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案到是有,但是年齡的話……”石隊長說着皺起眉來,思慮着。
随後,他道:“我等等讓人去找找,有結果了讓他們立刻聯系我。”
林時應了一聲,然後便繼續跟着往前走。
這回很快他們就到了一處辦公室,是石隊長個人辦公室。
裡頭也就擺了兩張桌子,窗戶緊閉着。
一側還有幾個櫃子,裡邊兒似乎是放了一些檔案。
四四方方,并不大。
其中一張桌子上是擺着石隊長的個人物品,正對面的桌子上便隻放着幾個紙箱子。
“就是這些了。”石隊長看着桌上的紙箱子出聲,随後又道:“林隊,我去給你倒杯水。”
東西多,要看起來肯定得花費不少時間。
“謝謝。”林時道了謝,然後翻開箱子。
旁邊的謝雲飛見狀也跟着翻開箱子,裡頭的東西都被擺放的非常整齊,數量衆多,可見當時排查的人數有多少。
顯然石隊長也發現了,歎了一聲氣,“這個案子出的時候,我們日夜排查,查了不知道多少人,案子卻是始終沒有進展。”
林時沒有作聲,隻看着箱子裡的東西。
他先看的是卷宗,和石隊長說的大差不差。
1999年12月20日,東彙分局鼎元派出所接到了一起失蹤案的報警,超市售貨員趙淩美,年齡22,失蹤時間1999年12月19日于她下班後五點左右失蹤。
屍體發現時間是在1999年12月22日早上,東彙‘草垛山’山上村民從野豬的肚子裡發現人的手指骨,最終在野豬窩裡發現隻剩下半邊身子的趙淩美。
被害人死亡時間是在12月19日的晚上十一點到十二點左右,抛屍時間應該是在夜裡,抛屍地點是離野豬窩不遠的地方,屍體有被掩埋,是被野豬給挖出來的。
林時快速翻看着卷宗,整個辦公室内安靜,隻有翻頁時傳來的細微聲。
石隊長也沒吵他,倒了水後就打電話通知人去查林時想要的。
在他出去後,辦公室内便更安靜了。
謝雲飛坐在旁邊将一些重要的取了出來,是現場勘查的報告以及屍檢的報告,而這些的照片都被放在一起。
他先看照片,首當其沖的就是野豬窩裡的那具殘缺屍體,模樣血腥更是慘不忍睹,誰能想到這前一刻還是鮮活的人,轉眼就成了一具沒有生氣的屍體。
被害人的一隻眼睛也沒了,因為臉被吃了一半,想必那隻眼睛應該也是被吃掉了。
很快他又查看了其他的照片,有周圍環境的照片,有近距離的照片。
之後他還看了現場勘查的報告,這才翻看屍檢報告以及照片。
屍檢的比較現場勘查的還要更為直觀,照片上被害人臉上的傷,身上的傷,幾乎都被一一拍攝。
尤其是被害人脖子上的扼痕,也就是被人掐死的。
他又去看被害人的臉部,傷也是觸目驚心,也是這一眼,他看到了令他詫異的。
快速轉頭去看林時,然後将照片遞給林時,“林隊你看,被害人的嘴角好像也有被割過的模樣,不過好像不明顯,隻有一個劃痕,你看看。”
林時擡頭看過去,接過了遞來的照片。
照片中隻有被害人的頭部,頭發披散着,是長發,臉部的傷痕清晰可見,而嘴角的位置有一道淺淺的割痕。
雖然因為周圍的傷太多,這道割痕顯得有些微不足道,但法醫依舊會記錄下來。
不過雖然有個割痕,卻又有些不一樣的,因為中淮公園的被害人嘴角是被割開了的,東彙區的卻沒有,更像是用刀時不小心劃過去了,隻留下了一道淺淺的疤痕。
而僅存的屍體并未有發現其他被刀具割出來的痕迹,隻有毆打留下的。
林時看着那道刀痕,不知為何他并不覺得隻是無意識劃過,更像是想要割開嘴角,就像中淮公園的被害人一樣。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有什麼具體的意義嗎?
他可不覺得一個人會做同樣的事兩次,肯定會有什麼意義,以及為什麼一年前的案子還沒有直接割開嘴角,但一年後的案子卻已經割開了,中間連一個過度都沒有。
就像他們要做什麼事之前,在沒有多次的練習下,根本不可能立刻做到,隻可能是有了大量的練習,就像現在。
想到顧白說過夏城在那幾年之間有過不少失蹤案,如果有與這兩個案子相似的失蹤人員,很可能就是同一個犯罪嫌疑人所為。
而中間的過度,最大可能就是在失蹤人員上實行了,隻是屍體一直沒有被找到。
想到是整個夏城都有失蹤案,他放下照片轉頭看向謝雲飛,道:“謝隊,中淮區之前有過年齡在22歲的女性失蹤報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