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不願放棄,句句戳人,“要真挺好,您也不會差點蹲局子是吧,您看您都受影響了,别說小寶一個孩子了。”
馮尋不明白她差點蹲局子和住這裡有什麼關系,誰知社工硬是扯出她常年住在這破爛地,心理陰暗,因為太想擺脫這裡,所以榜上個男明星就不願放手,後來被人家利用,差點進去。
沒想到啊,她那點破事都傳到學校和福利院了。
不過也不奇怪,畢竟新聞那麼火,而且他們接收孩子都是要做背景調查的。
反正不管怎樣,馮尋都不會讓他把小寶帶走,就這社工的素質,她真懷疑小寶受到了虐待。
雖然身體上找不到傷痕,但是精神虐待也是虐待。
社工道:“胡說,我們是正規的福利院,不可能虐待孩子。”
小寶上前拉住馮尋的手,“姐,他們說有一對有錢夫妻看上了我,要我跟他們回去做他們的兒子。我不想去,我隻想做姐姐的弟弟。”
馮尋讓他不用怕,她不會讓他去給别人當兒子的。
社工眼看馮尋說不通,就蹲下身做小寶的工作。
“小寶,那對父母很喜歡你,他們想讓你做他們的兒子,以後你就可以住大房子,吃好吃的,還能出國留學,這不好嗎,福利院裡很多像你一樣的孩子都很羨慕你呢。”
“我隻要姐姐。”小寶很抗拒,“我聽見他們跟你說,要給福利院捐錢。”
什麼,馮尋一把将社工擠進家裡的半個身體推出去,“我們家不歡迎你,還有你們福利院,竟然賣我弟弟,我要去社會福利署告你們。”
社工慌了,“不是這樣的小寶姐姐,是那對夫妻喜歡小寶,所以愛屋及烏,想給我們福利院捐筆錢,用做孩子們的開銷,我們沒有賣小孩。”
馮尋一針見血,“那要是我弟弟不願被領養,你們福利院是不是就拿不到那筆捐款了?”
聲音戛然而止,社工像是被人捏住了嗓子,一聲不吭。
馮尋氣得關上門,隔了好一會,社工才在外說道:“就算小寶不想被領養,也還是要和我回福利院的,你已經不适合做他的撫養人,這是社會福利署通過走訪調查後決定的。
“既然小寶想姐姐了,他可以在你這待一天,但是晚上他必須回到福利院,否則我們就要通知福利署,說你拐帶兒童。”
馮尋差點出去揍他,可惜他跑得夠快,人一竄就沒影了。
不行必須得想個法子把小寶要回來。
她帶小寶去福利署問問什麼情況,怎麼就剝奪她的撫養權呢?
解答問題的是小寶認識的人,他告訴馮尋,她剛被抓,就是這個秦阿姨把他安排進福利院生活的。
“你好,小寶姐姐,你想要回撫養權的事有困難,我們不能讓你把孩子帶回去。”
馮尋道:“怎麼就不行,小寶是我一手帶大的,我們倆姐弟情深,他也想跟着我生活,這你們有什麼好為難的,小寶又不是孤兒,之前我是出了點事,你們幫我照顧他,我很感激,但是現在我要回自己的弟弟有什麼不可以?”
“抱歉啊,小寶姐姐,據我調查,你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家,是小寶一個人待在家裡,還有街坊說看見小寶在撿東西換錢,這件事您知道嗎?”
馮尋心虛地點點頭,她繼續說:“請問您現在從事什麼工作?”
“我沒工作。”話剛落,馮尋急忙追問道:“是不是有工作就可以把小寶交給我撫養?”
她道:“撫養人除了要提供收入證明,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外,還要為他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保障他的安全,像您留弟弟獨自在家,讓他以撿垃圾為生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所以我們不可能同意由您繼續撫養小寶。”
馮寶寶突然道:“姐姐不是故意的,她養家很累很辛苦,我隻是想幫她分擔一點,但我太小,找不到工作,是樓下喜歡看報紙的爺爺告訴我,撿垃圾可以換錢,所以我才撿的。
“這不是姐姐的錯,我以後再也不撿。”
秦阿姨本來對馮尋這樣不負責任的姐姐沒什麼好臉色,可聽到小寶的一番話,她忍不住濕了眼眶,這姐弟倆都不容易。
她是個容易心軟的人,于是就給馮尋指了條明路,“你要先找到一份工作,工資不論,但是要讓福利署看到你的上進,然後換個好點的房子,平時小寶放學和放假,你不在家就找個人陪他,或者把他送到親戚朋友家臨時照顧,總之不能讓他一個人待着。
“如果這些你都能做到,我就去跟署裡說,他們會同意小寶和你回家的。”
馮尋和小寶立馬開心地抱在一起,對着秦阿姨一個勁地道謝。
因為馮尋還沒找到工作,小寶隻能由秦阿姨送回學校,晚上要繼續在福利院住。
馮尋跟着一起送小寶進校門,她蹲下身跟他保證,明天一定接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