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越英和吳宣來到楊三家。
楊家的房子在鄉宅裡面算中等水平,一進的宅子,院子頗大,隻是農家氣息很濃,雞鵝竄,一堆堆的稻草滿滿占了大半面積。
楊三正在院子裡埋頭捆稻草。
“喲,這麼多稻草,看來今年收成不錯啊。”施越英大聲道。
楊三聞聲擡頭,他認得吳宣,忙拍了拍手上的草屑迎了過來:“是宣哥兒啊,好久未見,這位是?”
“在下縣衙手分施越英。”施越英自報家門。
楊三狐疑地看看她,又看看吳宣。
施越英了然,今日她未穿公服,被懷疑身份了。即便她個人再怎麼出色,也改變不了這個時代對女子歧視。不過她在基層工作久了,早已習慣人們異樣的眼光。
這種時候,吳宣便派上用場了。
他倆合作慣了,這種場面也見得多,她給他一個眼神,吳宣馬上道:“施手分的大名你沒聽過嗎?她是前任知縣的高徒。”
楊三也算機靈,馬上換上一副讨好臉,道:“施手分請屋裡坐,小的有失遠迎,别見怪。阿香——快去泡茶!”
施越英擺手道:“别忙了,我們今次前來,是受孫家人所托,代贖田地的。”
楊三一怔,問道:“贖田地?孫家?哪個孫家?”
吳宣解釋道:“孫富旺家,他的孫女孫亦婷,便是嫁了奉化杜家的那位娘子,如今想贖回孫家那片田。”
楊三不解道:“我并不曾承典過他家田啊?”
他話剛出口,臉上露出懊悔之色。
施越英和吳宣交換了一下眼神,能說出承典二字,他證明對典賣有一定的了解。原來真是懂行的,有戲!
吳宣繼續道:“就是河谷那片田,前幾日鐘縣尉無意發現那是尚未登記的隐田,他也曾知會你的,那田原戶主是孫家。”
楊三納悶道:“怎麼可能?我明明從周旭那裡,那個,那個什麼——租的!”
施越英從懷裡掏出一張契約:“千真萬确,我們專程拜訪了杜宅的孫娘子,她親手給的典賣契約,你可看清了,上面有周旭的名字和押印。”
楊三湊前一看,臉色瞬間僵硬,結巴道:“她出價多少贖回?”
吳宣誠懇道:“孫娘子說她祖父當初三十貫典出,不過她念在此典已逾期許久,願出雙倍贖回,六十貫。”
“三十貫!”楊三驚呼,“殺千刀的周旭,當初收我一百二十貫!”
施越英安慰道:“或許我們可幫你與孫娘子說道一番,隻要你有承典證據,以孫娘子如今的身家地位,付你雙倍的價錢是綽綽有餘的。”
楊三喃喃道:“雙倍?兩百四十貫?”
施吳二人雙雙點頭。
楊三興奮道:“自然是有的!”說完他轉身奔進屋,施吳二人也立刻跟上。
楊三在衣櫃捧出一個小盒子,打開之後翻了兩三下,便抽出一張契約。
施越英見狀沖過去,将契約一把奪下。
楊三這才意識到不對勁,想要把契約奪回,卻已被吳宣制住。
施越英喝道:“好啊楊三,你明明和周旭簽的典賣契約,卻謊稱租用,想以此逃稅,罪不可恕啊!”
楊三又惱又慌,一張臉憋得通紅,喊道:“我沒有!”
楊三在吳宣手裡拼命掙紮,不過畢竟他年紀大,身材又瘦小,比不過吳宣身強力壯。
楊三娘子聽到動靜,從屋内出來,見此狀況,哭哭啼啼不知如何是好。
施越英沖楊三喝道:“你别反抗了,坦白從寬你懂不懂?”
楊三果然老實了,嘴唇嗫嚅着,想說話卻哆哆嗦嗦說不出整句,隻翻來覆去地喊着“我不是!”、“我沒有!”
施吳二人把他扭送至鐘縣尉處。
施越英将過程細細禀報給鐘縣尉,楊三也将實情招認。
原來周旭當初破産急需銀錢,有意将所持産業轉手。他從孫富旺那裡典來的那片田地,不能出賣,隻能出典,但他叫價太高,一開始沒人願意承典。
隻有楊三認為那地田土肥沃,産出頗豐,是筆很好的投資,才答應周旭,花高價典買了過。但他并不知曉承典人要接替出典人繳稅,更不知道此田尚未登記在官冊。
直至鐘縣尉來此,查到這片田是非法隐田,戶主需要補交賦稅,楊三才意識到這片田對他來說是個大麻煩。
他将家産算了算,知道自己若将自己典買之事坦誠,他家将從四等戶升到三等戶,各種納稅優惠就少了很多。所以他最後決定隐瞞事實,謊稱自己是租客,企圖漏稅。
鐘縣尉決定将楊三送至縣衙過堂。
隻是此案案情複雜,涉及原戶主隐田未報,又有二次典賣轉手,導緻産權不明晰。念及于此,鐘縣尉答應幫楊三向劉知縣請赦,免去杖刑,并适量減免應補的賦稅。
楊三叩謝萬分。
回縣衙的路上吳宣問施越英,萬一楊三沒有被二百多貫的贖回價迷惑,一直堅持自己是租客,她當如何處理。
施越英揚眉道:“那容易,我們再耗他幾天,假裝去跟孫亦婷請示,把價格再擡一倍,看他昏不昏頭。”
吳宣白她一眼:“幾天下來,怕是他都想清楚了,再騙難矣!”
施越英不屑道:“想清楚更好,他這麼貪,過日子又摳,四百八十貫夠他把稅補足,交點罰金,然後什麼都不幹,吃吃喝喝好幾年了。這筆賬他總算得過來吧,換我我也坦白。”
吳宣慶搖頭:“這法子不可靠吧!幸好他早早就被我們唬住了,時也,運也!”
施越英狡黠一笑:“那我也還有其他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