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睿這才松口氣:“行,我帶你去!”
畢竟都是年輕人,沒過多久說話就熟絡起來,馬睿坐在副駕駛上啃蘋果,說因為名字的諧音,大家都叫他瑪麗,不過他無所謂,覺得這個還挺好聽的,說着說着就扭過身子——
“你要嘗嘗這個蘋果嗎,單位食堂裡的,特脆甜!”
方秉雪轉動方向盤:“開着車呢。”
馬睿“哦”了一聲,老實地坐回去了,過一會兒又忍不住扭過來:“我覺得你不僅長得好看,還很酷!”
到了對方所說的步行街,方秉雪踩下刹車,用指尖把墨鏡往下按:“嗯?”
“因為這個嗎,”他解釋道,“我眼睛有點過敏,所以帶上,能擋着點光照。”
馬睿捏着蘋果核,給頭搖得像撥浪鼓:“不是,我也說不上來。”
他就覺得方秉雪特别不一樣。
反正馬睿沒見過皮膚這麼白的人,乍一看,完全不像是個警察,說是明星他也信,穿着件白襯衫往那一站,眉目如畫,個高腿長,氣質尤其出衆,有種清水出芙蓉般的淡淡疏離。
“……這個形容有點惡心了。”
方秉雪懷裡抱了個枕頭,不忍直視地回頭:“你是不是偶像劇看多了?”
馬睿呆滞地站在旁邊:“沒事,我已經不這樣想了。”
因為他萬萬沒想到,方秉雪的審美居然如此土味,從進了床品店的瞬間,就毫不猶豫地奔向了印着大紅牡丹的被單。
在店員的賣力介紹下,他又欣喜地看向另外一套花開富貴。
“怎麼了,”方秉雪真誠地疑惑道,“不好看嗎?”
多喜慶呀,看着就舒服自在。
說着,他拿起枕頭抱在懷裡,感受了會就點頭:“不錯。”
馬睿默默地跟在後面,沒吱聲。
如果說之前方秉雪給他的印象,是電視中呈現的大城市精英模樣,噴外國香水,吃五分熟牛排,穿那種看着就滑溜溜的絲綢睡衣,那麼現在立馬接了地氣,仿佛每天早上往臉上抹的都是寶寶霜。
最終,方秉雪愉快付錢。
他打開後備箱,極其滿意地介紹:“兩套,能換着洗一下。”
馬睿:“啊對。”
除了這些,方秉雪也沒别的要買的,洗漱用品自己帶的有,等換季的時候再買衣服也來得及,至于廚房用品就更不必說,他壓根就不會做飯。
所以馬睿也沒陪這個外地來的警員待太久,方秉雪說了,之後有時間再慢慢逛,反正他要在這裡駐點出差一年,不着急。
給人送走後,方秉雪去洗了個車,進家屬院已經快晚上了,他晃晃悠悠地給兩大床被褥拎回去,準備洗的時候才發現,屋裡沒有洗衣機。
光秃秃的木闆床上,隻有套着塑封,沒拆的床墊。
方秉雪:“……”
與此同時,他也意識到個問題,被褥洗完了還得晾幹,所以,今晚要怎麼睡?
說來慚愧,方秉雪生活自理能力很一般,小時候是媽媽帶的好,長大後則是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完全不計較,而脫離工作,下班回到家後,他其實挺講究,挺矯情的。
樓上樓下也都是單位的人,但方秉雪初來乍到,實在做不出去人家家裡蹭住,更何況他也不習慣跟别人睡一屋,所以當初聽說西北駐點不是常規派遣規模,隻是單人派遣後,毫不猶豫就報了名。
從骨子裡來說,方秉雪還挺“獨”的。
他站在窗戶前抽了根煙,藥店開的方子不錯,燒退了,嗓子也好了大半,燃着的光點明明滅滅,煙霧拂過他瓷白的側臉,消散在夜空。
而那雙漂亮的眼睛,也逐漸睜大。
四樓視野不錯,這個角度可以清晰地看到公安局門口,副所長李文斌從警車上下來,而跟在他身後的,是一個穿着黑夾克的高大男人。
不知是不是在嚼口香糖,很混不吝的模樣。
方秉雪頭一遭抽黃鶴樓,被嗆到,劇烈咳嗽起來——
與此同時,周旭似有所感,驟然擡頭,看向不遠處亮着的光。
朦胧的光暈中,窗簾被風吹得鼓起,輕輕擺動。
李文斌莫名回頭:“怎麼?”
“沒事,”周旭懶懶散散的,“估計野貓竄過去了。”
他神色如常,而背靠牆壁的方秉雪捂着嘴,憋得臉都要紅了,眼眸裡全是震驚。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就覺得周旭蠻橫,舉手投足特像身上背着幾條人命——
怎麼,這麼快就落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