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曲。”我說。
“不。”他說,“我現在不想唱這首歌。”
我奇怪地看着他,我選了又不唱。
他說:“我想唱那首,可愛女人給你聽。”
我忍不住嘴角笑了一下。
我心裡美滋滋的想,他是在誇我,是一個可愛女人。
哎,不對,我還是一個女孩子。
他開始唱,他的歌聲老實說也是五音不全的,但是我喜歡聽他唱,可以前他很少唱歌給我聽的。
那晚,我們躺在一個被窩,他深情吻着我,我用力回應着他,但我們沒有做破格的行為。
他捧着我的臉,手掌的動作很輕,他說:“其實,我很想你。”
我靠在他的胸膛,我輕聲說:“我也想你,每天都在想。”
我說的是實話,我就是這麼沒骨氣。
他用力抱着我:“我發現我再次喜歡上你了。”
我用力往他的懷裡鑽,我心想:大頭傑,我可太幸福了,你終于又說喜歡我了。
可我不敢說話,我怕這隻是一個夢。
馬秋傑也用力抱緊我,他說:“我不要你還是别人的女朋友,你隻能是我的女朋友,你隻能愛我。”
“好的。”我說。
“你能甩掉那個牛皮糖嗎?”他問我。之前我和他聊天的時候,我和他說過,我和馬雪提過好幾次分手,可馬雪一直都沒有同意,馬秋傑就用牛皮攤來形容他。
我堅定的點頭:“可以。”
馬秋傑吻了吻我的額頭。他語氣很開心,他說:“過年後,你和我一塊去昆明。”
“好。”我說。
我想這一天已經想了很久。
我握着他的手掌,用他的手背摩擦着我的臉頰,我說:“到時候我打工,你上學,就在你們學校附近租一個房子。”
他接過我的話:“這樣每天,我們都可以見面。然後去吃好吃的,我們可以手牽手踏遍昆明的每一處土地。”我想到那個畫面,忽然開心的笑了。
那個畫面一定會很幸福。
我終于和我喜歡的男孩子又在一起了。
第二天,手機上有10多個未接來電,還有短信息,全是馬雪發來的。
昨天他打第一個電話,我說:“我到家了。”不一會兒,又打來第二個電話,我嫌煩就挂斷了,後面直接關了靜音。
看着手機上這麼多的短信息,頭皮一陣發麻,我給他發了一條短信:“馬雪,我們分手吧。”
發完信息,我直接關機。
馬秋傑送我上車,在窗外對我揮手告别,我覺得他的樣子很傻,可是我好愛。
車行駛了好遠的距離可還沒到站,我也不知還需要多少時間,我把手機拿出來開機,打算給馬秋傑打電話,我有點想他。
我沒有翻找馬秋傑的手機号碼,我一下一下的按着手機上的數字鍵,他的手機号碼我熟記于心,比我自己的号碼都要熟悉。
我要按下撥通鍵時,手機鈴聲突然響了起來,吓了我一跳,我定睛一看是林梧打來的。我接了電話,今天我心情好,我笑着說:“喂,小寶。”
手機那頭沉默了一下。他才說:“你什麼情況,馬雪找你的電話都打到我這邊來了。”我聽到了他語氣裡面的抱怨,以及不滿。
“他找你幹嘛呢?”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