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臉地說:“我想你了,你已經有3天沒有出現了。根據小學的乘法口訣,3天就是72個小時。然後,就是就是......”
我擡起頭望着他:“就是多少分鐘來着。”我盡量表現出我自以為的幽默,他卻無動于衷。
于是,我隻得從兜裡掏出手機,按出計算器,然後按下3乘以24,再乘以60。
我再次擡起眼眸:“我已經4320分鐘沒有見到你,你都沒有給我打電話,發你消息也不回。”
“怕打擾你和朋友出去吃飯。”你故意用話激我,“朋友”兩個字咬得很重。
可,我一點都沒生氣,甚至還有一點小開心。我知道他在生我氣,而他生氣是因為心裡有我。
我上前一步,雙手挽住他的右手,緊緊地握住。我說:“阿傑,别鬧了,我們别鬧了,我真的很想你,這幾天我過得一點都不開心。”
馬秋傑的嘴唇動了動,卻沒有說話。
我想他一定想說點什麼,但他壓住了,沒有說。
在人來人往的校園,我踮起腳尖,輕輕地吻了他的唇。
如果他不願意,可以避開,但是他沒有避開。
我直視他的眼睛:“我帶你去我通宵的那家網吧,你可以當面和他們對峙,看我有沒有撒謊哄騙你。”
他避開我的目光:“你回去吧。”他轉身走了。
我沒拉住他,他往前走,我就在後面走。
他意識到了什麼,回過頭,無奈看着我說:“你要幹嘛?”
“我要一直跟着你,直到你變回原來的大頭傑。”我朝他做了一個加油的手勢。
“我今天還有課,有什麼事晚上說。”
“那好吧。”我說。
我等着他說出挽留我的話,但他沒有。
我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拉着他就走。
“你幹什麼?”他肯定覺得我很不可理喻。
“我帶你去那家網吧。”我頭也不回的說。
“不需要。”他停住腳。
他的力氣比我大,我被他拉的也停住了腳步。
“需要。”我沒放棄,使勁拉他,終于他移動了一步。
“真沒必要。”他無可奈何看着我。
我更加無可奈何地看着他:“可是你不相信我。”
他看着我的眼睛:“我隻是想冷靜一下,我們彼此都冷靜一下,我不想這個事情跟你吵架。”
“所以你不接我電話,也不回我短信。”我都快哭了。
他歎了一口氣:“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他帶着我出了校門,左拐右拐到了一家手機的維修店,店面很小,比我們租住的房間的還要小。他跟老闆聊了兩句,老闆找出了一個手機遞給他。
我一眼就認出老闆給的手機跟他的手機一模一樣,我好像有點明白什麼了。他告訴我:“手機前兩天打籃球摔壞了。”
我很認真地想了想,問出了疑惑的地方:“那大前天給你打電話,你也沒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