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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Case Four - Cha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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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也閑着也是閑着,各位看官來一起随便聽聽看看,以下這兩件港南區法院白字黑字地判了原告證據不足而敗訴的案子到底又是個什麼來龍去脈:

第一起集體訴訟官司的狀書中所提及的事件原委:吳家“浩銘國際集團”名下所全力贊助支持的、遍布粵港市各區的連鎖便民平價食堂,由于其為了最大程度壓低成本、并能從低廉的标價中繼續賺取暴利(包括市政府和各區政府的專項撥款補貼),而長期使用過期變質的劣質有毒食物原料來制作各類菜品并出售,由此導緻了周邊低收入社區本來就患有身體隐疾或各類慢性病且以及經濟困難的顧客,他們脆弱的身體機能最終在劣質甚至有毒食材的長期侵蝕和污染下,還是透支了僅剩的那麼一點生命力;各區多店周圍的忠誠顧客身體卻日日加速衰敗,原病症多發、多病症并發;機體被某些複雜因素誘發了重重連鎖反應後,導緻他們這群因為自身經濟原因不得不天天與便民平價食堂為伍的食客不幸提早死亡。然而,這些要麼尚且活着卻時日無多卧病在床的受害者、要麼已經灰飛煙滅且入土為安的死者親屬等,各種利益相關的原告方雖在有人組織牽頭号召下齊聚一堂,但多方奔走訪問收集材料後,并不能拿出切實的證據來證明他們愈發嚴重的病症和突如其來的加速死亡,與吳家名下的連鎖便民平價食堂提供的菜品質量好壞,有任何直接關聯。

港南區人民法院經過長達月餘的審理,最終判定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這起集體訴訟以原告方敗訴結案;而此後接了這起案子的幾名律師就紛紛閉門謝客了數月、有的甚至不知所蹤,并且再沒接過類似的集體訴訟官司。

其一,這連鎖食堂說到底是吳家在各個區政府的公開招标項目中,公開參與投标并中标後,與街道辦和社區等政府名下的職能機構合資辦的,其擔當着社區服務中便民惠民利民,或者說“民以食為天”的重要角色和關鍵環節,當初吳家大滿貫中标并紅紅火火地辦起連鎖食堂時,經過了市政府和區政府食品安全衛生等相關部門聯合審查驗收後,統統頒發了金光閃閃的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連鎖食堂自然是規規矩矩幹幹淨淨地開門迎客,哪裡來的什麼食品原材料質量問題呢?如果硬要說誰有問題要出來背鍋擔責任,那打得到底是吳家的臉呢,還是其他什麼方面的臉呢?

其二,那些自稱為劣質有毒食材的受害者、死者家屬等,雖然都一一提交了相當一段長時間内的病曆/病情報告、屍檢報告等正規醫療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但其中沒有一例能将某位原告的直接死因和緻病因素與吳家的連鎖食堂一一對應地聯系起來;也即是說,你的病情是越來越重、直至死亡,但大都是科技還不夠先進的醫藥科學問題,與你這段時間裡到底吃了什麼,并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除非你原告方能完全證明,在病情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病人/死者除了連鎖食堂提供的餐食,額外沒有攝入任何一滴來自他們食堂之外的物質(包括了一日三餐中的任意一餐,奶類水果,攝入的水源,各類的偏方/補品/零食,各類常規藥品和實驗藥品,等等等等)。

其三,除了多年前連鎖食堂開業前期的各種衛生資質檢查達标過關,在之後的定期抽檢/年檢/突擊檢查等各種政府官方食品安全衛生檢測中,吳家名下的連鎖便民平價食堂更是從未爆出任何食品原材料的相關質量問題;而連鎖食堂本身還年年被評為粵港市各區的衛生模範。甚至不論是明訪還是暗訪的報社記者或自媒體,都紛紛被吳家名下的連鎖食堂所“折服”,竟然能統一口徑、多年來一緻給出了“幹淨又衛生”且“量大管飽”還“物美價廉”的絕對五星好評。

第二起集體訴訟官司的狀書中所提及的事件原委:吳家“浩銘國際集團”名下的全資産業“永壽醫藥”公司,在全粵港市(近些年有四分一的項目集中在港南區)各大公立醫院裡長期贊助的、對低收入貧困就醫人群開放申請的,免費新藥物臨床實驗和非參保貴價藥物定期發放援助。這本來不該是件天大的好事麼,可是近幾年來出現了一個怪現象,不、應該是說近年來漸漸呈現出一種比往年更加明顯的趨勢、而且暗地裡總是在流傳,那些參加了免費藥物臨床實驗或者領了免費藥品的病人,其中很大一部分,頭尾似乎都撐不過一年,長的呢、還能要死要活地熬上個一年半載,可短的呢,三到六個月也就能徹底解脫了。而更詭異的是,有去世病人的家屬在長期觀察中意外發現,同病房裡确診了相同病症且病情程度相似、但不幸沒有被選上參加永壽醫藥公司新藥物實驗的多位病友,都平平穩穩地度過了大大小小的危險期,在最普通的醫保藥物調養之下病情反而日漸地穩定、眼見着甚至有好起來的趨勢了。而面對死者家屬的反複質問和責難,永壽醫藥公司常駐各大公立醫院的藥方代表,各科室篩選實驗患者的主治醫師們,以及參與了新藥物臨床實驗的所有院方和藥方研究員,都統一聲明,生老病死乃是萬物規律,院方和藥方對各位親人的不幸去世表示由衷的哀悼,也請病患家屬節哀、理性看待生死。再說了,各方代表也義正言辭地表示,每個患病個體對于每一種新藥物的短期和長期反應都完全不同且不可預測,所以參與藥物實驗後身體情況可能變好、當然也可能變壞,而在正式參加項目之前,這些風險是每一位病患及其直系家屬親自簽字畫押且确認了願意承擔的。可失去了家人的病患親屬們哪是那麼容易打發的,大家碰頭一合計便回過味來,這“永壽醫藥”公司提供的免費藥物定是有貓膩,而它背後的大金主吳家,萬惡的資本家,肯定也不對勁!這起集體訴訟官司中,他們一紙訴狀就送去了港南區第X人民法院,狀告吳家“浩銘國際集團”名下的“永壽醫藥”公司勾結公立醫院的科室醫生和研究員,私下裡非法進行未經正規審批的人體藥物實驗,無視法律、草菅人命。

不出意外,這起官司的審理期限比上一件更短、基本是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區第X人民法院判決的理由同樣是原告提交的證據不充分、且部分不屬實;也同樣是敗訴後不久,接了案子的原告律師團就以各種各樣的原因需要歇業一段時間、好生調養調養,閉門謝客。

其一嘛,這吳家名下的上市公司“永壽醫藥”公司能和全市的各大公立醫院的許多科室建立“新藥臨床實驗”以及“非參保貴價藥物定向定期免費發放”的長期合作共赢關系,那事前可都是經過了粵港市政府和區政府共同背書、且通過了藥/監/局/和省級醫藥管理部門層層疊疊審核手續的,是立志以幫扶本地低收入貧困患病人群為己任、能力範圍内最大程度地緩解他們“用藥難用藥貴”這一世界性難題的,惠民利民公益項目,這一份份清清楚楚地蓋了上級大紅章頭的立項文件和各種資質審批合格文件,難道還能做得了假、注得了水麼?退一萬步說,如果這其中哪一環真的有了那“根本不存在”的一點點兒的“假”,你這小小吳家的臉疼了腫了倒是微不足道的事小,而上頭誰的臉要是疼了挂不住了、那才事大了呀;個中孰輕孰重,都掂量好了麼?

這其二嘛,當然就是各方代表已經明确做出的藥物實驗結果不确定性聲明,以及那一份份白紙黑字簽了字畫了押的、病患自願參與免費臨床新藥實驗的,免責風險确認書了。另外呢,雖然、很大一部分被院方和藥方精挑細選後去參與了新藥物實驗、或是服用了免費發放貴價藥物的患者們,在一段時間的治療後不但沒有好轉反而不幸去世了;但是、要講良心話,近些年來确确實實有那麼些少數典型案例,其中的患者病情逐漸好轉後各項重要身體指标趨于穩定、并在堅持用藥後幾乎算是治愈出院了,這些案列不僅在粵港的醫學界廣為流傳、甚至在全國的權威醫學期刊上都占了頭版頭條,難道還不足以說明你自願參與臨床藥物實驗,得到實際利益的過程中就也該自擔風險麼?總不能免費給你治好了、人家就是華佗再世;反過來你自己的身體機能受不起這天大的福分,那人家就是草菅人命了吧?而且,就先不管風不風險、責任不責任的,單從醫學角度來說,那些參加新藥實驗一段時間後不幸去世的病患,他們屍檢報告上的直接死因都是自身重病晚期所引發的各種緻命并發症等等,其中沒有一例能證明誰的死亡是“永壽醫藥”的新實驗藥物直接導緻或間接如何如何造成的;這些提交給法院的屍檢報告全部複檢後也沒有任何問題。

那其三嘛,就不得不說在這起官司剛剛被區法院受理時,那天,陽光和煦、微風拂面,“永壽醫藥”公司喜從天降,原來他們最新研發的、專門針對某種頑固慢性腎病的特效藥(但暫且不涵蓋在醫保範圍内)正式獲批上市銷售;這利好消息那麼一出、本就是醫藥闆塊龍頭股和風向标的“永壽醫藥”,其股票連續幾個交易日在國内外多個證券交易所紛紛漲停,吳家上下的身價也應聲水漲船高。而當這官司審理到了半程、還未最終下達判決前,此特效藥已經投産上市,一面世便被搶購一空、供不應求、堪稱真男人的保命良藥、救命神丹,居家旅行必備。那全力投入研發此藥的“永壽醫藥”公司及其背後的金主吳家“浩銘國際集團”可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大功德一件呀,那怎麼能在原告方證據不全的情況下被扣上一頂“視人命為草芥”的黑帽子呢?

總之,反正兩起官司中港南區第X人民法院判原告方集體敗訴的理由還有很多,在這裡就不一一例舉贅述了;簡單來說,這“浩銘國際集團”背後的吳家呀,在這粵港市的地界上那必須是頂呱呱的聖人之家!這世道的算數題就是這麼神奇,害一個人要償一條命,可要是害了一萬個人嘛,不僅不用償命,說不定還能被供起來呢;殺人不見血還要讓對方跪拜,才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最高級玩法,個中技法少不了長期專研升級、課後勤加練習。而這兩起案子勝訴的背後,隻是他們吳家慈善大業版圖中的冰山一角罷了,簡直可以忽略不計、不值一提。爾等受了天大恩惠的小屁民們,就老老實實地叩、頭、謝、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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