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億戴上了帽子,頭低低地朝前走了。
回到公寓已是十點鐘。
沈億剛走到二樓的走廊,就看見對面那個門口蹲着個人,他沒什麼表情,徑直走過去。
“你去哪了?”
沈億将鑰匙插進孔裡。
“你說話呀。”戎斯思一把拍掉他的手,插進去一半的鑰匙被推了出來。
沈億有幾秒沒動,忽然掐她脖子,“又想死了?”
他掐的力道很重,戎斯思慌了一秒,也不掙脫任由他掐,甚至還握住他的手,“對啊,這段時間你掐我掐得還少嗎?除非你讓我進去,否則我天天來。”她忽然笑,“你不知道吧,就算你掐我脖子我都覺得是種情趣。”
沈億厭惡地松了手,“滾回你自己公寓。”
他開了門,戎斯思立即擠進去一邊拉他手,“她解嘉木有什麼好的我哪點比不上她?沈億,你看看我,隻要你願意好好跟我相處肯定也會喜歡上我的。”她抓着他手忽然往自己胸上放,沈億猛地甩開。
他也不想再跟這個女人廢話,拿起電話就要打911,絨斯思立馬按住他手機,沈億手往旁邊躲,厭極了她,被她碰一下都覺得煩。
戎斯思沉默着,頭微低,盯着地面。
“沈億,你看,隻有跟我待在一塊的時候你才像個活人,會發脾氣,有很多情緒,你再看看現在的你,跟死人有什麼分别?跟我在一起吧,隻要時間夠長,你一定會愛上我的,人都是這樣的,哪裡會那麼長情?癡癡地等一個人好幾年?别傻了,更何況你們連面都見不到。”
自始至終他隻是那樣冷漠地聽着。
“你隻是現在不喜歡我,等某天你在大街上碰見一個人,你對她心動了,哪裡還會記得解嘉木?人隻要遇到誘惑都會猶豫,這是人性,隻是那個人憑什麼不可以是我?”
“我現在不喜歡你未來也不會,你如果不做那麼多事我還不會煩你,拿你當朋友對待。”
戎斯思皺着眉擡頭看他,質問他道:“你就這麼嫌棄我,你信不信我...”
“去啊,你不最擅長?”
“......”
沈億走了進去,把外套往沙發放一邊坐下,拿水杯倒水,一隻小狗搖着尾巴跑到他腳邊。
他喝第一口,那個門被人關了回去。
三三擡起爪子想要碰那個杯子,被沈億呵斥:“三三。”
它叫了兩聲,乖乖趴在地上。
沈億靠在沙發,閉目養神。
剛到美國那會,高暮芸給他們在學校附近租了間兩室的公寓。
他去洗澡,戎斯思這個瘋女人闖進來,晚上他睡覺,她脫光了衣服爬到他床上,甚至還用他的杯子,喝他喝剩的水,一不高興就給高暮芸打電話告狀。
後來他破罐子破摔,直接搬了出來,那間公寓留給她自己。
搬出來後清淨了很多,也讓他有很多時間沉浸在那些痛苦裡,腦子裡無時無刻不在想她,很少有睡着的時候,就算睡着夢裡都是她。
他想見她啊。
可怎麼見?說好了不會再出現,要是被她看到會更恨自己吧。
沈億長長舒了口氣。
那晚他直接在沙發睡着了,第二天起來去上課。
一周後他再去心理醫生那複查,結果跟上次差不多,沒什麼療效。
這天上課,他發現自己的記憶力變差了,上節課剛講過的點要回憶好長一段時間才能想起來。
後來他去問,醫生說這是很多心理疾病都會有的症狀。
那天沈億買了很多酒回去,把自己灌醉。
三三在他腳邊叫,沈億俯下身摸它頭,“你也想她了是嗎?我也想她。”
半醒半醉之時,他的日記裡寫了整整一頁紙:木木,我在美國很挂念你,也總放心不下,你有沒有好好吃飯?胖了還是瘦了?上課有沒有很累?跟朋友相處得好不好?有沒有認識新的人?有喜歡的人了嗎?過得開心嗎?
我好想見你,哪怕隻是跟你在校園裡靜坐都好,記得那天晚上你跟我說覺得我好,對不起,讓你這麼失望。
原本來美國我是想好好治病的,可無形之中有一股力量在拖着我下墜,這行屍走肉般的日子我過夠了,我覺得自己好爛,靈魂跟着軀體一起腐爛掉了。
我知道我不配說愛你,可我還是忘不掉你。愛不能言說,是何等的苦楚。
大概因為喝了太多酒,那一覺是他長久以來睡得最安穩的。
沈億醒來,倒了杯水喝,腦袋在隐隐疼,他捂着額頭閉上雙眼在緩神,就在這個瞬間他忽然想起,昨晚的夢裡沒有她。
在這之前每個夢都跟她有關的。
沈億雙眸不安地亂動,不斷逼迫自己去回想跟她有關的點點滴滴。
跟木木認識的時間是...
他慌亂地拿過筆來寫:2012年的1月28号。
慌得手抖,字都是歪的。
她當時穿的衣服是...
白色連衣裙,褐色外套,小白鞋。
她最愛吃的菜是...
炒牛肉,蒸魚,不能接受菜裡有蔥花香菜。
還記得。還好都記得。
看着那幾行歪歪斜斜的字,他忽然笑了,笑得酸澀。
我因自己忘不掉你而痛苦,可當發現自己有忘記你的迹象時,第一反應竟是,慌,慌得心神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