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求仙秦始皇也是多手準備,徐巿不出成果,再給他找個競争對手。也給自己多一份選擇和可能性。在碣石門也做刻了文字。另外摧毀了城郭,挖通了堤防。
碣石門上的刻辭是“遂興師旅,誅戮無道,為逆滅息。武殄暴逆,文複無罪,庶心鹹服。惠論功勞,賞及牛馬,恩肥土域。皇帝奮威,德并諸侯,初一泰平。堕壞城郭,決通川防,夷去險阻。地勢既定,黎庶無繇,天下鹹撫。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惠被諸産,久并來田,莫不安所。群臣誦烈,請刻此石,垂著儀矩。”
刨去文采,我們看内容,除了繼續誇秦始皇一統天下,恩澤千秋,統治有方,百姓安居樂業以外,還寫了他毀壞了原屬六國的軍事設施,毀壞了城防,還掘開了一些堤壩(有軍事目的一旦蓄水開閘可能會淹沒城鎮或者人員),以達到減少抵抗的目的。既然他要毀掉這些隐患,一定概率是有人利用這些設施要反抗,也有一些概率就是防患于未然。但是但看在首都鹹陽都能遇到刺殺,各地的明裡暗裡的抵抗也不會太少。同時派韓終、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藥。
現在有記錄的尋仙問藥的隊伍就有三支了,徐巿一隊,盧生一隊,韓終、侯公、石生一隊,每一隊都是要給錢給人給糧,都屬于純消耗。秦始皇不過四十五歲,這樣極度渴望長生不死,不知道是舍不得千秋偉業,還是身體本能的衰弱讓一個極度集權的人的惶恐成倍擴大了。
秦始皇完成了北巡,從上郡(原魏國領地)回到鹹陽。燕地人盧生出海尋仙,把自己遇到的神鬼之事都搞成了圖書奏報給秦始皇,其中有一條意思模糊不清的谮語叫做“亡秦者胡也”。按照秦始皇的理解,“胡”就是指北邊少數民族,所以他派了蒙恬帶兵三十萬人向北進攻匈奴,奪取了部分黃河以南的地區。
秦始皇三十三年,征發曾經逃亡的罪犯、入贅别人家的贅婿、以及商人攻取陸梁地區,設置桂林郡、象郡、南海郡,把按罪行應當流放的人派去戍守。
關于這一條,征伐曾經逃亡的罪犯是可以理解的,犯罪了嘛。但是贅婿招誰惹誰了呢?家裡過不下去了,老婆家有錢,當上門女婿伏低做小讨個生活怎麼了?秦始皇不允許。這條不允許是對女人的很大的惡意。
贅婿入贅,家主是女人,孩子姓的是女人的姓(女性的父系),所以抓贅婿是法律上杜絕女性的相對獨立性。秦始皇對于女性的惡意出現在很多方面,比如不立皇後,比如對女性的神靈給予打擊,比如不允許女人坐産招夫,一定要把主動權都卡死在男人手裡的樣子。
他形成這種思維,給他家祖上女性曾參政并有相當的權力的傳統(比如宣太後執政幾十年)不符合的,大概是女人在統一戰争中,無法直接參與戰鬥以及他娘趙姬給他造成的惡劣影響有關,秦始皇的政策裡好多強調男外女内、各司其職、風氣清淨,一定要讓男人把女人壓制住,堅決不許紅杏出牆的做派。
同年,繼續在西北方驅逐匈奴。這就是打仗,打仗是消耗人消耗錢的事,打下地盤來也要治理,從榆中沿着黃河住東,直至陰山,(在這一地區)設置三十四個縣,在黃河附近修築要塞。又派蒙恬渡過黃河攻占高阙、陽山、北假地帶,修築亭障來驅逐戎人。
邊疆地區誰都不願意去怎麼辦呢?遷徙罪犯,把這些犯人安排到剛剛建立的縣邑中。具體是集體管制還是跟平民一樣一邊開墾一邊戍邊,我們不清楚。最少罪犯的性别比例不會很均衡,集體管制容易炸營,不集體管制容易出治安狀況。但是當時又沒有什麼人權一說,要是每天都累的要死,能躺下就覺得是恩賜了,要是有戰功或者獎勵,不知道能不能免罪,甚至提升階層。按照秦朝法律的苛刻,最少某一段時間裡,集體管制的可能性高一些。後續可能會陸陸續續根據年限、表現有所放松。這隻是猜測,具體情況我沒有資料。
這一年還出了一項禁止民間祭祀的政策。這個政策出現的可能原因是1.有原六國人祭祀自己信奉的神靈祖先(暗地裡祭祀原來的君主,所謂心懷舊國)2.民間反對秦國統治的苗頭還是很高,秦始皇覺得有必要把思想統一一下,搞輿論控制這一套,從有記載開始我們的老祖宗一直都很擅長。3.可能還有秦始皇本人的野心,你們祭祀我規定的神明,記住我是你們的主宰。
這一年還有個事情是彗星出現在西方。具體出現在哪裡有什麼意義我講不準确,基本上彗星出現都算不上好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