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他說了什麼我忘了。
我回答了什麼我也忘了。
我隻是沉默地吃着飯,全靠簡單的肌肉運動,機械地,一口一口往嘴裡喂着飯。
全憑本能在進食。
我一定漏掉了什麼。
我滿腦子都是這個想法。
我拿出了我的手機,按到了短信頁面,一條一條地檢查信息,沒有任何新消息。
我鎖了屏,看見上面顯示出日期。
這幾日我恍恍惚惚,外面陰雨連綿,我過得晝夜不分,完全不清楚今天具體是幾号。
我瞥到了上面的日期。
5月15日。
很熟悉的日期。
我好像在哪裡看見過……
我猛地站了起來,一瞬間心跳聲震着耳膜,引起刺耳的耳鳴,我的呼吸又變得急促起來。
因為我起來的動作太大,正在櫃台後面收錢的老闆擡頭看了我一眼。
這幾日一片混沌的腦子從未像此刻這般清醒過,當所有的線索像珠子一樣一顆一顆地串了起來的時候,我忽然發覺,我早已在局中。
我擡起頭,看見了老闆安裝的監控攝像頭,對着我。
我甚至可以從鏡頭裡看見我的臉。
施宜。
我忽然明白了她想幹什麼。
我轉身向店門口跑去,外面正下着瓢潑大雨。
老闆看我狀态不對勁,也跟着追了出來,拉着我,問我需不需要傘。
我忘了我是點頭還是搖頭了,老闆見狀,不由分說地把傘塞到我手裡。
我甚至沒來得及感謝他一句,就沖進了雨裡。
最完美的殺人棄屍之地。
河邊。
傘拿在手裡沉甸甸的,我沒有打開它,我徑直沖進雨裡,在雨中不停地奔跑。
世界好像在那瞬間湮滅了,隻剩下耳邊高亢的雨聲,如鼓點般,敲打着我的耳膜和心髒,我的眼睛被雨打得睜不開眼,濃重的黑暗隻有幾點微末的亮光,我在雨中如一隻橫沖直撞的受傷的小獸,聞到血腥味就發了狂,不顧後果地往前沖。
我一口氣跑到了河邊。
雨還在下,一片黑暗中,我什麼也看不見,隻向着河岸走着。
暴雨把原本就泥濘的河岸攪得如泥漿沼澤一般,每走一步就會深陷其中,我走到了河岸邊,心裡有種強烈的預感,就是這兒了。
可我什麼也沒看見。
我隻聽見暴烈的雨,和黑夜裡汩汩奔流的,泥沙俱下的河流聲。
平日裡平靜溫柔和小溪此刻變成了巨大的不知名怪物,嘶吼着,咆哮着,似乎從它的齒間能嗅出濃烈的血腥氣。
它永遠在奔流,晝夜不息,卷走沿途的一切,泥沙,砂礫,樹枝,還有動物的殘骸。
黑暗裡,好像有什麼東西在微微反光。
我走過去,撿起了那枚陷在泥土裡的半截閃光物。
是施宜的校徽。紅底白字,寫着她的名字。
我走到河邊,所有的一切都是黑的,可唯獨那河面是亮的,亮得仿佛能吞噬我,河面冰凍三尺,成了一面平滑的鏡子,我從上面看見了我的倒影。
是施宜。
從撿到校徽的那一刻,我就成了她。
我把帶着泥的校徽塞進口袋裡,頭也不回地離開了河岸邊。
這場雨下了整整32天。
這是夏季來臨前的最後一場暴雨。
2003年5月20日晴
我的殺人計劃好像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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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酒店的頂樓,點了一根煙。煙頭的火光在黑暗中忽明忽暗。
夜幕沉沉,疏星點綴,萬家燈火,千盞霓虹。
我站在天台的邊緣,手撐着欄杆,往下看。
我從小的時候,就喜歡站在高處的邊緣,既怕,又想要往下看,從高處往下看的時候,靈魂會眩暈。
我按滅了煙,把手揣進口袋裡,摸到了一顆有些黏糊糊的巧克力。
我剝掉了外殼,把它塞進了嘴裡,這個巧克力有點苦,苦澀包裹着甜蜜,很快就在舌尖融化。
我從包裡拿出一本日記,封面依然是花花綠綠的圖案,我掏出打火機,點燃了這本日記。
我看着火焰慢慢地吞噬它,一點一點的,直到最後,隻剩下一堆紙灰,火光搖曳,我擡起腳,踩滅了它。
這是過去的魏冉。
我從包裡又翻出了另一本日記。
那是鄧嬌給我的,施宜的日記。
她在日記的封面寫了我的名字:魏冉。
上面其實隻寫了三四頁。
第一頁寫着:我是一個兇手,我殺了一個人。
第二頁寫着:我找到了她。太好了,纏繞我童年的噩夢終于可以消失了。我又重新擁有了她,我想好好愛她。
第三頁寫着:我看見了她的計劃。我删掉了她的短信。
第四頁寫着:活下去。
施宜,其實我騙了你。
我在很早之前就見過你了。
那時候,組織上有一個叫阿偉的大哥,他的額頭上有個疤,小小年紀就長得兇神惡煞的。
有天,他拉着我到孤兒院附近,說他發現這兒有一些值錢東西,都在辦公室裡,讓我進去偷,他也給我望風。
我餓急了,潛入孤兒院裡先去廚房裡偷了點東西吃,沒想到被發現了。
身後傳來急促的腳步聲,我在走廊上迅速地跑過,就在匆忙之中,我看見了,懸挂在牆上的公告欄上的照片。
熟悉的眉眼和熟悉的臉。
我來不及想其它的,隻能拐進盡頭的空房間跳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