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即便有“提前介入”這個制度,檢察機關的幹警也極少會像應泊一樣三天兩頭跑公安,有事大多是電話或書面聯系——說到底,畢竟是别人的任務,沒必要給自己添麻煩,公安内設的“檢察官辦公室”幾乎形同虛設。放在以前,應泊最多也就是洋洋灑灑寫下一篇補充偵查提綱甩給警察,等着驗收成果就可以了。
倒也不是真的忙得不可開交,一來應泊作為部門主任總是不在崗,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二來他也想給自己一點冷靜和緩沖的時間。不過短短幾天的時間,應泊已經感到收不住心了。重逢一面雙頰可疑的赧紅,相處中不經意牢牢鈎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以及每次告别時眼瞳裡掩飾不住的留戀,凡此種種都會助長他心裡那點不可言說的欲念。
不拒絕就是默許,默許就是同意——難道不是嗎?
應泊開始有些惱怒看守所把提審時間定在了今天。他拿着提訊提解證快速走完流程,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徐蔚然差點跟不上他:
“師父,慢點!”
今天訊問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是強/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并且具有加重情節——多/人/輪/奸,還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雖然以第二檢察部的工作内容,幹警們不可能不面對這種案件,但從應泊個人的角度,他甯肯被十個殺人犯威脅“出去就捅死你個狗官”,也不願意親手反複揭開被害女孩的傷疤,逼她一遍遍地回想那段慘絕人寰的經曆,這與淩遲何異?
傷害已經造成,即便能争取來一個在法理與情理上都恰到好處的懲罰,也隻是亡羊補牢了。
犯案的總共有五人,都是一群早早混迹于社會的小混混,遊手好閑東遊西走時綁來了落單的被害女孩,将其帶到賓館輪流實施了暴行。其餘幾個都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也已經認罪認罰,隻有這個十七歲的嫌疑人,他一直辯稱自己“隻是進入房間坐了一會兒,沒碰她”。
應泊不是剛入行的小年輕,當然不會被他幾句話和幾滴眼淚騙得團團轉。隻不過,比較棘手的是,被害女孩在案發後洗了澡才去報案,最關鍵的證據都消滅了。此外,女孩家境貧寒,家裡還有個弟弟,家長收下了五個嫌疑人的八萬塊錢賠償,便“寬宏大量”地與嫌疑人達成和解,而被害人諒解是一個重要的從輕量刑情節,就算他因為犯罪情節過于惡劣選擇忽略,法官一定會将其納入考量。
然而,無心插柳柳成蔭,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也幫了為證據審查而頭痛的應泊一把。不待嫌疑人辯解,他便主動采納了諒解情節,同時也通知被害人家屬收錢後記得出具諒解書,還要詳細寫明因何事諒解。
冰冷的訊問室内,在應泊的接連試探下,嫌疑人又一次對犯罪行為矢口否認:
“我真的隻是坐了一會兒,什麼都沒幹,我當時太害怕了。”
“如果你沒碰她……”應泊的耐心已經耗盡,終于亮出底牌,正是那篇諒解書,“那你為什麼要賠償?諒解書上有你的簽字,白紙黑字寫着你與被害人就強/奸一事達成和解。既然沒做過,為什麼要認?”
嫌疑人不說話了。
退一步講,量刑稍輕一點,也強于證據缺失導緻無法定罪。
許是沒想到還能這樣設下圈套,一旁的徐蔚然立刻吃驚地瞪大了眼睛。應泊沒什麼興趣同這種壞且蠢的人糾纏,把訊問筆錄打印出來,交給嫌疑人簽字:
“自願認罪認罰也是重要的量刑情節,我知道看守所的日子不好過,希望你能好好考慮。”
走出看守所時将近傍晚,冬季天黑得早,太陽已經有一半沉到了地平線下。應泊拎包信步走着,忽然發覺徐蔚然不見了,回頭才見她遠遠跟在身後,看得出情緒低落,便問:“怎麼了?”
徐蔚然不好意思地聳聳肩:“我隻是感覺……震撼,也難免憤怒。您知道,我從來沒跟這種算是窮兇極惡的嫌疑人打過交道,很佩服師父可以這麼冷靜。”
“我們能做的太少了,所見的又太多。”應泊不置可否,空了片刻才低聲道,“很多時候,保持冷漠未必是壞事。”
他把車鑰匙塞給徐蔚然:“你先上車吧,我随後就到。”
右邊的太陽穴開始突突地亂跳,右側視野裡也閃爍着螺旋狀的亮光。應泊很清楚,用不了半個小時,他的右眼就會完全失明,直到症狀好轉,持續時間也許是一個小時,也許是一天。曾經有一個能掐會算的律師朋友提醒過他注意頭部健康,他嘴上說着不信,第二天就去了醫院挂号檢查。結果果然如對方所說——視覺先兆性偏頭痛。
趁還能看清,他撥出了電話。聽路從辜“喂”了一聲後,才悶悶道:
“我提審結束了。”
“很累嗎?”他沉重的語氣讓路從辜心裡一慌,連忙口不擇言道,“我、我就是想告訴你DNA結果出來了,沒别的意思,你要是太累的話,不過來也可以,好好休息。”
應泊忽然笑了,笑裡有些落寞:“……沒别的意思嗎?”
“也不是……我,其實……”
“我今天有點郁悶。”應泊輕聲打斷他的話,疲憊地倚在看守所的牆上,“可以去找你聊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