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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很多,似乎這群貓頭鷹都聚集到了一起。
“算了,那不重要。”和他們對話的那人,也跟着笑了起來,“你會成為新的格雷森。”
“好吧。”夜翼似乎也被他們的快樂感染,露出了一個淺淺的笑容。
好吧,他應該慶幸,至少B能記住自己的名字。
雖然“迪克”因為時代的發展而不幸污名化,但這個名字,是已逝的父母留給他永遠的禮物。
躲在大哥身後毫無存在感的紅羅賓,手指依舊在監控拍不到的縫隙裡翻飛着,夜翼的笑容也依舊陽光燦爛:“那你們——貓頭鷹法庭,能給我什麼呢?”
韋恩已經是哥譚首富了。
而他——迪克·格雷森,表面上是布魯德海文一個窮到每天隻能以麥片充饑度日的普通警察。
但實際上,僅僅是他手裡那一點點韋恩集團的股份,每年能拿到的分紅,已經是一筆龐大到無法想象的财富了(尤其是在提姆出任代理總裁之後)。
更何況,他是布魯斯的第一個養子,法律承認他的繼承權。
面前這個知道他真實身份的組織,竟然聲稱能給他更多?
夜翼的問題,讓那人發出了強烈的嗤笑聲:“呵,我們能給你什麼?”
“金錢是最不值一提的東西。韋恩能給你多少,我們能翻倍、十倍地給你。”
夜翼搖了搖頭。
翻十倍給他又怎麼樣?
他們知道B給了他多少嗎?
一周有足足五美元的零花錢呢!
他為什麼要放棄自己月薪六千的警察工作,加入這個月薪二百的地下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