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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開始時間:2009年1月14日19時1分
結束時間:2009年1月14日19時32分
地點:北城市公安局特别辦公室
被調查人:顧言銘,北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
29歲,男,漢族。
調查人:陳齊(北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黎裡(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
鄭明(北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調查目的:了解1.14重案的相關情況
記錄人:黎裡、鄭明
筆錄内容:
問:顧言銘警官,我們現在找你,是想向你了解1.14重案的相關情況,希望你能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聽清楚了嗎?
答:清楚。
問:今天是2009年1月14日,你今天有見過章其華警官嗎?
答:有。
問:具體是什麼時間?
答:今天早上上班之前,應該在6點40到7點鐘之間。
問:是章其華警官主動找到你的嗎?
答:是。章支今天早上6點鐘給我打了一通電話,讓我早上7點之前去她辦公室。
問:今天早上你到達她辦公室以後,發生了什麼?或者說,她都跟你說了什麼?
答:她讓我看了一隻密封好的信封,并且當着我的面将信封封進了保險櫃裡。她交代我說,10點半的時候,她會準時發送保險櫃密碼到我們隊李支的手機上,讓我到時候知會李支,密碼就是這隻保險櫃的。
問:然後呢?
答:她還說,李支看到信封裡的東西以後就知道是什麼意思。還告誡我,之所以這麼謹慎,是因為如果裡面的東西過早曝光了,就沒用了。
答:章支還讓我到時候告訴李支,就說裡頭的信息以她身上穿的這身制服作擔保。
問:你照做了嗎?
答:我照做了。因為我猜到了,大概率是我們隊相關案件的重要情報。章支她講得十分慎重,而且是以身上這身制服作擔保,我沒理由不相信,不照做。我還在分局大隊的時候就聽說過章支,之前辦案,也有跟章支打過幾回交道。她是一位我信得過的好領導,好警察。
問:所以你是在10:30的時候,準時等在了禁毒支隊支隊長李偉的辦公室門口?
答:是。準确來說是10點鐘的時候,我就已經等在了李支的辦公室門口。我一直看着時間,等着。10點半的時候,我看了手表上的時間,并且核對了手機上的時間。
問:那麼在此期間,有沒有其他人問過你什麼?譬如說,問你跟章其華警官今天上午聊過什麼沒有?
答:沒有。我非常确定。
問:好的,顧言銘警官,感謝你的配合。之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希望你屆時也能積極配合我們調查。
答:好的,沒問題。
以上所述,與我說的一緻。
顧言銘
200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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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開始時間:2009年1月14日19時35分
結束時間:2009年1月14日20時02分
地點:北城市公安局特别辦公室
被調查人:李偉,北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
49歲,男,漢族。
調查人:陳齊(北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黎裡(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
鄭明(北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調查目的:了解1.14重案的相關情況
記錄人:黎裡、鄭明
筆錄内容:
問:李偉警官,我們現在找你,是想向你了解1.14重案的相關情況,希望你能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聽清楚了嗎?
答:清楚。完全配合組/織調查。
問:今天上午10點38分,你為什麼突然組織禁/毒支隊的禁/毒行動?
答:我在今天上午10點半左右的時候,收到了重要情/報。情/報來源于我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章其華同/志。出于對同僚的信任以及職業敏感,我相信章其華同/志提供給我們的情/報,于是立刻部署,安排緊急緝/毒行動。
問:情報是由章其華警官親自給你的嗎?
答:不算是。章其華同/志隻發送了四位數保險櫃密碼到我手機上。保險櫃是我們支隊顧言銘同/志帶我去找的。市局其實不少人都知道小顧是我親自帶的徒弟,章其華同/志也知道,所以她将保險櫃交由顧言銘同/志轉交,算是比較合理。另外,當我看到情報以後便更加确定,為什麼她讓顧言銘同/志轉交給我,也是因為這個案子本來就是顧言銘同/志在跟。
問:什麼案子?
答:07年的2.21重案之後,我們隊其實一直在查時任刑偵支隊2隊隊長劉強的毒//品關系網。包括我們也在查,2.20自殺身亡毒//販的毒//品關系網。這個系列案一直是顧言銘同/志跟我在負責。
問:你們今天的禁/毒行動結果如何?
答:非常成功!一舉打掉了目前深藏于北城市及周邊城市最大的毒//品/犯/罪/集/團!我們于現場繳獲高/純/度/冰//毒11.08噸,海//luo//yin 119.2公斤,搗毀飯//毒/聯絡網點6個,逮捕涉/嫌/走/私、販/運//毒//品的犯罪嫌疑人58名!
問(鄭):李偉……你們隊請功的時候……記得帶上……章其華……
答:那肯定的啊。這要不是她提供的重要情報,我們哪裡能知道窩點在哪兒!等等鄭局,1.14重案難道不是我們隊今天的緝/毒行動嗎?
問(陳):不是。你們大家夥立了功,待會兒省廳的領導也會來祝賀你們。你們先回去,都好好休息。
答:……好……
問(黎):之後有其他情況或者問題,我們會再來找你的,李支隊長。希望你到時候繼續配合我們調查。
答:……好……
以上所述,與我說的一緻。
李偉
200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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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開始時間:2009年1月15日9時0分
結束時間:2009年1月15日11時06分
地點:北城市公安局特别辦公室
被調查人:陳楓,北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2分隊隊長,
32歲,男,漢族。
調查人:陳齊(北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黎裡(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
鄭明(北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調查目的:了解1.14重案的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