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2.14
情人節。很難忘記這個節日。我就是在這天遇見陳最的。我想再也沒有比他長得還要好看的男人了。紅場裡他衆星捧月,肯定不記得一個禮儀小姐長什麼樣子。
2.18
他這場喝得有點多。鬼迷心竅了吧,好想陪在他身邊。
3.2
不要再動心了,他根本就不缺女人。偶爾的溫柔隻是施舍,你明明就清楚怎麼還是拒絕不了呢。
3.8
到底什麼樣的女人才可以讓他付出一次真心呢。好難受啊,心髒從沒有這麼難受過。他把我當什麼呢,發洩情欲的充氣娃娃嗎。
……
翻了幾頁後姜之煙放下日記,她沒多少表情,起身去拉開窗簾透氣。
這樣站在被墨浸染的夜色裡,背影單薄又寂寥。
很突兀地,腦子像被猛然灌了水,有些藏在角落且瑣碎的記憶紛至沓來。
姜珠珠還跟陳最有牽連時,跟她有提過這麼一人。
是這麼說的——
姐,要怎樣讓一個花花公子收心啊?
姜之煙對她的問題見怪不怪,她從小到大都是性緣腦,小時候是小性緣腦,長大就是大性緣腦。
那會兒她忙着工作,大一開始姜之煙就兼顧學業和實習了。
姜之煙說,為什麼要讓花花公子收心?
姜珠珠羞赫地笑了,就為了讓他隻喜歡自己一個人呀。
姜之煙沉默,她歎口氣,在想姜珠珠要是不信姜就好了。
但話又說回來,憑什麼不能生氣呢。姜珠珠怎麼有資格跟她一個姓呢。
她努力的想成功,以為這個妹妹至少是能和自己站在起跑線的強勁對手。
誰叫她流着和自己一樣的血,她們是親姐妹,天生适合做旗鼓相當的對手,不是嗎。結果她隻是一個沉浸在蜜罐裡的天真少女。
原本是想要對她說什麼來着,姜之煙靜靜看向腳底浮華的高樓。
哦,她原本是想說——
姜珠珠,你想下半輩子對着一個男人搖尾乞讨,像一隻狗他說什麼你就做,要你風騷就風騷,然後再拍拍屁股對你說,寶貝,我當然愛你了,愛你在床上浪.叫取悅他時不受控制的嬌.喘。男人就是這樣,沒有審美,很白癡,喜歡女人在床上浪蕩,床下清高。你要是願意過這種日子,他收不收心還重要嗎。
最後似乎,她好像對姜珠珠說的是——
很簡單啊。是人都會有感情的,你試着去了解他的原生家庭,去分析他的性格,他脆弱你就陪伴,他自卑你就誇贊,他惡劣你就包容。你慢慢寵着他,他習慣了你,把你當家人,自然而然就收心了。
其實姜之煙随口說着玩的,什麼了解原生家庭,一個男人沉浸在原生家庭,渴望救贖,需要放縱自我去滋補腐爛的靈魂這種無聊的行為,簡直沒出息極了。
不過姜珠珠貌似相信了。姜之煙感覺很可笑,她竟然相信了。
如果說姜珠珠的死,她身為同姓的姐姐有那麼一丁點的憐憫和生氣以外。
那麼面對陳最施舍的那一點點資源,姜之煙不大服氣,她倒沒覺着屈辱。
畢竟權力和金錢這東西她實在太喜歡。喜歡啊,怎麼會不喜歡。
陳最不是一般的有錢,他牽扯一個女孩的自殺案卻能全身而退,是藝術界頂尖大師的學生,是夜夜笙歌輾轉賭場之間來去自如的公子哥。
腐敗,潰爛,卻處在權力漩渦,而這一切明明就不是他努力得來的結果。
隻是投了一個好胎便輕而易舉的擁有姜之煙夢寐以求的東西。
她最惡心這種人,沒錯,惡心。姜之煙心底,他根本就不配擁有這麼多東西。
姜之煙再看一眼璀璨的樓盤,輕輕轉過身,坐到鏡子前化妝。
那句話怎麼說來着。
那時候她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價格。
憑什麼總把這樣的句子寫給拜金故事裡的女人?
姜之煙的腰身往鏡子前湊了湊,先是睫毛,眼影,最後是口紅。她平時妝容清淡,因為容顔實在搶眼,美得漫不經心又極具魅惑。
她想,應該是要給陳最送一份禮物的——
一場粉身碎骨的遊戲。
如果她是作者,她一定會寫——
那時候他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價格。
晚上十點整,蔣明帆推門而入,看見沙發上坐着的女人先是怔了一怔,他關好門,放下背包。
姜之煙妝容精緻,她起來握着行禮箱的手柄推了推,笑笑說:“我要換房子,這段時間能投靠你嗎?老同學?”
“當然,”蔣明帆走過來坐下,擰開一瓶水,又說,“你一直住也沒問題。”他看着她的臉,有點心煩意亂,“你要出門?”
姜之煙搖頭:“請你吃飯。你還沒有吃飯吧?”
她一說,蔣明帆想起那天的不歡而散。
他頓了頓,直接了當:“姜之煙。那天我态度不好,你别放心上。晚上我有給你打電話,但你沒接。”
“是我的錯,你怎麼還先道歉了?”姜之煙笑了一下,“我應該提前告訴你的。夏以沫是我兼職地方的VVIP,我不想得罪她。抱歉,把你拿去當人情了。所以,讓我還你這個人情,好嗎?”
蔣明帆心裡很悶,他其實有氣,卻發洩不出來,像一拳頭打進了棉花,被堵住了。
他坐在沙發上沒起身,十指随意的觸碰,“姜之煙,你是不是覺着我特喜歡你,你是不是仗着我喜歡你,覺得我什麼都聽你的,我就是任由你玩弄的白癡?”
姜之煙看着他,又把眼睑垂了垂,還挺無辜的。
蔣明帆滾了滾喉嚨,彼此沉默一會兒,他終于說:“我不喜歡夏以沫。現在不喜歡,以後也不可能。”
她說:“知道了。”
蔣明帆見她一副做好準備迎接他生氣的樣子,他移開目光,又恢複以往的大少爺做派問:“打算請我去哪吃飯?”
姜之煙笑了,她在包裡掏出兩張電影票,是《愛樂之城》的電影票。
“看完再吃飯吧。”她說。
日出晖影漸漸前移,姜之煙的眼睫沐浴在燦爛的晨光之中。
她伸手按停鬧鐘,披薄外套走到客廳,桌上擺了一杯牛奶和一份三明治煎蛋。
旁邊有一張紙條,寫———
早上有課,記得吃飯。
姜之煙笑了,因為“飯”字後面跟着的笑臉,歪歪扭扭,真是不好看。蔣明帆不會畫畫,他畫畫太醜了。
一直到傍晚,姜之煙的手機都很安靜。
她寫完筆記翻了翻通訊錄,和心裡估計得大差不差,夏以沫是任性的千金小姐,但也不是一蠢貨,還沒傻到因為一個小人情就跟她交心。
何況姜之煙現在隻是一位出來兼職奢侈品店的導購。
蔣明帆于這位大小姐,也就是一時新鮮看上的新鮮帥哥。喜歡得膚淺,幾天不聯系就忘了。夏以沫要是真喜歡得不行,電話早打過來了。
她和陳最都是有頭有臉的家世,就算再沒本事和智商,為人處事這方面多少耳濡目染會受到影響。難以信任他人也很正常。
姜之煙撐着下巴想了想,這可不行,她需要夏以沫的信任呢。不然怎麼去十月份的“Fendi 長城大秀”。
陳最傷害了她唯一的妹妹,那她總得禮尚往來吧,畢竟朋友之間有來有回,友誼才持久啊。
上完課她照舊去店裡工作,剛到那看見副店長安排人清點款式。
姜之煙很有眼力勁,放了東西走過來沖副店長問好:“這是新款嗎?趙姐。”
副店長性格直爽,她笑說:“是啊,你下課了?正好,給客人打電話或者發短信通知一下。這事就交給你了。你說話我放心。”
她點點頭:“好。”
姜之煙足足打了半個多小時的電話,她把夏以沫放在最後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