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萬宇的家庭關系确實複雜。
周萬宇的爸爸早死,他媽媽把兄弟倆拉扯長大,一開始母子三人住在周家祖傳的老屋裡,周萬宇跟前妻傅琪結婚時,小夫妻沒有另外買房子,傅琪搬進了周家祖屋。
媳婦跟媽媽住在一起,婆媳矛盾就來了。傅琪屢次催促周萬宇早點買房子早點搬出去住,周萬宇隻當沒聽到,夫妻倆經常吵架,慢慢地感情出現了裂痕,也就是在這時候,周萬宇勾搭上了離婚的馮盈。
傅琪簡直氣炸了,周萬宇這男人,買房這種正經事他不幹,婚外情這種不正經的事他倒是幹得起勁,傅琪立即跟周萬宇離婚,從周家祖屋搬了出去。當時傅琪跟周萬宇有個不滿三歲的兒子,孩子還小,所以判給了母親,傅琪帶着兒子走了。
周萬宇第一段婚姻結束後,周萬宇的母親大概是想通了,也覺得兒子成家後應該有個新房子,老太太便拿出自己的養老錢,幫周萬宇付了一套新房的首付,這套房子就是本案的主角。因為是老太太付的首付,所以當時房本上寫的是老太太的名字。
至于為什麼後來房本上的名字變成了周萬宇的呢?因為老太太買下房子後不久就被查出癌症晚期,也是因為這件事,周萬宇跟馮盈結婚的計劃被拖後了一年多。彌留之際,老太太親口交代将新房子留給周萬宇。老太太去世後,房本上的名字按照遺産繼承的流程改成了周萬宇的名字。
因此,這套房子實際上是老太太留給周萬宇的遺産。當時馮盈說房子首付是丈夫周萬宇婚前付的,這種說法顯然不準确,不知道是馮盈刻意隐瞞,還是她确實不知道這裡面的彎彎繞繞,隻因看見房本上寫的是老公的名字,就以為是老公付的首付。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中的一方繼承的财産,如果遺囑中沒有明确指定為夫妻共同财産,那麼通常不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就算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了,也依然不屬于。
陳非了解完這些情況後,對簡疏文說:“馮盈沒跟我們說房子是周萬宇媽媽的遺産,這算不算委托人隐瞞事實?”
委托人隐瞞事實,對于律師來說是件非常頭痛的事,遇到這種情況,律師有權拒絕代理。
陳非問簡疏文:“簡律,我們要不要拒絕代理?我看馮盈嫁給周萬宇就是圖人家房子,這個案子就是個吃力不讨好的案子,幹脆拒絕代理,省得被罵。”
簡疏文手肘抵在桌子上,雙手撐着腦袋,問陳非:“馮盈跟周萬宇結婚多久了?”
“快五年了吧。”
“她結婚的時候又不知道周萬宇五年後會死,怎麼判斷是圖人家房子?”
簡疏文說着,指着闆凳對陳非說:“陳非你搬個闆凳過來坐下吧,咱倆讨論讨論這個案子。”
陳非去把凳子搬到簡疏文身邊坐下。
陳非說:“馮盈隐瞞事實,一開始我們都以為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産,房子是周萬宇和馮盈共有的,周萬宇無權獨自處置房子,所以周萬宇跟周千宇簽的那份贈與合同無效。但現在房子變成了遺産,法律規定夫妻中的一方通過繼承得來的财産不屬于共同财産,房子是周萬宇自己的,既然是他自己的,那他就有權獨自處置。”
“馮盈也還房貸了。”
“還了又怎樣,法院最多讓周千宇把馮盈還貸的錢退給馮盈,房子還是會判給周千宇。”
“你說得對。”
“還我說得對?發個話,咱們要不要拒絕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