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從來沒有提出過分的要求,我的父親從一開始就說,我們隻拿回屬于我們的,不是我們的一分都不要。
縱使他們的女兒在十年的婚姻中受了無限的委屈和傷害,縱使我父親的心裡有百般的恨,但是他仍然拿捏着分寸,為了小孩,為了我,為了這份修養,他不會随意地将情緒宣洩出來,他依然覺得大家應該好聚好散。
我父母怎麼也想不到,事到如今,可能就是因為李孝霖一家知道香港的法律政策拿他們沒有任何辦法,所以依舊颠倒是非黑白,極力要争取所有不屬于他們的财産,好像要用這場離婚來發家緻富。
「我就是要她所有的财産分我一半。」
李孝霖肆意張揚,像一隻狂放的猛獸,誰也無法阻攔他的瘋狂。
「如果這樣的話那沒有什麼值得談的。」我對調解員說,「這不是一個調解該有的态度。」
「沒有關系,我無所謂。」
李孝霖得意洋洋地聳聳肩,語氣中透露出有恃無恐的樣子,他用尖酸刻薄的語言,毫不掩飾他的無底線,而他的父母也陪他一起瘋狂了。
毫無疑問,調解失敗了,但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當我的父母再也不對李孝霖一家抱有希望時,我卻如同一個旁觀者,靜靜地觀察着一切,沒有流露出任何的悲傷與失落,我的内心早已習慣這樣的失落與打擊。一個連社會道德倫理,連法律都無法牽制的人,怎麼可能會良心發現。
不知道是社工有意為之?還是她用自己的方式在幫我?亦或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讓她不小心寫錯了?我們已無法考究,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在第二次的社工報告的結論裡,赫然寫着:
「家庭子女1歸呈請人,家庭子女2歸呈請人」也就是說,不看内容,隻看結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是我的。
看到這樣的結論,我不經覺得有點諷刺,正如貝卡利亞所說的,「遲到的正義非正義」,公平和正義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沒有在有效的時間裡得到恢複和補救,而讓我們在遙遙無期的等待中接受另一輪的煎熬,這就不是正義和公平了,對我們也沒有任何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