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琦明知道這鋪子拿中舉之人寫的詩貼在牆上,是為了生意更好,卻可恥的心動了。京城繁華,來往之人衆多,若他将來不能留在京城,留下點自己的著作也是好的。
林琦壓下上揚的嘴角,淡淡的點點頭。
小二道:“公子,我們鋪子裡的糕點買五斤送一斤蘿蔔糕,所以這蘿蔔糕的錢就不用給了,給我九十三文就夠了。”
酥香閣依然走以前薄利多銷的路子,不過生意遠比之前的要好,安甯坊的百姓大多被酥香閣打出的南方糕點名号所吸引,後因看鋪子中的價格實惠,比當地糕點也沒高出多少,便都會買上一斤來嘗。
阿通把錢付了,福伯接過小二遞來的糕點,最為凸顯的便是“步步糕升”的盒子,精緻的足以過節當作禮品送過去。
林琦看了心生歡喜,說道:“再給我包兩斤這個‘步步糕升’。”
小二咧嘴笑道:“好嘞!”
林琦這次來京城參加秋闱,不知道帶了多少銀子,福伯忍不住提醒:“公子,是不是買的有點多了?”
林琦慢慢喝着花茶,即便是免費給的,鋪子也沒有偷工減料,不像有些店家免費給,就泡很少的茶,寡淡的跟白水一樣。
“不多,子墨兄和我一前一後出發,差不多就是這兩天到京城,我是要送給他的。”林琦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公子考慮的真周全。”福伯拍着馬屁。
三人離開了鋪子,小二去把桌子收拾了一下。
後院裡傳來不同于糕點的香氣,是鋪子上的點心師傅開始做午飯了。
小二和另一個人交接班,鑽去了後院吃飯。
店中除了兩位點心師傅,其他人隻包中午和晚上的飯。
“今兒中午吃什麼?”小二興高采烈的問,這強烈又熟悉的香氣他已經分辨出來,“是不是紅繞肉?”
王芳給他擺好碗筷,她和方蘭一人做午飯,一人做晚飯,做完糕點,平常也就在後院待着。做飯的食材也不用她們付錢,這樣的日子已經好太多了。
“是啊,方蘭做了紅燒肉。”
小二年齡才十五六歲,歡呼道:“太好了!”
“怎麼,我做的飯不好吃嗎?也沒見你高興成這樣。”王芳打趣道。
小二紅了臉,小聲說:“你們做飯是不同的味道,都好吃。”
方蘭做的紅燒肉,各個切切的跟糕點一般大,一口塞不下,用甜醬、秋油、糖放在鍋中小火慢煨,直到筷子能輕松戳開外皮,顔色轉為深紅,猶如一顆琥珀般才算做好,此時便當得起色香味俱全。
小二最愛配着米飯,輕輕夾下一小塊,連湯帶汁的和米飯送進嘴裡,紅燒肉入口即化,米飯染上紅燒肉的湯汁,小二能再吃下三碗米飯。
等小二吃完,王芳把碗筷收拾了,中午方蘭做飯,她就洗碗刷筷,晚上就反過來。
“芳妹子,我先回去了。”方蘭端起櫃子上兩個合起來的碗,對王芳道,“我馬上就回來。”
“哎,你去石頭街嗎?去的話,把這碗帶給我家姐兒。”王芳叫住她。
兩個碗裡放的,就是中午的紅燒肉,她們并不是每次都拿,就是做大菜的時候才往家裡面帶一些,也不敢多帶,每個碗裡就放了兩塊,用黑色的陶碗盛放。
“行。”方蘭如今還和王芳住在一起,便同意了。她從櫃子裡拿出一個食盒,把兩個蓋起來的碗放進裡面,再提上食盒離開。
先去了石頭街,把王芳帶給她女兒的紅燒肉給她,再帶着明月去了邊沿街。
鋪子裡吃飯晚,王家吃飯也晚,她和王明月走進去的時候,王家正在院子裡吃飯。
趙喜花見到母女倆,先是撇了撇嘴,後看到方蘭挎着的食盒,臉上又浮起一抹笑容。
“快坐,快坐,就等你們了。”趙喜花接過方蘭拿來的食盒,把裡面的碗拿出來,将上面反過來蓋住的碗拿開,一股香氣撲鼻而來。
紅燒肉已經放了許久,有些涼了,香氣不如剛出鍋時那般霸道,即便是糕點鋪子裡的甜香,也會被剛出鍋時紅燒肉霸道的香氣吞噬。
“紅燒肉!”王金雀躍的叫道。
這紅燒肉個頭十足,但是兩塊要分給一大家子吃,就不能讓王金一個人吃一塊,趙喜花到底沒做的那麼偏心,眼疾手快的給兒子夾了一筷子,輕輕一夾,那肉就少了一塊兒。她拿起勺子,舀了些湯汁倒進王金的碗中,白花花的米飯加上紅油油的湯汁,不必再多配菜,就能吃下一碗米飯。
方蘭清楚自家兒子女兒都是什麼性子,也飛快的給他們夾肉吃。
王利見妻子沒動,問道:“你不吃嗎?”
方蘭解釋說:“我在鋪子裡吃過了。”
“堂弟妹現在過得可比咱們好,昨個兒我去西市,那酥香閣人滿為患,擠都擠不進去。”趙喜花陰陽怪氣的聲音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