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溫舒免去中尉之官,而減宣當左内史。
他管理米和鹽的事,無論事大或事小都要親自經手,自己安排縣中各具體部門的财産器物,官吏中縣令和縣丞也不得擅自改動,甚至用重法來管制他們。
當官幾年,其他各郡都辦好了一些小事而已,但是唯獨減宣卻能從小事辦到大事,能憑借他的力量加以推行,當然他的辦法也難以當做常法。
他中途被罷官,後來又當了右扶風,因為怨恨他的屬官成信,成信逃走藏到上林苑中,減宣派郿縣縣令擊殺成信。官吏和士卒射殺成信時,射中了上林苑的門,減宣被交付法官判罪,法官認為他犯大逆不道的罪,判定為滅族,減宣就自殺了。
杜周得到任用。
杜周是南陽杜衍人。
義縱當南陽太守,把杜周當做得力助手,薦舉他當廷尉史。
他服事張湯,張湯屢次說他才能無比,官職升到禦史。派他審理邊境士卒逃亡的事,被判死刑的很多。
他上奏的事情合乎皇上的心意,被任用,同減宣相接替,改任中丞十多年。
杜周治理政事與減宣相仿佛,但是處事慎重,決斷遲緩,外表寬松,内心深刻切骨。
減宣當左内史,杜周當廷尉,他治理政事仿效張湯,而善于窺測皇上的意圖。
皇上想要排擠的,就趁機加以陷害;皇上想要寬釋的,就長期囚禁待審,暗中顯露他的冤情。
門客有人責備杜周說:“為皇上公平斷案,不遵循五尺法律,卻專以皇上的意旨來斷案。法官本來應當這樣嗎?”
杜周說:“三尺法律是怎樣産生的?從前的國君認為對的就寫成法律,後來的國君認為對的就記載為法令。适合當時的情況就是正确的、何必要遵循古代法律呢?”
待到杜周當了廷尉,皇上命令辦的案子也越發多了。
二千石一級的官員被拘捕的新舊相連,不少于一百人。
郡國官員和上級官府送交尉辦的案件,一年中多達一千多個。每個奏章所舉報的案子,大的要逮捕有關證人數百人,小的也要逮捕數十人;這些人,遠的幾千裡,近的數百裡。案犯被押到京師會審時,官吏就要求犯人象奏章上說的那樣來招供,如不服,就用刑具拷打定案。
于是人們聽到逮捕人的消息,都逃跑和藏匿起來。案件拖得久的,甚至經過幾次赦免,十多年後還會被告發,大多數都以大逆不道以上的罪名加以誣陷。
廷尉及中都官奉诏辦案所逮捕的人多達六、七萬,屬官所捕又要增加十多萬。
杜周中途被罷官,後來當了執金吾,追捕盜賊,逮捕查辦桑弘羊和衛皇後兄弟的兒子,嚴苛酷烈,天子認為他盡職而無私,升任禦史大夫。
他的兩個兒子,分别當了河内和河南太守。
他治理政事殘暴酷烈比王溫舒等更厲害。
杜周開始當廷史時,隻有一匹馬,而且配備也不全;等到他長久當官,位列三公,子孫都當了高官,家中錢财積累數目多達好多萬。
太史公說:從郅都到杜周十個人,都以嚴酷暴烈而聞名。但郅都剛烈正直,辯說是非,争與國家有益的重大原則。
張湯因為懂得觀察君王的喜怒哀樂而投其所好,皇上與他上下配合,當時屢次辯論國家大事的得失,國家依賴他而得到益處。趙禹時常依據法律堅持正道。
杜周則順從上司的意旨、阿谀奉承,以少說話為重要原則。
從張湯死後,法網嚴密,辦案多诋毀嚴酷,政事逐漸敗壞荒廢。
九卿之官碌碌無為,隻求保護官職,他們防止發生過錯尚且來不及,哪有時間研究法律以外的事情呢?
但是這十個人中,那廉潔的完全可以成為人們的表率,那污濁的足以做人們的鑒戒,他們謀劃策略,教導人們,禁止奸邪,一切作為,斯文有禮,恩威并施。執法雖然嚴酷,但這與他的職務是相稱的。
至于像蜀郡太守馮當兇暴地摧殘人,廣漢郡李貞擅自肢解百姓,東郡彌仆鋸斷人的脖子。天水郡駱璧椎擊犯人逼供定案,河東郡褚廣妄殺百姓,京兆的無忌、馮诩殷周的兇狠,水衡都尉閻奉拷打逼迫犯人出錢買得寬恕,哪裡值得陳說!哪裡值得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