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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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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族部落坐落在一片高原山脈地帶,為了更靠近河流水源,部落選址在山脈相對邊緣的區域。為了拱衛部落的核心,主峰周圍分别位于東南西北四個方位處,各有一座山峰,一向由族中實力最強的四位雌獸把守。

部落中隻有實力得到狩獵隊認可的成年雌獸,才擁有向四位峰主發起挑戰的資格。挑戰成功的,将替代敗者成為峰主;挑戰失敗的,将連續一個月向峰主供奉自己的獵物。

因而,這四座山峰的峰主是部落公認的實力強者,也承擔着戰時守護和支援主峰的重任,四位峰主更是直接聽命于部落首領安排的心腹人物。

有如此多的榮譽加身,成為四峰主之一正是虎族雌獸人人心向往之的事情。

若峰主是一個單身雌獸,他将在擇偶市場身價倍增。因而,來競争峰主之位的單身雌獸居多,隻是成功的少之又少。

畢竟,那些已經成家的峰主,為了守護雄子和孩子所爆發出的力量,并不比單身雌獸因渴望雄子而爆發的力量少。

而白紋虎這次能夠挑戰成功,除了自身實力卓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選對挑戰時機。

南峰的黃斑虎去年冬日裡喪偶,而他的孩子也隻有一個雌獸,目前已經成年并進入了部落的狩獵隊,了無牽挂的黃斑虎再加上即将功成身退的年紀,讓他不再無堅不摧。

他的變化落入有心之人的眼中,就成為了可趁之機。

白紋虎隻是比别的競争者更敏銳地先一步察覺到了這個機會,又毫不猶豫地發起了挑戰,這才讓虎族部落的四峰峰主罕見地有了一個單身雌獸。

這四座山峰距離主峰最近,也意味着距離主峰上未成家的雄子們最近。

部落裡的人雖然沒有聽說過“近水樓台先得月”這句話,但不代表他們不明白這樣的道理。

白紋虎想要和部落中的雄子組建家庭,成為四峰峰主,就是離這個目标更進一步。

若他隻是想孕育自己的後代,倒也不用這麼拼命。

可偏偏,他要通過成家來證明自己,這便注定了他未來要走的路是坎坷的……

繁衍子嗣是刻在哺乳動物基因中的程序,也是每個雌獸所渴望和追求的,而無法孕育子嗣的雌獸是人們看不起的存在。

雄子因體質不如雌獸強悍,存活率不如雌獸大,因此在每個部落都是有限資源,部落不會允許自家雄子自願或非自願地離開領地範圍。

但為了繁衍,關系友好的部落之間,會定期派出有生育意願的雌獸到對方部落交流。

這些交流生帶去各種物資,以換取與對方部落中雄子交/配的機會。

事後,交流生獲得孕育子嗣的機會,部落得到資源,可謂是各取所需。

這對于想要孕育後代的雌獸來說,是一個很劃算的交易;但對于一個想要成家,擁有一個穩定關系的雌獸來說,卻是幾乎不可能的。

擅自帶走對方部落中的雄子,屬于壞了交流規矩,可能導緻兩個部落的交惡,乃至戰争。而這樣的雌獸會被兩方部落所追殺,難有安生日子過。

因此,想要和雄子擁有一個穩定關系,即組建家庭,大多數雌獸隻能在自家部落中尋求機會。

在虎族,擁有選擇配偶權的是雄子,雌獸需要在族中一年一度的豐收慶典上展示自己,以獲得雄子的青睐,進而擁有成家的機會。

能力和氣運并存的雌獸,可以和剛成年的雄子組建家庭;運氣差一點的,可以和喪偶的雄子在一起;有心機又有手段的雌獸,還可以蠱惑别人家的雄子“抛妻棄子”。

原始文明,無關道德,各憑實力。

白紋虎是有能力的,但他的運氣從他出生開始,就不太足。

老虎的皮毛和花紋是他們在山林中隐蔽自己的保護色,可以讓他們在打獵時悄無聲息地接近獵物,一擊斃命。這樣的優勢是黃色花斑虎與生俱來的,也是黑白花紋虎無論後天如何努力也改變不了的。

先天的生存優勢影響着種族的審美觀。

在虎族,黃色花斑是主流審美中外貌的基本條件,而花斑紋路、毛色光澤度、體型流暢度等指标才是基礎之上的加減分項。

而白紋虎的白色紋路皮毛,在外觀上是基本盤整個脫離大衆審美範圍的存在,無論他的皮毛多麼順滑油亮、體型多麼雄壯強勁,都無法被人們看到。

隻因那身白得發亮的毛發,在山林中是如此的突兀,看在人們的眼中又是如此的紮眼。

如果你問他們,白紋虎美嗎?他們會肯定地回答:并不。

但如果你問他們,白紋虎醜嗎?他們反而會猶豫:醜……吧。

如果一定要形容他們對白紋虎的感官,用“怪”這個詞,才更準确些。

對于他外貌怪異的言論,白紋虎從小聽到大,小時候的他因此被抛棄、被孤立,他難過沮喪了很久。

直到成年後,他進入部落的狩獵隊,一日日磨練自己的狩獵技能,成為越來越強大的雌獸,他才漸漸學會不那麼在意那些評論。

他想,他是雌獸,他可以通過實力獲得想要的一切。

他曾用實力獵到了強大的獵物,獲得了狩獵隊的認可,也可以用實力獲得雄子的青睐,組建自己的家庭。

然而,白紋虎還是天真了。

他将雌獸實力至上的邏輯套用在雄子擇偶觀念上,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連續四年在豐收慶典上铩羽而歸的成績,終于讓他明白一件事:即便是奉上再多的獵物,佩戴上再鋒利的獸牙項鍊,他都無法得到雄子的青睐。

一次次的拒絕,讓他意識到這身白色皮毛,就好像是橫亘在他和雄子之間的山澗,這條山澗比他以為的更寬更深,即便他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遊到對岸,卻沒有一個雄子願意向他邁出一步。

他曾将野獸的皮毛和猛禽的羽毛交給擅長制衣的部落,為他做了一件威風的鬥篷。

當他披上這件鬥篷時,族人無不為之驚歎,他為此沾沾自喜,以為自己終于被認可、被重視。可當他脫下鬥篷時,又回到了無人問津的時候。

大家在意的是鬥篷,而不是鬥篷下的他。

他不想變成展示鬥篷的工具,最終将鬥篷收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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