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叫烏托的國家,傳聞住着世界上最公正的國王,左手拿着天秤,右手握着利劍,他會用天秤稱量善良,用利劍砍殺罪孽。
這個國度沒有黑夜,隻有白晝,太陽永遠高懸國王的頭頂,絢爛奪目的光芒使人無法看清王神聖的面容。
“尊敬的陛下,今日的審判即将開始。”審判長吻了我的手,朗聲道,“烏諾斯是一個孤兒,因為偷竊面包店的面包被店主蓋斯發現,不慎将蓋斯推到護城河裡,蓋斯溺斃。公正偉大的陛下啊,您覺得如何懲罰這可憐的殺人犯,他正瑟瑟發抖。”
“……”我失去了視力,眼睛處被一條蕾絲綁住,很難想象這一次我變成了國王,我努力聽着審判長的描述,“我們的法律是什麼?”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親愛的陛下。”
“那麼,判處将烏諾斯推進護城河吧。”
“等等,陛下。”審判長打斷我,“烏諾斯今年隻有十三歲,法律規定十三歲的孩子是最接近神的年齡,他們的一些行為很有可能是神的旨意。”
“那就讓他更接近神,例如送他去見神,不好嗎?”
“噓,陛下,慎言!”審判長的聲音聽起來十分緊張,“哪怕是您,也萬萬不能渎神!”
“那你說,該罰他什麼?”
“就罰他搬運一百次土豆吧!”
“這聽起來很愚蠢,不是嗎?殺人的罪行是可以和搬運土豆相提并論的嗎?”我忍不住反駁,“我不是最公正的國王嗎,你們難道不聽我的?我說立刻現在馬上,砍掉那殺人犯的頭!”
“恕難從命,陛下。”審判長自顧自宣判,“現在處以罪人烏諾斯去搬運一百次土豆,誰有異議?”
我想張嘴反對,卻發現發不出聲,看來這個傳聞中的國王隻是個擺設,于是我癱坐在王位上,踢飛鞋,那鞋飛出去,“嘭”一聲不知道撞到什麼,我以此表示我的抗議。
“審判到此結束,請各位有序離場。”
“親愛的陛下,”審判長握住我的腳,給我套上鞋子,“請不要如此任性,您知道赤裸雙腳意味着什麼嗎?”
“意味着我沒穿鞋。”我沒好氣回答。
“意味着您在邀請我品嘗您,如此直白的勾引,隻有最放蕩的街邊出賣靈與肉的惡魔,才會如此。”他聲音很大的親吻了我另一隻腳的腳背,然後給那隻套上鞋,“您從哪裡學會這勾人的手段?是神的指引,是他讓您這麼做的嗎?”
“窮人家還窮到沒鞋穿呢,那也是勾引?”我憑感覺踹出去,聽到痛呼,大概是踢到了,滿意地收回腳,心想老子可不是白襪體育生,被男人親腳也太惡心了,“腳又不是□□官,也不能用于□□,我看是你思想龌龊堕落,該去忏悔,這邊建議是邊用荊條鞭打自己,邊用鹽水潑傷口。”
“真是單純的陛下。”他輕笑一聲,将我扶正,“坐在這裡一定不能是這種懶散姿态,神在上面會看到您,會懲罰您的輕浮行為。”
“那就讓他看吧,我無所謂,”我扔掉手裡舉得發酸的天秤和劍,再一次滑下去,平躺在王座上,“他愛看就看,反正我看不到!”
“乖,陛下,不要撒嬌了。”
“滾開,你别靠近我!”那種哄孩子的語氣叫我胃裡抽搐,幾乎要嘔出來,當他的手摸到我的胸口,還暧昧地捏了捏時,我忍不了了,“别碰我,死gay!”
“陛下,您為什麼會長蘑菇?您被魔物寄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