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酷的現實。
“那是在馬赫迪的衛星城難民營,這你們來之前,”小劉捏着聽診器,眼底漫上一層痛色,他看着窗外低着頭不再言語的少年,無奈的歎息。
“哪裡是什麼少年,分明是個可憐的姑娘。”
在馬赫迪這個婦女權益極度低下的國家,生存對于女性來說,從來都是一場艱難的鬥争。
僞裝成男孩,或許是她在這動蕩不安的環境中,為自己和家人争取一線生機的無奈之舉。
窗外風沙掠過難民學校屋頂,發出刺耳的聲響,将記憶拉回到那個血色彌漫的午後。
昆侖鏡也随之幻化出一副虛構卻又無比真實的場景。
【那是一個陽光刺眼的午後,熾熱的陽光仿佛要将大地烤焦 那時王連長還不是連長,正忙着為哨所的同志分發冰塊降溫。
他看見萊拉背着中槍的弟弟沖進了難民營,臉上滿是汗水和灰塵,王連長立即甩下冰桶,一個箭步沖過去,一把抱起萊拉的弟弟,拼命地跑向醫療站。
“求求你們,救救我弟弟!”
萊拉仿佛是看見希望一般跌跌撞撞的跟着王連長一路跑。
醫療站裡的胡護士長瞧見,猛地站起來:“快放下!小張,準備手術器械!”
小劉作為主治醫師,一邊迅速為傷者處理傷口,一邊焦急地詢問情況:“這是怎麼回事?哪裡中的槍?”
萊拉跪在滿是沙礫的地上,指甲縫裡嵌着黑泥:“武裝沖突的流彈……弟弟當時在邊上玩,媽媽、媽媽讓我快跑,來這裡找人。”
說着,她緊緊抓住醫療室内執勤的維和人員的衣角,眼中滿是哀求,“長官,你們能幫我找母親嗎?她肯定還活着!”
小劉說,當時王連長表現得十分為難,他咬了咬嘴唇,眼神中滿是掙紮:“萊拉,維和部隊有任務範圍,不能随意離開營地……”
“可你們是來幫助我們的!”萊拉的聲音帶着哭腔,“難道看着我母親死掉嗎?”
王連長抱着她的弟弟,喉結滾動了一下,回避了萊拉的目光,虛聲說道:“我們也想幫你,但規定如此。”
那一瞬間,萊拉眼中的失去了光,仿佛所有的希望都離她而去。
手術燈亮了整整四個小時,在這漫長的四個小時裡,萊拉一直守在難民營外尋找母親對下落。
但是,這也錯失了小劉的醫囑。
看見弟弟脫離危險卻截肢,萊拉突然抓住小劉的袖口,眼中滿是驚恐與不甘:“不能保住手嗎?他才五歲,沒了手怎麼活?”
小劉喉頭發緊,不敢面對萊拉那充滿期待的眼神,狠心回答道:“子彈絞碎了神經,不截肢會危及生命。”
萊拉的母親終結也沒有回來。
萊拉那時才十二歲,卻不得不挑起撫養弟弟的重擔。】
“不見、不見!”
賦閑的司馬光此時正在書局中全神貫注編纂《資治通鑒》,聽聞大朝結束,王安石就來訪,頓時臉色一沉,心中湧起不悅,直接甩袖表示不見。
他暗自思忖,何必與那老匹夫相見,難道要被他攪擾了這難得的甯靜?
“司馬相公——”
可就在這時,宋神宗趙顼竟先一步踏入閣室。司馬光又驚又慌,連忙起身,恭敬地清掃坐榻,接待聖駕。
待趙顼坐定,王安石面帶微笑,悠然入座,卻隻換來司馬光一個狠狠的瞪眼。
趙顼看着二人,神色凝重地開口道:“今日借昆侖鏡觀後世之事,二位相公可有想起什麼?”
盡管司馬光與王安石素來政見不合,但他良好的政治素養,讓他很快便領會了皇帝話中的暗示。
他不自在地扭動了下身子,強裝鎮定地說道:“阿雲。”
阿雲之獄被稱為北宋“第一案”。
據《宋史·刑法志》載,宋神宗在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下诏:“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意思是說預謀殺人未遂,緻人傷害的,若向官府自首,則可以減輕罰。
這道诏令頒布不久,登州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一名叫阿雲的少女,在服母喪期間被叔叔許配給了本村一個老光棍韋阿大。但是韋阿大長相醜陋,為了擺脫這樁婚姻,阿雲趁其休息時連砍十多刀,阿雲被捕後,全部如實招供。
知縣按照宋律之規以謀殺親夫将阿雲定罪死刑,并上報知州。
登州知州許遵認為阿雲“納采之日,母服未除,應以凡人論”,按剛頒布的新令可以減刑二等,可免死不必處絞。
但大理寺、審刑院認為應按《宋刑統》定阿雲死罪,刑部複核維持此判決。
宋神宗命司馬光和王安石共同審議此案。
司馬光贊同刑部意見,認為阿雲是謀殺親夫,且緻人損傷,不适用自首減刑,應判死罪;王安石支持許遵,認為阿雲的婚姻無效,“謀殺”可拆開,她謀而未殺,有自首情節,不應判死刑。
宋神宗支持王安石,于熙甯元年七月下诏“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論”。
然而,此诏令未被官員認同,禦史中丞等請求重議,宋神宗又命多人重審,他們雖贊同王安石,但遭法官反對。
宋神宗讓王安石與法官集議,久未決,無奈下诏“今後謀殺人自首,并奏聽敕裁”。
熙甯二年八月,朝廷再度下诏,重審熙甯元年七月的敕令,并對拒不執行敕令的法官問責。
“十五歲以下被長欺侮,毆斃人命之案,确查死者年歲,亦系長于兇犯四歲以上,而又理曲逞兇,或無心戲殺者,方準援照之例聲請。”乾隆默念道。
“胡姬孤寡年幼,犯人自恃權貴,官府不為,後世或許寬容,隻是……”
“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罪以下,收贖。”司馬光擲地有聲地說道,試圖以此結束這場辯論。
王安石卻神色淡然,平靜回應:“後世自有其法度。”
“那阿雲刺夫案又當如何?”司馬光突然插話,目光銳利如炬,“當年介甫力主‘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緻使兇犯免死。今日難道還想再開此例?”
王安石忽然輕輕一笑:“君實編纂《通鑒》,應當知曉漢文帝時,缇萦上書救父,文帝為之廢除肉刑。律法的精妙之處,正在于順應人情。”
他手指向鏡中萊拉抱着弟弟的畫面:“此女若生在我朝,依照《慶元條法事類》中‘應贖者聽贖’的規定,當可納金贖罪。”
司馬光長歎一聲,目光落在案頭尚未完成的《通鑒》稿上:“官家容臣直言,若開先例,恐怕日後那些後生小子都會以‘年幼’為護身符肆意妄為。當年阿雲一案,各方觀點紛纭,雖有定論,卻始終難以讓衆人信服。 ”
趙顼皺眉,目光在司馬光與王安石之間來回遊移。
這不僅僅是對阿雲一案,更是關乎律法根基與治國理念的碰撞。
沉吟片刻,宋神宗緩緩開口:“二位愛卿所言,皆有深意。”
他站起身來,踱步至窗前,望着窗外的宮阙,若有所思。
“是故,朕想,命大理寺與刑部,重新梳理條款。”
【但是生活并未因弟弟康複而平靜。
一天夜晚,盜賊潛入他們的鐵皮屋。
她偷偷記住了盜賊的面容,在他們離開後,第一時間向當地警方檢舉揭發。
“你們一定要抓住那些壞人!”萊拉憤怒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