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琬知專注地望着窗外,長睫低垂,輕輕顫動着形成一道很動人的弧度,瞳仁顔色偏淺,像是琥珀之類的剔透寶石,又像是明淨的小湖,偶爾會蕩漾起柔和的波光。他膚色白淨清透,整張臉沒有任何瑕疵,離得近了才能隐約看到青色的細小血管;嘴唇則是淡粉色,唇縫輕抿,上唇微微翹着,看起來非常好親。
他望着外面一隻飛過去的鳥,轉動腦袋,目光努力地跟随,後腦勺對着李徹,朝他暴露出纖細脆弱的脖頸。
方琬知的頭發都是自己在家對着鏡子修剪,最近有段時間沒修,又略長了些,烏黑發尾搭在白皙柔軟的皮膚上,顯得乖巧又柔順。在耳後的位置,落着一顆不明顯的小痣,非常隐秘,給主人純淨的氣質添上了幾絲不可言說的味道。
恐怕連方琬知自己都不知道有這顆痣的存在。
李徹喉結滾動,咽了下口水。
李徹很清楚方琬知長得好看,從很小很小,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就知道。那時他跟方琬知還是路都走不穩的幼童,方琬知出現在他視野裡的時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撲上去咬住了方琬知的臉蛋。
那時的他,對任何事物表達喜愛的方式都是用牙咬。
小孩子也是有審美的。在李徹剛見到方琬知的時候,圍在方琬知身邊,想跟他玩的小屁孩就已經很多很多了。
後來李徹把他們全部都趕走了。
他将方琬知圈在自己身後的陰影裡,軟硬兼施,一點一點地讓方琬知對他産生依賴,全心全意把他當成唯一的朋友。
從幼兒園到小學,從小學到中學,從中學到高中。
所有試圖向方琬知表達好感的人,所有暗戀過方琬知,想要遞情書給他的人,都被李徹這堵密不透風的牆堵在了方琬知的視線以外。
他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但他對于這份自私并不羞愧,反而覺得理所應當。畢竟他是除了親人以外,呆在方琬知身邊時間最久的人,當然有資格插手方琬知的任何事。
李徹不會讓方琬知脫離自己的手心。未來的事他已經規劃得很清楚了,方琬知的成績也就這樣,高中畢業就可以不用再念書,在附近找個沒出息但穩定的工作,而他會繼續打球,成為專業運動員掙到大把的鈔票,買一棟房子,和方琬知同居。
方琬知每天下班之後,就像崔錦紅現在一樣,給他做飯,準備洗澡水,操持家務事。周末和節假日,如果他有空,不需要出去應酬,他就開車帶方琬知到附近的城市遊玩,見見世面。
當然,出去玩的時候李徹一刻都不會離開方琬知。因為他知道,方琬知的美貌其實是非常危險的,而這個笨蛋偏偏不自知地擁有着那種引人觊觎的氣質。
李徹會照顧他,保護他,讓他活在一個狹小,但是安全的世界裡面。
這樣就很好了。這樣難道還不夠好嗎?方琬知應該對他規劃的這種生活感到知足。
李徹邊冷靜地幻想着,邊目不轉睛地盯着方琬知白皙的脖頸,呼吸變得粗重。
他沉重的呼吸聲讓方琬知很不舒服,疑惑地轉頭,李徹卻已經若無其事地收回了視線,盯着自己的球鞋。
方琬知繼續看風景。
博物館建在一個風景區的半山腰處,大巴逐漸遠離了市區,周圍的環境變得很清幽,到處都是涼森森的綠蔭。
方琬知看得入迷,壓在胳膊底下的單肩包忽然微微震動,是有人給他打來了電話。方琬知驚訝地打開背包的拉鍊。
爺爺奶奶不會用手機,平時除了老師有事通知以外,他收到的隻有騷擾電話。
方琬知拿出手機一看,更驚訝了:“段予哲?”
這是段予哲的手機号。不過,段予哲找他會有什麼急事呢?他們偶爾聊天也都隻是發消息,從來沒打過電話。
聽到他小聲嘀咕的名字,李徹的目光頓時也投了過來。屏幕上的備注是段予哲三個字。
那個莫名其妙和方琬知接觸,一再冒犯到他的家夥。
李徹的手在發抖,恨不得從方琬知手裡奪過手機摔到地上。但這裡是坐滿了人的車廂,還有老師在旁看管。
他什麼也不能做。
方琬知沒注意李徹仇恨的眼神,接起了電話,語氣活潑:“你找我什麼事呀,段予哲?”
他的好朋友打電話給他了,當然很開心。
“你現在在哪?”段予哲的聲音很奇怪,有些不同尋常的緊繃感。方琬知說:“我在學校的大巴上。今天老師帶我們去翠楓山參觀曆史文化博物館,怎麼啦?”
“很重要的事,電話裡說不清。”段予哲頓了頓,嚴肅地說:“我現在趕過去。另外……我有個驚喜要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