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秋天,他們的骨血真正相連。
冬天的時候,臧之赫的基因病奇迹一般的好起來,趨向穩定,醫生說這是老天保佑,臧鳴岐的骨髓融入的很好,臧之赫馬上就要康複了。
獨生沒有成功的事,他們成功了,命運這東西,真是造化弄人。
…
第二年春,草長莺飛,A市一個小縣城的監獄裡,一名叫王大星的犯人刑滿釋放,久違的見到外面的天地。
他記憶裡的縣城和此刻眼前的縣城已經完全不一樣,這裡變得十分陌生,他也沒有親朋好友,此刻孤身一人走在縣城的大街上,迎面而來一個穿西裝的男人,他視線被吸引過去,心裡琢磨這人他咋這麼熟悉呢?
眨眼間,那穿西裝的男人已經走遠了,他突然靈光一閃,這不是當年和他一起被抓進監獄的小弟嗎,叫什麼名字來着,李,李什麼明,對,李冬明,靠,如今混這麼好了,出人頭地了,王大星咬牙切齒,他想起來這人以前的慫樣,捧着他當哥。
他快速追上去,在一個巷子裡喊住那人:“喂,喂,叫你呢。”
那人回頭,眉眼矜貴,王大星心裡一震,他強撐着面子喊:“小子,你是李冬明吧,還記得你哥我不,王大星,當年你跟在我屁股後面叫哥的日子不會都忘了吧,啊?”
臧鳴岐挑眉,久遠的記憶翻上來,他才想起這人是誰,就是這個人,害他進了監獄,讓他的人生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他一步步走近,危險的眯眼“哦,是你啊。”
王大星直覺很準,他轉身要跑,被一隻手抓緊拽回來,錘子般的拳頭落下,打的他滿地找牙,臉被皮鞋踩在地上摩擦,臧鳴岐半蹲,他湊近:“陰溝的老鼠,睜開你的髒眼看看我是誰?”
王大星瞬間崩潰:“老闆老闆,我認錯人了,認錯人了,我錯了,我錯了,放過我啊啊啊。”
皮鞋終于移開,臧鳴岐不在往地上投一個眼神,他哥來了,他轉身屁颠屁颠的跟在哥哥身後。
“哥,你記得嗎,當年我跟着你的時候,你就是這樣罵手底下不聽話的人的。”
“我剛剛學你學的像不像,嗯?”臧鳴岐歪頭,他壓着嗓子又說了一遍,“陰溝裡的老鼠。”
“像不像?像不像?”
他哥笑了“像。”
“走了,回家。”
全文完。
後記:骨血結束了,結束的時候我坐在圖書館裡,百感交集,有欣喜,有惆怅,還有就這樣結束的無措迷茫。
回看寫骨血的初衷,也沒什麼特别大的目标,當時剛寫完童話,覺得寫的東西太弱智,想寫一個複雜一點的故事,當然也想看看自己的上限在哪裡,然後就是宣洩情感,骨血動筆的時候甚至毫無大綱,全靠亂寫,寫到哪算哪,因此很亂,沒什麼邏輯。
兩兄弟的人設也不是一開始就定好了,寫着寫着寫成這樣的,本來想紙鶴哥再冷淡一點,兇一點,可是寫完發現你咋這麼喜歡你弟呢?索性就這樣了,随你吧,索性就編了個大綱,有了更多的人物。
初語,初夫人這個角色剛開始真的很單一,就想着她當推進劇情的人物就好,可是慢慢給她填充很多劇情後我發現了她身上的魅力,她堅韌,勇敢,愛恨分明,她對臧之赫因為母愛而偉大,對臧鳴岐,文中我也提到過,她知道有些情感沒必要給出去,沒必要泛濫,她也給不出了,臧鳴岐也未必想要,很開心,初語最後放下仇恨,她遵從了兒子内心的想法,她去做自己了。
佘淞,這是我認為骨血裡最矛盾的角色,他真的很矛盾,我對他的筆墨主要是在最後,也不知道有沒有把佘叔這個人寫出來,其實我很喜歡他,佘叔很孤單的,他其實很渴望愛,但是他很排斥愛,他就是他口中永遠孤獨的星星吧,自己一個人在億萬光年之外閃耀,無人而知的隕落,這也是他給自己的路,他不可能像初夫人一樣釋懷的,甚至永遠不會,這裡插一句,番外裡還會寫他。
華照君和湛仕,哈哈哈哈哈,這一對副cp的故事我簡單的勾勒過,但是還不夠完整,他倆是什麼鍋配什麼蓋,如果有那個精力,我會在番外裡講出來,又畫餅了,哭哭。
回看我的寫文心路,其實能清晰的感覺到我多麼的不成熟,很多次我都會陷入自我懷疑,又在自我懷疑中努力的去把他們的故事寫出來,其實寫的很不好,我自己都能找出好多缺點,故事混亂,人物性格不鮮明,節奏不好,生搬硬造……看,我還好多好多地方要去學習,要去進步,慢慢來吧,至少我會一直寫下去的。
那麼話到這裡,真的要特别感謝每一個陪我走到這裡的朋友,每一個陪我走到這裡的讀者,感謝你們的陪伴與包容,感謝你們的支持與鼓勵,給了我很大的動力,祝你們生活愉快,天天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