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夏有工作要忙,林馬修也有自己的事要做。
他把騎行最後幾天的素材剪好上傳到了社交平台,完成“更新”,又開始琢磨接下來一步要去做什麼了。
林馬修一個腦袋想不明白,把這個問題發到評論區,讓粉絲們幫忙一起想。
有人說他現在粉絲已經這麼多,再積累積累,變成大網紅後,就能接廣告了。
林馬修回複說最初拍拍視頻也隻是想記錄自己的騎行旅行,并沒有要當職業網紅的想法。
接着又有人勸林馬修去當演員或者模特。
林馬修也拒絕了,說自己混不來娛樂圈。
林馬修在評論區翻啊翻,忽然看到一條留言。
【主包做飯很有天賦诶,每次到一個地方,總是很快就能學會當地美食的做法,要不然當廚師?雖然有點浪費主包的美貌。】
廚師!林馬修以前就挺想當廚師的,這個建議真是正中他的心坎。
而且這次騎行,一路上嘗了那麼多美食,學了那麼多不同的烹饪方法,也讓他對做飯的興趣進一步加深了。
他可以自己開家飯館自己做飯!
具體開家什麼樣的飯館他還沒有太多想法,所以誰也沒告訴,免得受一通嘲諷。
……
晚上,畢夏十點才下班,開車到林馬修家門口時已經十點半了。
“其實這麼晚,你可以不用來,我們周末約會一樣的,我和妮娜以前都是在她周末的時候約會啊。”
林馬修貼心地提議。
畢夏本來因為見到林馬修而亮起的眼睛忽然就暗了暗,嘴角繃直了。
“先上車吧,再忙也要抽空見你。”
“去哪兒啊?”林馬修坐上了副駕駛,“等會兒還得把我送回來,多浪費時間。”
“那就不送你回來了。”畢夏幫林馬修扣上安全帶。
林馬修點點頭:“行啊,不過這個時間沒地鐵了,我得打車回來。”
林馬修刻在DNA裡的摳門又發作了。
“但是打車錢你能不能給我報銷一半?晚上打車貴。”
“明天晚上你快下班的時候告訴我一聲,我坐地鐵去找你。”
畢夏手指挑着林馬修的臉,把他頭轉來對着自己,一臉嚴肅,像在和下屬下達什麼指令。
“晚上在我家睡,明天早上上班的時候我把你送回來。”
林馬修思考了一會兒,有點猶豫:“可是我和妮娜交往的時候,從來不去對方家裡過夜,我們才交往兩天就去你家過夜,是不是太随便了?”
畢夏簡直要被林馬修滿嘴的“妮娜”氣死,但他偏偏又知道,林馬修隻是在這方面很懵懂,所以凡事隻能參照上一段戀愛經曆。
“那你就在車上陪我待一會兒吧。”
畢夏退讓了,牽起林馬修的手。
兩個人都沒什麼戀愛經驗,一沒事做,車廂裡就靜了。
林馬修覺得有點尴尬。
要不然叫畢夏一起打遊戲?
可是他看起來很累的樣子。
“時間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過了五分鐘,林馬修開口道。
畢夏臉立馬冷得像是西西伯利亞的風吹到了他的臉上。
“你追的我!說好的舔狗呢?!”
上次談戀愛他就沒少看妮娜臉色,這一次談戀愛又這樣?那這戀愛有啥意思?不太想幹了。
感覺到手裡的爪子要掙脫,畢夏立馬把林馬修的手掌展開,蓋在自己臉上。
畢夏聲音機械得像AI:“現在沒有了,我天生不愛笑,四舍五入也算一種殘疾,林馬修,拿出你的愛心來。”
林馬修被逗樂了,靠在椅背上哈哈笑。
畢夏:“時間太短了,我舍不得讓你下車。”
“工作的間隙裡,一直想你。”
畢夏的聲音幾乎聽不出來任何情感,仿佛背課文。
但林馬修卻被打動了,嘴角抿着笑,很是受用。
“夏哥,我跟你回去吧,這樣我們可以多待一會兒,我還像之前一樣睡客廳不就行了?”
畢夏立馬撒開林馬修的手,發動引擎,一腳油門,把車開出了小區。
林馬修:“……”
林馬修以為去畢夏家就隻是陪他,就像之前借宿的時候一樣。
沒想到一進門,畢夏就低頭湊近。
“想親你。”
“啊?”林馬修有點懵懵的,怎麼路上正正經經的,一進門就要親嘴啊?
“昨天不是才親過嗎?”林馬修有點不解。
“想每天親。”
畢夏一手按在林馬修後腰上,嘴唇已經快貼上了,但仍然保持最後一點距離,等待着林馬修的回答。
林馬修吸了口氣,極近的接觸讓他面紅心跳,他的身體已經開始回憶起昨晚和畢夏接吻時那種刺激的愉悅感。
好吧,那就每天親吧,也不掉肉。
林馬修側過頭,柔軟豐潤的嘴唇,剛好碰在畢夏的嘴唇上。
輕輕地,笨拙地在畢夏的嘴唇上壓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