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懷安在方氏的額頭上親了一下:“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不下點‘猛藥’難以擺平老娘啊。”
方氏隻得委委屈屈地點了點頭,先把李媽救出來再說,至于管家之權可以以後慢慢謀劃。
她去牢裡看過幾次李媽,送了些吃的和日常用品。
李媽被關在牢獄裡,雖然不愁吃喝,但思想壓力太重,生了好多白頭發,人也消瘦了許多。
這些天,她在牢裡無數次回憶當天發生的各種細節,得出了“謝彥是個魔鬼”的結論。
她把當天發生的事情事無巨細地跟方氏說了,方氏聽後也是迷惑。
這才六歲的小小人兒,怎麼會有這種心機?
李媽對她很是忠誠,兩人從來都是一條心。
她相信李媽,但對于六歲的孩童會有如此心機,真的難以置信。
于是她明裡暗裡仔細留心觀察謝彥。
而這一切事情的發生都在謝彥的意料之中。生活在這個社會三年多,他早就研究過了這裡的各種規則。
當初的“一箭三雕”之計,第一是為原主報仇,第二是讓縣令家主動提出退親,第三是争奪管家之權。
目前一切事态的發展都在他掌控之中。
他又怎麼會不知道方氏暗中觀察他?
所以現在的他很是開心,開心的“無憂無慮”,開心的“天真無邪”。
方氏越是觀察越是覺得李媽的話有問題。
她開始對李媽的話産生懷疑,因為三年前“丢謝彥入湖”是李媽的主意。
當初朝廷有個規定,七品以上的官員加上典史可以陰監一人進國子監就讀,謝彥是原配嫡妻所出,論資排輩隻能是謝彥進國子監,隻有謝彥不在或者殘廢才輪得到繼室出身的謝子瑜。
當年李媽提出丢謝彥入湖的計策後,方氏一度猶豫過。她覺得讓謝彥殘廢即可,用不着害他性命……
但李媽堅持“留着謝彥就是個眼中釘”。
想到這方氏歎了口氣,李媽做事比她還絕。
她動搖了,開始不相信李媽說的話了。
這廂金菊花欣然接受了管家之權,卻并不同意放過李媽,在她看來,三年之前就是這個老妖婆害自己寶貝孫子的,當年苦于沒有證據無法讓她繩之以法,如今證據确鑿,斷然不會心軟放過她。
方氏丢了管家之權還不能讓李媽出獄,有苦難言。
她本不想把這事告訴李媽讓她煩心,無奈李媽追問,還是知道了所有的一切。
李媽聽完後,當即就氣的吐了一口老血,不顧自己在牢獄之中,連聲大罵金氏和謝彥。
她從方氏的言行舉止中看出來方氏并不相信“謝彥是魔鬼”的說法,更加氣了。
“你不相信我的話,終有一天會栽在他手上!”李媽說完直流淚。
不是終有一天,而是…現在就栽在了他手上!
謝懷恩、吳氏和窈姐兒來到謝府後,不但沒有勸金氏和解,反而支持金氏讓兇手繩之以法。
這讓“保一方平安”的謝懷安再次被動起來。
現在整個雲林縣的人都在看謝典史是怎麼處理“繼室奶娘仇殺嫡妻之子”案件的。
這個案件如果處理不好,會直接影響吏部的來年考核。
他一個秀才能坐上典史的位置是很不容易的……
斟酌再三,他決定幫李媽做最後的争取——他想單獨跟謝彥談談,讓謝彥原諒李媽的所作所為。
能得到受害人的原諒,最起碼能保住李媽的性命。
謝彥在心中罵謝懷安昏庸的同時,根本就不給李媽任何機會。
“一切依據大周律法,不能徇私!”
他不能無視三年前的那顆幼小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