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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Chapter 34·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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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進新家後不久,聞命辭去一份外賣店的工作,又迅速找到一份第三行業的新工作。

他要在一家位于城鄉結合部的高端消費場所——也就是貝倫區與隔壁街區交界處的某處酒吧端盤子。那家酒吧有着強烈的移民風格,集西式清吧、中式迪廳、還有東南亞式賭場于一體,樓上還帶了家川味粵菜館,主打糖醋麻辣口味,可謂“跨文化交流之典範”,畢竟很少有人能把酒吧搞成大雜燴,并以此為傲。

但這不算什麼,所有客人都知道,酒吧搞“跨文化多樣性”是為了賺錢,能把賺錢目的搞的這麼明目張膽,也是一種本事。而這家店最獨特之處在于懷舊複古的風格和性感多樣的美人,與之對應,聞命需要穿裙裝。

那是一種盛行于維多利亞時期的裙裝,擁有碩大繁複的裙擺,高貴優美,富麗堂皇。

聞命對于穿裙子這件事沒有心理負擔,因為小費高,穿裙子賺錢總比拿命賺錢來得容易,比這困難多的事他幹了不知道有多少。他對于之後配套的梳妝打扮也沒什麼負擔,三無化妝品花不了幾個錢,化妝技術不好可以去隔壁理發店找人幫忙,順帶還可以免費做做頭發。

但是聞命依然輾轉反側,心情煩躁,那種顯而易見的暴躁讓時敬之感到驚訝,他忍了好幾次,終于忍不住問:“你怎麼了?”

他正在把水泥粉倒進塑料盆裡,準備修理一面被水泡爛的牆壁。這種髒活累活聞命從來不讓他幹,聞命知道他這是在主動分擔,但是聞命不在乎這個,他說你吃飽了我就有成就感,有成就感就很快樂,所以你要多吃飯。但是每次時敬之都執意去做,那架勢九頭牛拉不回來,聞命不讓他就趁聞命不在偷着做,最後投降的還是聞命。

由此可見,時敬之大多數時候是悶不吭聲隻做事的類型,他擅長自己去抗,解決問題。而能讓時敬之主動問出口的事,必然是過于明顯并且解決不了的事,鬼都能看出來了。

鬼都知道,聞命很暴躁。

然而暴躁的點與衆不同,讓他糾結的是晚上沒時間給時敬之講睡前故事了。

得知這一答案的時敬之啞口無言。

但是他沒有表示鄙夷或者嘲諷,而是木着小臉問:“為什麼,聞命?”

“因為根本沒空講小豬跳跳!”聞命咆哮。

“你想!那家店晚上十一點開門!但是我八點就得出門!再過一個小時你才睡覺!”聞命憤憤不平,失聲吼道:“我本來要講小豬跳跳和朋友西瓜的故事!f*ck 他的蛋!沒機會了!”

“你今晚就要做工?”時敬之反而特别平靜,他一邊慢悠悠和水泥,一邊繼續問話。

“是啊!!!”聞命忍不住又一次暴走,他在屋裡到處亂竄,順帶到處亂摸,拿起一個洋蔥對對眼再放下,拿腳踢踢地上擺着的塑料壺,轉身去桌上倒了一大杯水一飲而盡。可是這依然無法平複他内心的悲憤:“我不高興!!!”

話唠聞命失去了與傾聽者共度一段美好時光的機會。時敬之絕對是最好的傾聽者,特别适合聞命這種活力無處安放的躁動青年傾訴衷腸。每次他講話的時候,時敬之都安安穩穩地凝神細聽,适時流露出了然的模樣,全程保持全神貫注,偶爾對故事做出點評。

要知道,小豬跳跳是他藏在心底的一個秘密,值得他分享,值得他炫耀,他把小豬跳跳告訴時敬之,那他們就同時擁有秘密了。

時敬之不僅沒有說他幼稚鬼,反而帶了點好奇的模樣。聞命暗搓搓喜不自勝。

他曾經在第一次講完故事時不好意思道:“小豬跳跳的故事,隻有我們兩個人知道啊……你要保密!你不要告訴别人。”

時敬之點點頭,一本正經回答說,我知道了。

他說“我知道了”,給人一種安穩可靠的感覺——

省去了聞命“拉鈎上吊一百年”的後續活動。

然後他們互相說,“晚安”。

看吧!聞命悲哀郁卒地想,從今晚開始,他永遠失去了最好的朋友,時敬之和小豬跳跳!一個晚上,兩個晚上,無數個晚上!

“那你可以出門之前講……?”時敬之建議說。

“我不!講完以後我需要說晚安!”聞命說:“小豬跳跳是蘇格蘭叢林中庇佑人間的仙靈!他給人類小孩說晚安!人類小孩必須快點睡覺!”

時敬之愕然:“…你怎麼還搞封建迷信那套……”

“這是信仰!”聞命義憤填膺:“凱爾特民族的信仰!”

“你未免入戲太深了些……”時敬之歎息,這一舉動換來聞命咬牙切齒的目光。

聞命正在換衣服,為了表示尊重,他在身側拉了布簾子,然後背過身去。

布簾子上破了幾個洞,聊勝于無,陽光燦爛,聞命精健的脊背沐浴在金黃色的光影之下,彎腰擡腿的時候背肌伸展,展示出蓬勃的力量。

後背暖洋洋的,聞命一邊躲光一邊提提褲子,嘴裡不忘瞎嚷嚷:“你也失去了小豬跳跳!你就不傷心嗎?!”

時敬之沉默不語。

“咔哒”一聲,聞命合上工具箱背在背上,他穿着一條沾滿顔料的大褲衩,光着上半身晃悠出來。他一手拉開簾布,沖着牆角的人憤怒譴責:“無情!冷酷!你沒有心!”

時敬之正蹲在牆角,對他這種胡攪蠻纏的行為分外無語。時敬之是發現了,聞命每個月總有那麼幾天不太正常,說得違背道德标準一點,像個智障。

他在此期間做出的失智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因為小豬跳跳和朋友們的友誼而感動落淚哽咽到哭,并因此跑去紙闆房附近采了爬山虎回來,強行捧着時敬之的手逼他起誓“我們來桃園結義做一輩子最好的朋友吧!”以及因為時敬之吃飯少而買了張竈王畫像回來貼在廚房,并且每天睡前躺在床上雙手在胸前畫十字祈禱,雙目緊閉、嘴裡念念有詞“竈王爺我給你吃糖請你庇佑鍋台”。

神奇之處在于那張竈王圖是聞命自己畫的,他從網上找到了這樣一副圖畫,為了節省打印費而親身上陣,并且在畫完後毫不保留地像時敬之炫耀。

時敬之過于震驚,聞命第一次在他臉上看到目瞪口呆的表情。

不過幾次三番後他又恢複了淡然,當聞命興緻勃勃找他說“竈王爺昨天給我托夢了!他特别會庇佑在他附近的食物我要去門口挖口井!”的時候,時敬之已經可以處變不驚地微笑回應,去吧,聞命。

聞命百思不得其解,這次你怎麼不說“去吧,聞命”了呢?

你都沒有笑!

他看到時敬之搖搖頭,他停下手裡的攪拌動作,認真同聞命講話:“你晚上十一點出去,淩晨三點回來,早晨六點多起床。”

“對啊。”

“那就早晨講吧。”時敬之思考三秒後說。緊接着他低下頭重新攪拌水泥,态度雲淡風輕,見對方沒什麼反應,又轉頭問聞命:“早晨講小豬跳跳的故事,當起床故事也不錯,你覺得呢?”

“我覺得可以!!!!”聞命心道,“晚安”換成“早安”!沒有什麼不可以!

他們就這樣解決了一個難題。聞命過于開心,連清理青苔抹水泥的速度都提高了幾分。

他做事的時候,大部分時候很靠譜,所以給人留下沉穩持重的印象,但是他往往又會做出很多讓時敬之大跌眼鏡的事,所以他身上的氣質很矛盾也很鮮明。聞命有一張堅毅英挺的少年面容,長期的海島遊牧生涯賦予他一副結實精健的身體,凱爾特海島奔放自由的氣息和維京人殘留下的勇猛尚武的村落習氣在他身上微妙地雜糅在一起,淬煉出沉穩又銳利的目光,出身底層的他為了生存不得不穩紮穩打,但老天爺管不住他有一顆躁動不安的心。

他持久性堅毅可靠,間歇性神經大條,命運剝奪了金錢、知識、社會地位,卻賦予了他迥異于出身的品性和樣貌,這對某些人來講是緻命的吸引力。

刮完水泥已經将近十一點,聞命下了面條,準備下午去理發店化妝。

超高密度的摩天大樓拔地而起,昏暗的門頭上,破敗的霓虹燈不斷閃爍,露出黑洞洞的入口。

空氣中飄散着濃重的羊膻味,雀籠般密集的筒樓中傳出腳步聲,不遠處的樓中不斷傳來細碎的聲響,女人的嬌笑和酒瓶碰撞聲像泠泠水流,最後逐漸交雜成一團。街角的乞丐打着盹,捕捉到一股逐漸飄散烘臭味,冷風吹得他一個激靈,下意識再去捕捉,瞬間起身讓他缺氧,眼前逐漸朦胧,就這樣在冷風中睡過去。

隔壁練歌房像個流莺集中營,裡面遍布未婚先孕的媽媽和辍學少女。

“這裡要走後門,你那是個什麼表情,不是那個走後門…他們白天不開業,前門鎖了,所以要去後門。”聞命小聲和時敬之科普,時敬之聽得太專心,沒注意地上的窪地,聞命一手拽着他繞過水坑,這個動作似乎做過很多次,他們配合極為默契。時敬之明白了,白天是理發店,晚上是練歌房。

因區域受限不能拓展,非法建築占滿所有空隙後,隻能一層層向上加建。

這裡是繁華社會的黑暗一角,這是陽光照射不到的光明街。

他倆走到半路,時敬之又提起要跟聞命一起去酒吧,聞命心道那個破地方烏煙瘴氣,你這個小羊羔讓人家忽悠了都不知道。他說:“不許去!”

時敬之反駁:“那樣的話就可以講小豬跳跳了。”

真是殺人誅心!

聞命咬牙切齒:“不行!就是不行!”

時敬之回複他“為什麼”“憑什麼”“怎麼了”靈魂三問。聞命不吭聲,一直到了理發店門口都沒說出個答案。

聞命一進門就有個烈焰紅唇的中年女人迎上來,梅姐直接繞過他,一把撲向時敬之,她大呼小叫,小哥哥!你又來啦?!想開啦??讓我當小妾還是當你小媽??其實清純女學生我也會扮演,雖然不像,但是也不是不可以。她忸忸怩怩,像個不谙世事的學生。

屋内昏暗,劣質煙草在陽光和灰塵的混合物中呈現白吞吞的模樣。

聞命盯着那煙草瞧,忍不住想這還是爆竹煙,檸檬味的。

門口傳出洪亮與低柔交織的談話聲,時敬之被人在門口攔住了,推脫了好久才進門來。

緊接着聞命聽到身後響起平靜無波的聲音,簡直像台無情AI:“我喜歡男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

“哼!”梅姐嬌嗔一句,她轉身瞅聞命,嘴裡卻在說時敬之:“老把戲!”

聞命忍不住苦笑,有人很熟稔地招呼他坐:“…姐姐!消停點吧!人家才十四!誰招架得了你。”

梅姐不死心:“十四怎麼了!十四在我們村都當爹了!”

他們來的這個地方,是一個叫梅姐的媽媽桑開的理發店。理發店曾經的主人叫玉姐。

梅姐是黑街的隐性領袖,多年前被招安的隐形領袖。她的前任叫玉姐,因為隻有她知道當地有多少人得了病,這個數據很難統計,一旦搞不好就是侵犯隐私權,玉姐不僅僅是孤獨星球中的娼妓大佬,在最最紅火的時候,她還是第一部門委派的安全套發放員、HIV知識科普人員,無形中監管着一群高危人群和特殊教育對象。不過每次提到孩子,她就會岔開話題。孩子是紅燈區女人們的禁忌。

聞命發現梅姐在自家門口挂了倆對聯,左書“偶像的黃昏”,右書“善惡的彼岸”,橫批“上帝死了”。

據說這是二三十年以前一位教書先生寫來的。他寫給房子的前主人玉姐。當時玉姐貌美如花,他想要感化她,号召她從人群中,從自我中找尋生命的意義,上帝死掉了,神明死掉了,不要緊,我們是自己的主人。

玉姐大驚小怪,你說的什麼狗屁?我怎麼不是自己的主人?我幹的我喜歡的工作,我靠我的身體賺錢,最後你還得求着來找我,不是嗎?

最後男人被她的高明所感化,跪在她腳邊向她皈依,你是我的女神,維納斯,阿弗羅狄特,聖母瑪利亞,送子觀音,在你的身體中,我的靈魂得到了救贖。

後來這個男人去前線打仗去了。去之前他想和她結婚,因為“如果我死了,你可以領到我的救濟金。”玉姐不願意,“那萬一你沒死怎麼辦?缺胳膊少腿的話,我還得伺候你。你一旦賴上我,我就是洗衣服做飯的免費女人,我不要做免費的女人。”

男人傷心地走掉了。帶着他的神的失落,愛的失意,還有生命的茫然。

玉姐曾經也學課文,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玉姐的奶奶學過的課文,犧牲啥意思,為了正義而死,為了信仰而死。

時敬之跟梅姐說“我喜歡男人”,理直氣壯,梅姐滿是憤怒,她像富家小姐一樣撅着嘴,端起英格蘭約克郡産的紅茶小口啜飲,像是油畫中端莊優美的淑女。

說起來,一開始的時候時敬之還傻乎乎地和人家講科普,講上學的重要性,那模樣再是認真沒有,以至于滿屋子女人不知道他在裝傻還是說真的。

聞命記得時敬之滿臉無辜,他闆着臉像個傳經布道的神父:“教育是改變天塹的最佳途徑。”

“上帝死了,所以我們要從人類當中找尋意義。偶像不應該存在,他們應該被逐下神壇,而我們所有的表達都出于自己不受約束的思維和願望。沒有人強迫,沒有人捆綁,暢所欲言,我言表我心。”

“天賦人權,人類的神性開始被彰顯,每個人都是可以獲得自我認同的。”

時敬之的話蒼白又無力,哪怕他自己奉為圭臬。

他站在移民、勞工、站街女們的蝸居裡,可是他不屬于他們,他們自成一派,是繁華城市中心的孤獨星球。曾經這裡有無數條街,一條地鐵從頭到尾,地鐵站的名字都特别好聽,天生,花照壁,糖果車站,灑金橋,金台夕照,日暮裡,如今這條路上人迹罕至,隻有野草小花迎着細雨長在荒蕪的車站,泥濘的水溝旁。

時敬之像個棒槌,但是他一定要堅持自己是優雅的音叉,用他叩問心扉。雖然大家都告訴他,你制造的不是音樂,而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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