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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方蘊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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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瑾安說:“他說你喝茶都快喝吐了,所以我也沒泡茶。”

“你喜歡喝茶嗎?”

“嗯,喜歡,白茶。”

方蘊說:“等我回公司,我給你寄兩盒到學校,你嘗嘗,我們公司的茶,還不錯的,是手工的。”

“好呀,謝謝你了。”夏瑾安說:“外面很少能買到純手工的茶了。”

“我以前在茶山的時候,還會自己做茶。”

“這麼厲害,我隻在網上看過視頻,感覺挺有意思的。”

方蘊很少有成就感,也很少有驕傲感。

學會抽煙,回擊欺負她的人時,第一次感到驕傲,現在想來,她覺得羞恥。

拿到非全職大專畢業證,她第一次感到有所成就,也因此驕傲,但很快,與公司的其他本科生一比較,她又覺得這些微不足道。

現在,她好像又感到一絲驕傲。

眼前這個溫柔漂亮的研究生和她一樣,喜歡茶。

她們有脫離煙酒、衣服護膚品以外的,更高雅的共同愛好。

這種感覺很微妙,方蘊覺得還有其中有一絲滑稽。

自己會因此而感到驕傲,而對于夏瑾安,或者其他人,這隻是一杯茶,隻是閑聊。

這種情緒的發生來自于哪裡,她好像有抓住了一點。

方蘊抿唇,唇角揚起清淺的笑。

在夏瑾安準備去廚房看看飯是否蒸好時,她抓住了她的手:“安安。”

夏瑾安回頭。

方蘊正看着桌上厚重的刑法學。

擡眸時,眼裡有灼熱的火,她的聲音是不平穩的顫:“舅舅收養侄女是合法的嗎?侄女有贍養義務嗎?這書裡有寫嗎?”

“這,這是民法...”夏瑾安怔了一瞬,她知道方蘊的家庭不怎麼好,但傅煜從來沒有細說。聽她這樣問,她坐下,仔細問她:“有收養手續嗎?如果是合法收養,在有贍養義務的。”

“如果是花錢買的呢?”

“還是要看是否有收養手續,也要看交易是否有實質證據。”

那麼多年了,不可能有證據的。

“我可以去法院起訴,取消收養關系,對嗎?”

“對,解除之後會自行恢複你與生父母還有親屬之間的關系,舅舅就不再是爸爸,而是舅舅。”

“如果不合法?”

“那你們之間就隻有親屬關系,不需要贍養。”

“贍養費有多少?”

“按...”書上的内容太多,她不能背給一個急迫想知道答案的人,直接說:“費用不高,按當地标準贍養費用超出的部分,照一定比例支付。但如果你的收入低于當地的贍養标準費用,就可以不用出錢。”

“噢...”

“我推個人給你吧。”夏瑾安拿出手機:“她姓薛,是我爸爸帶的實習生,之前我考試她也幫了我不少忙,是個很好說話的女孩子,你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直接找她。”

怕方蘊以為是自己嫌麻煩,夏瑾安說:“我沒有實操經驗,但是他們接觸過很多類似的案子,她會比我專業。”

夏瑾安握了握她的手。

*

方蘊将那本刑法書裝進了行李箱,夏瑾安将它送給她了。

她看不懂,因為是教材,都是學術上的話,讀起來很費勁兒。

夏瑾安做了筆記,上面勾勾畫畫的。

她卻隻看到那一節,刑法的任務: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争。

第二天,她就同傅煜辭别,訂了機票,飛回祁縣,見了正在休假的薛苗。

薛苗和她同歲,比她還小一個月,是博士生,是她接觸不到的人。

面對她,方蘊局促、拘謹。

她和薛苗聊了很多,從中午到晚上。

傍晚,薛苗隻點了一份盒飯,從頭到尾耐心的同她解釋,她想知道的所有細節。

薛苗分析了很多,方蘊卻走了神。

證據她沒辦法提供。

她隻有一份再也無法證實的口供。

結束談話,方蘊回了邱雲山。

在山頂的彎道坐了一整夜。

傅煜、夏瑾安還有薛苗,他們為她提供的辦法幫不了她。

他們走着不同的路。

她的同路人,是卓磊。

他不會尋求法律,他挑戰法律,未成年騎機動車,不知死活,張揚大膽。

那才是她,能走的路。

清晨,第一道曙光落在山頂,方蘊給劉其幸發去短信,騎着找同事借來的電瓶車,往街上去。

那些所有向前走的人都勸她别沖動,向前看。

隻有她知道,如果不沖動,她就永遠無法掙脫這道将她鎖在原地的枷鎖。

劉其幸一家還住在北街的老房子裡,給劉志買了新房,結婚用的,朋友打聽來的消息是,等着女生出裝修款。

她去雜貨店買了一個喇叭,站在巷口。

深吸一口氣,她握緊手嗯開喇叭開關,不帶一絲猶豫,将她的傷口撕開。

街上的人越來越多,劉其幸要奪走她手裡的喇叭,劉志揮舞着拳頭要在此砸向她的臉龐。

但他們的手,被那些聞聲趕來的朋友緊緊摁住。

“劉志,我他媽告訴你,如果我這一輩子都要活在陰影裡,那你也别想安穩的度過下半生,我會努力掙錢,會讓我的朋友看着你,你想要結婚?想要一個家庭?想要跑去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我會像鬼一樣纏着你,告訴你身邊的每一個人,你是一個畜生。一個猥亵、□□你妹妹的畜生。”

市井之中人言可畏。

無關真假,無關身份。

她隻要無數次地高聲、直白的喊出來,一定會有人為她發聲。

她不認為她在破罐子破摔,魚死網破。

她也不想逃,該逃的是對方。

她将喇叭砸在劉志的車窗上,挑起唇角,直視他。

“從現在開始,你最好時時刻刻祈禱着我能忘掉這段過去,不然,以後我就會是你的噩夢,攪得你的人生雞犬不甯。”

方蘊擠開人群,騎上車,前往邱雲山。

-

她其實不太确定這是不是愛。

對于一個十三歲的女生來說。

唯一可以肯定,從十三歲到二十三歲,十年時間,她手機的第一個聯系人是他,微信置頂是他,綁定的一切關系,也隻有他。

卓磊被送往醫院的時候,她和小姐妹一起正在酒吧喝酒,吐槽卓磊的幼稚、說他衣服亂丢,說他抽煙沒有節制,說他不真的規劃未來,當了爸爸估計隻會教他兒子打架。

她們的話題繞來繞去,也隻圍繞着她。

還有四個月,就是她的生日。

他們計劃好去北京找傅煜,去看機車展。

方蘊記不得她是如何趕去市醫院的了。

天很黑,她找不清方向,坐在後排身體因為酒精顫抖。

她還記得那天消毒水的味道特别濃,她在廁所吐了很多次。

她耳鳴了,也聽不清卓磊最後到底說了什麼。

她隻感覺他在說話,一直在說着什麼。

她其實很清楚,在她到醫院的前十分鐘,醫生已經宣告他的死亡。

卓磊在她生命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時至今日,她仍在想這個問題。

前男友?她認為不準确,卓磊那個張揚的家夥,偷偷給她求過婚。

未婚夫?他的父母并沒有認可自己,甚至隻将她視為兒子的朋友。

救她于水火?卓磊從來不是個英雄,他們稱呼他為黃毛、混混,和英雄這個詞不沾邊。

直到很久很久,她才想好,這個家夥在她生命裡扮演什麼角色。

她的生活是一場恐怖遊戲,她是玩家,他是指引她的向導。

她學會如何操作遊戲,面對突如其來的驚吓,學會利用武器報答那些惡鬼,學習尋找線索、升級,走出困住她的鬼屋。

而她的向導卻要永遠留在這座山,以靈魂的姿态,目送她離開。

現在,以後。

她不能停留在副本,要走向更廣寬的世界,繼續打怪升級。

用他交給她的方式。

直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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