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亞科夫剛到了隊尾,便發覺自己是這少見孤身一人的獵手。小貴族們手下的侍從三五一隊,大貴族帶來的隊伍簡直龐大到像要沖上戰場殺敵了。他們穿着精良的盔甲,外面套着棉衣——據說這是為了不叫太陽曬得金屬閃爍,叫敵人和獵物發覺這藏着披甲士兵——不過天氣太熱,許多人都将覆着盔甲的手臂從棉衣腋下伸出來乘涼,隊伍依舊亮晶晶地晃人眼睛。
“你是哪家的獵手?”有登記官在這攔住他。“報上名來。”
“我是諾克特尼亞斯家的獵手。”亞科夫面不紅心不跳地說。“主人是特蘭西瓦尼亞的尤比烏斯。”
“隻你一人。”登記官在頭盔下皺起眉來。“跟着前面安傑洛斯家的隊伍吧,聽他們的指揮。”
亞科夫點點頭,策馬便跟上前去。
他想起舒梅爾的話:狩獵不是單純的享樂,而是鍛煉技藝與紀律的好時機。亞科夫猜測,這該與戰場上是類似的。國王召集旗下的領主,領主又召集旗下的騎士,士兵來自各地,每人都有各自效忠的大人,看似龐大完整的軍隊實為一支分散淩亂的烏合之衆,對指揮官而言是不小的考驗。該如何協調首領不引矛盾,如何分配任務不起争端,樣樣都需下苦功琢磨。
有人為他們分發了餌料,聊勝于無。亞科夫跟着隊伍鑽進森林中,打起偷懶的主意來,可惜他跟随的那支隊伍的首領不那樣想——那是位父親,帶着他年幼的兒子,貌似是名顯赫的貴族。龐大的獵手隊伍中有大量的獵犬伴随其間,長官的華美披風上還停着一隻漂亮的獵鷹,正被眼罩蒙着眼睛,愣愣地擺頭。他在衆人的簇擁下解開眼罩的系帶,将獵鷹放飛,士兵們便歡呼着歌頌主人的英勇。
亞科夫覺得這場面滑稽可笑——放飛了獵鷹,那長官就帶着兒子休息遛彎罷了。是士兵們被編成小隊,沿着山中規劃好的路線包抄搜尋。既要自己幹活,還要自己歌頌。亞科夫想,虛僞的活動。
他被安排跟着一夥步兵行進,可那夥士兵不認識他,便也當他不存在。亞科夫便摘了頭盔,讓馬慢悠悠在他們身後散步。“那有野豬的拱痕。”他向嘴裡灌了口葡萄酒,無聊地指點他們。“瞧見沒,樹邊的草地上還有足印呢。”
可那些希臘士兵瞥了他一眼,依舊沿着規定的道路進發。
這算哪門子狩獵?亞科夫想,一群除了歌功頌德什麼也不會的獵人,隻用最笨的方法圍起山來才能弄到獵物。他們既沒法鍛煉打架的本領,也沒法增進打獵的知識。要是送上戰場,叫這群人指望他們在營帳中吃喝玩樂的将軍做決斷,怎麼能存活?他想起在鞑靼人那過的苦日子來:他們家家戶戶的男兒全是騎射的好手,人人都知道如何追尋獵物——不過,紀律的确差了一些。
又走了一會,亞科夫第二次瞧見野豬的痕迹。“這是野豬的糞便。”他又忍不住說。“還是新鮮的。”
“别炫耀你那點學識了。”一個士兵回過頭來告誡他。“沒人想聽。”
亞科夫在頭盔下翻了個白眼——他決定一句建議也不提了。
樹林裡的空氣濕潤又清新,比外面的草甸涼快許多。亞科夫舍不得喝光他的葡萄酒——這種烈度的酒在騎士團是被禁止的,難得一品。士兵們無馬可騎,鞋子陷在泥地與草叢裡走得費力,沒過一會隊形便稀稀拉拉,扯着有的沒的閑聊抱怨。“要是我也有匹馬,就用不着在這跋涉。”有人拿着長矛劃草撒氣。“我也想在營帳裡喝着美酒,等着獵物上門呢。”
“你背後還有人在馬背上飲酒。”有人冷嘲熱諷。“還喝得醉醺醺的。”
“我走得滿背是汗。”有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們在這歇一會算了。”
“就這麼辦吧。”有人丢下背上的盾牌。“過會再走。”
亞科夫聽着他們的對話,不由得好奇他們怠工的理由。他下馬來,湊到隊伍中。“照這樣狩獵還有什麼意思?”他問。“你們不想要獵物,不想要榮譽?”
“你這人可真奇怪,你從哪來的?”士兵回頭瞧他的臉。
“我是個羅斯人,是個傭兵。”亞科夫張口便扯謊。
“怪不得你有這問題。”士兵感歎着。“你們那的狩獵是什麼樣?”
“勇士們各自追蹤,誰先找到獵物就歸誰。”亞科夫說。“要是晚了慢了,皮毛、肉與骨頭就一絲都分不到。還常有為了争奪獵物打起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