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事物的普遍聯系和變化發展
聯系和發展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總觀點和總特征
一、聯系的内涵和特點(必背)
1.聯系的内涵
内涵:聯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間和事物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和相互作用的關系
2.聯系的特點
特點:客觀性,普遍性,多樣性和條件性
(1)客觀性:事物的聯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觀臆想的。
(2)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結構性
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處于一定的相互聯系之中
③整個世界是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每一個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聯系中的一個成分或環節,并通過它表現出聯系的普遍性。
(3)多樣性: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樣,事物聯系也是多樣的。事物聯系的主要方式:内部與外部,直接和間接,必然與偶然,本質與非本質聯系等
(4)條件性:
條件是對事物存在和發展發生作用的諸要素的總和。①條件對事物發展和人的活動具有支持或制約作用②條件可改變③改變和創造條件,需要尊重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
二、事物普遍聯系原理的方法論意義(必背)
馬關于事物普遍聯系的原理,要求人們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體聯系,确立整體性,開放性觀念,從動态中考查事物的普遍聯系。
三、運動,變化和發展
一切形式的變化就是運動,運動變化的基本趨勢就是發展。事物的相互聯系包含着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導緻事物運動,變化和發展。
變化——運動(運動變化)——發展
四、發展的實質
發展是前進上升的運動,發展實質是新事物的産生和舊事物的滅亡。在社會曆史領域内,新事物是社會上先進,富有創造力的人們創造性活動的産物,從根本上符合人民群衆的利益和要求。
易錯點1:新事物與舊事物
區分新舊事物的标準在于,是否符合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新事物符合曆史前進方向,舊事物不符合。
五、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1)實質:對立統一規律
①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聯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發展的内在動力,從根本上回答了事物為什麼會發展的問題
②對立統一規律是貫穿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唯物辯證法基本範疇的中心線索。
③對立統一規律提供了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方法。
六、矛盾的同一性和鬥争性及其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必背)
對立統一規律即矛盾規律,矛盾即統一,矛盾是辯證法的核心概念,也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間對立統一關系的哲學範疇。
1.矛盾同一性和鬥争性及其相互關系
(1)定義:同一性和鬥争性是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是矛盾雙方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性質和趨勢。
一是矛盾着的對立面相互依存,互為存在的前提,并共處于一個統一體中。(如,太極圖)
二是矛盾的對立面之間相互貫通,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如,黑白夜)
鬥争性是矛盾着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性質和趨勢。矛盾鬥争性有豐富内容和多樣形式。不同矛盾具有不同鬥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上鬥争形式也不同。其鬥争形式可分為對抗性和非對抗性兩種基本形式。
(2)兩者關系(對立統一):
①相互聯系:
矛盾同一性和鬥争性相互聯結,相互制約,矛盾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對立為前提,是包含差别和對立的同一。
一是,同一性不能脫離鬥争性而存在,沒有鬥争性就沒有同一性。
二是,鬥争性不能脫離同一性而存在,鬥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②相互區别:
無條件的絕對的鬥争性與有條件的相對的同一性相結合,構成事物的矛盾運動,推動事物的變化發展。
矛盾鬥争性(無條件、絕對)
矛盾同一性(有條件,相對)
③方法論意義
矛盾的同一性和鬥争性相互聯結,相互制約的原理,要求我們在分析和解決矛盾時,必須從對立中把握同一,從同一中把握對立,這是辯證認識實質所在。形而上學割裂了矛盾同一性和鬥争性關系。
2.矛盾同一性和鬥争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1)同一性作用:
①矛盾雙方互相依存,互為存在,可利用雙方發展使得自己獲得發展
②矛盾雙方互相包含,可吸收有利于自身因素得到發展
③矛盾雙方互相想通,可向着自己對立面轉化而得到發展,并規定着事物發展方向
(2)鬥争性作用:
①鬥争推動矛盾雙方力量對比發生變化,達成量變②鬥争促使矛盾雙方地位或性質轉化,達成質變
矛盾推動事物發展是同一性和鬥争性共同作用結果。在一定條件下,矛盾鬥争性可能處于主要方面,在另一條件下,矛盾同一性又可能處于主要方面。
易錯點2:矛盾同一性和鬥争性
3.正确把握和諧對事物的作用
運用矛盾同一性和鬥争性指導實踐,正确把握和諧對事物作用。和諧是矛盾一種特殊表現形式,體現出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和諧是相對,有條件的。社會,人和自然和諧是在不斷解決矛盾的過程中實現的。
七、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關系(必背)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普遍性:
①内涵: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發展過程始終
②意義:承認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學認識的首要前提。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辯證法的根本方法。
(2)矛盾特殊性:
①内涵:具體事物在其運動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個方面都有其特點。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點。
二是同一事物矛盾在不同發展過程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特點。
三是構成事物的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性質,地位和作用。
②意義:矛盾性質,地位以及條件複雜性,使得矛盾解決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用不同方法解決不同矛盾是馬的一個重要原則。分析矛盾特殊性意義在于,它是科學認識事物的基礎,也是正确解決矛盾關鍵。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馬活的靈魂。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及其意義
1.兩者辯證關系: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一關系。矛盾普遍性即共性,無條件,絕對的,矛盾特殊性即個性,有條件,相對的。
任何現實存在事物都是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統一,共性寓于個性之中,沒有離開個性的共性,也沒有離開共性的個性。
2.意義:
矛盾共性和個性相統一的關系,既是客觀事物固有辯證法,也是科學的認識方法。人的認識的一般規律是由認識個别上升到認識一般,再由一般到個别的辯證發展過程。
易錯點3: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共性,絕對性與無條件性)
矛盾特殊性(處處時時矛盾不同,個性,相對性與有條件性)
2.矛盾不平衡性
①矛盾中存在根本和非根本矛盾,以及主要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貫穿事物發展過程始終,規定着事物性質。主要矛盾是矛盾體系中處于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處于服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