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公園出來,孔亦卿接了個電話。最後孟緻舒聽見他說:“讓我考慮考慮吧,你也知道我好久不打官司了。”
孟緻舒聽到“官司”,用眼神詢問孔亦卿什麼事,孔亦卿簡單解釋了一下。
“袁奕陽是跟我一起開律所的那個朋友,剛才的電話就是他打的。說有個官司想讓我幫他打,但是要去京都,我得考慮一下。 ”
孟緻舒:“是有什麼顧慮嗎?”
孔亦卿:“倒也不是,隻是……”
孔亦卿突然止了話頭,轉頭一直盯着孟緻舒看,孟緻舒臉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孟緻舒:“怎麼了,盯着我看幹嘛?”
孔亦卿:“沒什麼,走吧帶你去别的地方。”
孟緻舒:“哦……”
孟緻舒和孔亦卿邊走邊閑聊,孟緻舒好奇地問起了孔亦卿以前當律師的事。
孟緻舒:“你是民事訴訟律師還是刑事訴訟律師。”
孔亦卿:“民事的,主要接情感糾紛的案子,我一般是訴訟離婚案裡女方的代理人。”
這個回答包含的信息量很大,孟緻舒不由得有些多想。離婚案……那豈不是見過很多婚姻的悲劇了,那對愛情是不是也是悲觀主義呢?他又聯想到孔亦卿現在還是單身,不禁落實了自己的想法。
但其實孟緻舒想錯了,孔亦卿是打過很多離婚官司,但這不代表他對愛情是悲觀的,恰恰相反,他的愛情觀反而過于理想化。孔亦卿一直覺得真正的伴侶不止要生理上的喜歡更要心靈上的契合,他相信緣分和感覺,也注重人品和性格。在遇見孟緻舒以前,他不認為有人能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他甯願一直一個人,也不願投入到一段沒有意義的感情中去。
真正對愛情悲觀的恐怕是孟緻舒自己,他雖然敢于正視自己對孔亦卿的感情,但也僅限于此了。在母親不幸的婚姻中,他既是見證者,也是受害者。童年的經曆在積年累月中築起了一座名叫“自卑”的高牆,它隔絕了孟緻舒有關愛情的一切念頭。
孟緻舒沉默了良久,最後道:“你接手的案子是不是最後都打赢了?”
孔亦卿微笑着搖了搖頭:“我沒那麼大本事,我隻能盡我最大的努力幫我的委托人争取應有的權利。讓那些類似‘兩年家暴16次的男性最後被判11年’的判決結果變得再公正一點。”
“11年,這個數字或許是法院所認為的公正判決結果,但身為旁觀者,公平與否,人人心中都有定數。在我心裡,11年太短了,遠遠不夠。我想讓11年變成21年,乃至更久,但我的力量太渺小了,我做不到。”
孟緻舒從未聽孔亦卿講過他當律師時候的事,也從來沒見過眼前這樣的孔亦卿。他雖然嘴角還挂着笑,但早已垂下眼眸,溫柔的語氣也帶上了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
孔亦卿歎道:“每場官司打完,我的委托人對我表示感謝的時候,她們的表情都不一樣,有哭着的,有笑着的,但更多的是妥協和釋然。她們本有權利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但在她們眼裡僅是成功離婚就已成了奢望。”
“這個世界不該是這樣,但即便我身為法律工作者也無能改變,我能幫助的人終究是有限的,但婚姻裡的受害者是無限的……”
孟緻舒好像大概能猜到孔亦卿為什麼最後不當律師了,如果連法律的公正都有了偏頗,那法律工作者心裡的公正還有什麼意義。
孟緻舒喃喃道:“勝訴對受害者來說是真正的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