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全面落實……,努力把濱河建設成為和諧發展、和諧創業、和諧生活的新濱河。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充分發揮市場的引導作用,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健全就業服務體系,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促進多種形式的就業。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制度。增加财政社會保障投入,逐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層次。重視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積極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完善優撫保障機制和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規範個人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絕大多數群衆能夠得到實惠的分配機制和利益格局。認真解決低收入群衆的住房、醫療和子女就學等困難問題。發展基層民主,推進政務公開,保證人民群衆依法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建設‘平安濱河’。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大力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進一步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不斷提高全體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以創建文明城市為重點的各類群衆性文明創建活動,倡導文明、科學、健康的社會風尚,全面提升城鄉文明程度。推進‘文化濱河’建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堅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協調發展,構建‘濱河文化圈’。
深化體制改革。堅持改革的方向,着力用改革的辦法突破影響濱河發展的‘瓶頸’制約和體制障礙。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圍繞建設服務政府和法治政府,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使政府真正成為優質公共産品的提供者、良好經濟社會環境的創造者、廣大人民群衆利益的維護者。深化投融資、财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改革項目審批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規範政府投資資金管理。深化财政預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體制框架,繼續實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進一步改革市以下财政管理體制,完善稅收監管體制,調整财力分配結構,将新增财力重點投向農村和基層的社會公益事業和公共設施領域。推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制改革,鞏固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構建起學曆教育與非學曆教育并重、城市教育與農村教育、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共同發展、各級各類教育相互銜接溝通、布局結構合理、協調發展的教育體系。鼓勵和支持科研院所事轉企改革,通過聯合、資産重組、兼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會員制等多種形式,建立多元化投資主體的股份制企業。加快文化産業發展和經營性文化企事業單位的改制,積極探索經營性文化資産管理模式,建立資産經營責任制。對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進行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文化市場的準入,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産業。适時推進新一輪衛生體制改革,探索國有醫院多渠道投融資體制和管理體制,解決人民群衆‘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系和運營體系。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改革、精簡機構、優化結構’的要求,科學劃分和調整事業單位結構,全面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全方位擴大對外開放。充分把握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曆史性機遇,全面實施對外開放。發展對外貿易經營主體,支持更多的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争。支持自營進出口企業根據國際市場的需求,培育拳頭産品,争創名牌産品,建立出口商品基地。挖掘現有外資企業的潛力,培育貿易企業進出口大戶,積極組建華外合資貿易公司,實現外貿較快發展。加強國内外經濟技術合作,擴大招商引資規模。落實招商引資的各項優惠政策,充分利用‘濱洽會’平台,加快建立以項目為載體的招商引資機制,發展專業招商、委托招商、網上招商等多種招商方式。積極引導外商投向交通、能源、城市公用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和優勢發展産業領域。發展項目融資、股權融資、企業并購等新的利用外資方式,積極争取利用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貸款。實施‘走出去、引進來’戰略。利用世貿規則和國際通例,支持企業主動參與國際競争,加強風險管理,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鼓勵具有實力的大企業集團到境外設店辦廠、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對内實施‘聯起來’的發展戰略,進一步拓寬對外承包和勞務合作領域,逐步擴大高層次勞務輸出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