨。
然後。
于南就看見小夜擡起兩隻前爪朝着他一直拜,還在原地轉了兩圈,像耍雜耍一樣。
遲霧喂了小夜幾塊餅幹,然後挑着角度,把身後的東西錯位拿出來,就像騰空變出來的一樣,很拙劣的手法,但是他做出來,就是不一樣。
遲霧把東西放到于南的掌心。
不是蛋糕。
是個布娃娃。
上面的走線有些亂,還有幾縷棉絮外露。
布娃娃是個蹲着的小狗,花色的,像是小夜和小土的結合體,小狗的嘴裡還叼着個玫瑰,不過玫瑰縫的不大完美,看着像一團布皺巴在一塊,勉強算得上是個沒完全開的花骨朵。
上面還有些不大明顯的補丁,不對,不是補丁,應該是打算用顔色鮮豔的布做些拼接,讓玫瑰上的花瓣走向更明顯些,結果縫的有些跑偏,布也裁得有些大了,但線都收得緊緊的,将布勒着不許掉下來。
玫瑰花莖上還繡着兩個名字。
于南,遲霧。
兩個名字的線也走的不大流暢,緊貼在一起,如同兩個小人瑟縮着伸出手去觸碰彼此,不過“遲霧”的線收的有些松,像是一扯就掉。
遲霧緊張地觀察着于南的表情,解釋道:“書上說禮物要親手做的才是用心的,可我隻學過做娃娃,我原本沒打算繡我的名字的,但書上還說好的禮物要讓朋友一看見它就想起你,我隻能這樣繡名字了,你要是不喜歡就用剪刀把線剪下去就好了。”
小狗娃娃坐立在掌心,表情呆愣愣的。
像遲霧。
于南想。
于南擡頭看遲霧。
遲霧坐在窗台上,背後就是隔着玻璃窗的月亮,他思忖片刻,才說:“于南,童話裡說娃娃能變成騎士,雖然是假的,但是我希望你也能有一個娃娃。”
假的沒關系,但要有。
于南拿着娃娃,覺得走廊的燈有些太亮了,讓他覺得自己在遲霧面前就像是赤.裸的,一切情緒都藏不住。于南想往後縮一縮,他也這麼做了。
他後退了幾步,但走廊一直都是這麼亮,哪怕他真縮到另一端盡頭也躲不掉。他停在那兒,和遲霧之間有段不近不遠的距離。
于南覺得他應該說謝謝。
但他沒說,他就是低頭看着娃娃,然後再擡頭看着遲霧。
遲霧的眼睛像塊沙漠裡挖出來的寶石,在幹涸的夜裡,亮着。
彌足珍貴。
于南以前和街巷鄰裡的小孩兒靠玻璃珠來賺錢的時候,手裡攥着一把晶瑩剔透的珠子去換一塊錢,那時候他對漂亮的定義就是值錢。但現在他對漂亮的定義是,遲霧的眼睛,和那顆緩慢跳動的心。
它怕劇烈的跳動聲驚擾别人。
一聲聲加劇的跳動就像背負上的債,靠錢償還不清,它索要的是更過分的人情。
一個娃娃而已。
遠沒必要這麼大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