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重新找到了工作和休息的平衡,在經曆了幾天人間地獄之後。她其實和艾瑪相處的還不錯,考慮到艾瑪隻是個愛哭還會拉屎放屁的小不點兒,樂樂會把“不錯”的标準較之成年人的标準多少下調了一些。
不過,她也許因為忙于工作而灰頭土臉,但樂樂不傻。肯尼迪家那個滿頭金毛的小子走進槍店還沒有30秒,樂樂就看出來這小子不是專程來□□的了。她原本還想多看看熱鬧的,因為肯多隻跟那小子聊了幾句似乎就滿意得不得了,而樂樂知道,肯多隻對懂槍的人另眼相看。
但樂樂剛剛照顧完小孩子,腦袋嗡嗡作響,隻想回家躺在床上睡個昏天黑地,直到餓醒再去買點兒炸雞薯條之類的。因此熱鬧可以等一等再看,況且樂樂還想證明自己對金發帥哥的抵抗力呢。
好吧,她在騙誰,樂樂啥時候能抵抗住金發帥哥的魅力了。而且上次見面實在太倉促了,樂樂懷疑對方當時中暑了,所以看起來呆呆的。
這次那小子看着可不呆,跟肯多說話的時候很機靈呢。
樂樂靠着槍店旁邊的小巷子掏出一盒橡皮糖來,一顆一顆往嘴裡丢。她假裝自己在乘涼,其實眼睛一直瞄着槍店門口,希望帥哥随時會出現,她就能多欣賞一會兒對方的美貌了。樂樂總覺得年輕的肯尼迪先生長得很眼熟,但也可能是樂樂看過太多金發美男的雜志,産生了某種錯覺。
她同樣注意到,巷子深處還有另一夥人,大概是毒蟲之類的,樂樂瞟了他們一眼,對他們的肮髒交易絲毫不感興趣。
不幸的是,那些家夥好像不這麼認為。樂樂叼着橡皮糖站了還不到五分鐘,就有個大熱天穿夾克的傻逼朝她走了過來,踏着流氓專用的搖擺步伐,身上的香水、劣酒、大麻以及混合體味足夠熏死一頭猛犸象。
“喲,靓妹。”流氓露出燦爛的笑容,“下班了?”
“我老闆是開槍店的。”樂樂叼着橡皮糖說,粉色的糖果在牙齒間晃來晃去,“你再不走,他就會拿着大狙出來給你們這些家夥一點顔色看看了。”這是真的,肯多最恨這幫人在槍店附近出沒。而且這裡離警察局後門隻隔了一條街,樂樂并不擔心真的會發生什麼鬥毆事件。
“你老闆可不是惟一一個有大狙的人。”流氓意有所指。
樂樂考慮了一下是打一架,還是放棄看帥哥的機會,直接走人。打一架的話,就要冒險在帥哥面前露出本色,即便對于樂樂來說,第二次見面就暴露本性也有點兒太快了。她歎了口氣,決定夾着尾巴做人,于是吐掉橡皮糖——沾染了流氓味兒,她都不想咽下去——擡腳朝馬路對面走過去。
對方伸手抓住了樂樂的胳膊。大熱天的,她隻穿了T恤,所以這一下算是直接碰到了她的皮膚。
樂樂反手就是一記外擺拳,條件反射外加肌肉記憶,直接打得對方鼻血狂噴。他的兄弟們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在遠處目瞪口呆地看熱鬧。樂樂看了看胳膊,倒是沒戲劇性地留下肮髒指印之類的,她哼了一聲,對捂着鼻子的流氓惡狠狠說道:“敢找我麻煩,我警察局的男朋友就把你扔進阿克雷山的瘋人院。”
男朋友當然是虛構的,樂樂不覺得她姐姐的前男友會樂意在這種事情上幫忙。不過小流氓不知道,因此掂量了片刻之後,這家夥非常識相地帶上小弟灰溜溜撤了。
樂樂掏出手帕擦了擦胳膊,轉身準備去騎車——看帥哥的興緻差不多算是完了——結果就和不知啥時候從槍店出來的金發帥哥來了個面面相觑。
“……嗨?”樂樂覺得對方這樣鐵定是看見自己剛才暴力毆打小混混了,她在心裡哀歎了一聲,但至少維持了表面的鎮定,“我不是毒蟲,就這麼一說。”
“我……你……”肯尼迪家的小子結結巴巴的,看着不太聰明的樣子。
樂樂聳了聳肩,挽救了一句:“他先動手的。”但她覺着這話可能沒什麼幫助。就像她姐姐說的,自從她選擇三天兩頭去健身房打沙袋開始,樂樂就沒救了。
顯而易見,男人不喜歡會掄拳頭的女孩兒。
“拜?”樂樂又努力了一次,希望肯尼迪家的這位年輕人不要誤以為自己是霸王龍之類的。
“呃,”對方終于回過神了,“你沒受傷吧?”
“……是我打的他。”樂樂幹巴巴地說,然後她決定奪回話題的主動權,如果她都當着帥哥的面揍人了,至少她要多和帥哥相處一會兒,“你叫裡昂,我沒記錯吧?肯尼迪先生的孫子。”
裡昂點了點頭。
“我叫樂樂,記得我吧?”她朝裡昂伸出手,對方賞臉地握了握,“想喝一杯嗎?附近有家不錯的冷飲店。”
“……好啊。”裡昂以一種讓樂樂覺得他其實心不甘情不願的語氣同意了她的邀約。
樂樂挺想告訴他其實自己可以請客的,不過她并不想冒犯對方的男性自尊之類的。
滿十六歲以後姐姐曾經簡要地跟她介紹過如何與雄性生物相處,不過樂樂已經忘記了大半,就記住一條不能搶着付賬。
但至少冷飲很不錯。店裡開着冷氣,空氣聞起來香香甜甜的。樂樂買了杯巧克力奶昔,裡昂喝的是檸檬水。
“所以你懂槍?”樂樂大概不應該挑起這種話題的,但她覺得現在挽回淑女形象已經太晚了,所以何不聊點兒她喜歡的。
“懂點兒。”裡昂保守地說。
居然是個不愛吹牛的男人,真難得。樂樂一手撐着下巴,咬着吸管問裡昂,“喜歡什麼口徑?”
“九毫米。”裡昂簡短地回答,然後反問,“你呢?”
“我爸不讓我碰槍。”樂樂提起這事兒就郁悶,“滿十八了都不讓。”
“你滿十八了?”裡昂投以懷疑的目光。
樂樂翻了個白眼兒,“你滿十八了?”
“我二十多了。”裡昂下意識地回答。
樂樂哼了一聲,“有什麼了不起的。我姐姐經常說,我生下來就四十歲了。”然後不知道怎麼回事,這句話好像戳中了裡昂的笑點,因為他大笑起來。樂樂喜歡對方的笑模樣,雖然那不像是個充滿愉快與歡樂的笑。
“我倒挺想知道那是什麼感覺的。”笑完之後裡昂搖着頭說道。
樂樂咬住吸管盯着裡昂,“你是個怪人。”她中肯地評價,如果姐姐在,肯定會說樂樂五十步笑百步。然後樂樂就會說她鍋底還嫌壺底黑。
“所以你還有個姐姐?”裡昂像是并不在意樂樂唐突的評語。
“嗯哼。”樂樂答應了一聲。通常情況下,她會按照禮儀要求努力向對方提個類似的問題,因為據說普通人都對身邊的朋友啊、夥伴啊之類的抱有好奇心。不過樂樂很少有這種感覺就是了,她從不在意别人家裡有幾口人、都是幹什麼工作的、孩子幾歲了,諸如此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