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之後秦兵再回想今日他所說的這句話時,又會是怎樣心境,此時自然不得而知。可此時此刻的秦兵隻知道一件事,那就是——
這句話,比她在小說裡、熒幕上看到的任何一句纏綿悱恻的情話,都要動人心弦。
這才是沈夜北。
初成于她筆下,終藏于她心中的沈夜北啊。
“在通往終焉之地的路上,請讓我成為你的助力。”
秦兵自然而然地回握住他的手,然後被觸手的溫暖驚得瑟縮了一下。沈夜北卻不給她逃離的機會,還順勢握緊了她的小手,笑着:“嗯?Can I have your promise?”
這句洋文拽得突兀,其實就是對她前日那句“You have my words”的回應。沈夜北的英文發音顯然比她标準得多,加上他那張足以以假亂真的白人臉,秦兵神情一時竟有些恍惚:
假如他是非斯拉夫系純血高加索人,假如他不是生在這樣的時代這樣的地方、而是在一百多年後彼岸的某處碧海藍天,他又會是怎樣的人、過着怎樣的人生?
很多很多年前,在她穿越之前辛辛苦苦做社畜、被社會毒打、被生活折磨得“□□”的那些年裡,她也曾問過她自己這個問題。
個人的力量太過微薄,努力幾乎沒有任何用處。唯有出身,才可決定一切。
那才叫做,真正的絕望。
“我承諾你,沈夜北。”思慮良久,秦兵方才緩緩開口,然後莞爾一笑:“怎麼樣,開心嗎?”
沈夜北也報之一笑。他就這麼保持着拉住她手的姿勢,帶她走出總督府。待坐上蒸汽飛鸢時,秦兵才道:“去哪兒?”
“齊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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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王楚源,乃楚氏王族現存大大小小一百多個藩王、郡王裡勢力最大、财力最強的一位。楚帝國祖制,藩王不得幹政、不得留有私兵(楚慕是個例外),因而即便财大勢大如楚源,也無法對朝局指手畫腳。于是這位閑得蛋疼的二世祖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兩件事上。
一者曰吃,一者曰色。
色字自不必說,但單論“吃”這一道,楚源絕對算得上是個中翹楚——畢竟,一個身高不到一米七的人體重能吃到三百斤,也可謂萬中無一的“奇才”了。
所以,當親眼見到這個肉球一樣的王爺時,秦兵的表情就多少有點兒繃不住,甚至險些笑出聲來。相比之下沈夜北就“見多識廣”淡定得多,表情絲毫不變地走到楚源面前,恭敬一揖:“臣沈夜北,見過齊王殿下。”
“哈哈,平身平身!”楚源吃得肥頭大耳,人也心寬體胖。沈夜北從善如流地直起身子,嘴角含笑:“殿下‘日理萬機’,臣不好多做叨擾,就有話直說了。”
楚源笑得如同一尊大肚彌勒:“哎,沈閣臣這說的是哪裡話。請講請講,本王必當洗耳恭聽!”
沈夜北眼睫微掀,輕聲吐出幾字:“臣請殿下,為朝廷平災一事纾難。”
空氣瞬間凝固。
“呦呵,沈閣臣。”良久,看似心寬體胖的齊王瞬間就變了臉色:“怎麼着,要飯要到本王這裡來了?”
他這麼一說,四周齊王府的府兵立時就拔了刀。一片嗆哴的兵器出鞘聲中,沈夜北若無其事地把玩着指間的玉扳指,甚至還很悠然自得地一挑長眉:“殿下這是何意?”
“早聽說你小子心狠手辣,為要錢宰了袁化全家,他媽的眼睛都不帶眨一下。”楚源伸出一隻小蘿蔔似的短胖手指,指了指門外,語氣不善:“趁本王心情好,麻溜兒的趕緊滾!”
“唉。”
沈夜北無奈地歎了口氣,卻并無退卻之意。府兵的刀都架在他脖子上了,他居然也隻是擡手輕輕将刀刃推開,笑容和善依舊:
“齊王殿下,話可不能這麼說。當初先皇武威帝每年都要從國庫裡拿出二三百萬兩白銀來供養你,累計至今也該攢了好幾千萬了吧?現在朝廷有難,殿下怎能置身事外?”
“那也是老……先皇疼愛本王的母妃,都是本王堂堂正正得來的賞賜,關你屁事!”
“是,不關臣的事。”沈夜北微眯雙眼:“不過這通敵叛國……臣可就不能不管了。”
“哈?”楚源微微睜大一雙綠豆大小的眼睛:“本王通敵叛國?你他媽開什麼玩笑?敢污蔑皇親國戚你是不要命了?”
沈夜北這次倒是沒再廢話。他将手緩緩伸向腰畔,然後慢條斯理地拔出劍來。寶劍劍刃在正午的陽光之下閃爍着冰冷刺目的寒芒,吓得楚源立時大呼小叫起來:
“……尚、尚、尚方寶劍?!”
尚方寶劍?
府兵們立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架在沈夜北脖子上的刀槍立刻少了一大半。至于沈夜北本人,則堪稱謙恭地長身一揖,嘴裡卻一字一句地吐出了最嚣張的話:
“袁化死前已經将殿下通敵叛國情狀和盤托出,證據就在總督府裡。臣向來以和為貴,殿下如果願意和平解決問題,那麼之前的一切都可以當做從未發生。如何?”
“他媽的,袁化都死了你跟我談什麼證據!死無對證是吧,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是吧!”
楚源雖然養尊處優慣了,但他并不蠢,因此立時就意識到沈夜北話裡話外滿滿的惡意了。孰料沈夜北也沒再跟他虛與委蛇地客氣——
下一秒,尚方寶劍就抵住了他那隻胖得像無數隻輪胎堆疊在一起似的脖子。
楚源的聲音立刻随之從善如流地抖了起來:“……你,你,你敢?!!”
“我為何不敢。”
沈夜北笑了起來。與此同時,劍尖無情地刺破了楚源脖子上的肥肉,鮮血立時汩汩而出。
草……這小白臉兒居然來真的!
他居然真敢!
楚源捂着脖子後退半步,卻被一條細得幾乎看不見的銀線攔住。楚源渾身汗毛都跟着豎了起來,因為他清楚地知道這鬼東西到底是什麼。
——千機絲。
削鐵如泥、吹毛短發的千機絲。
這小雜種……!
形勢比人強的道理,楚源比誰都明白。一聯想起幾天前全家死于非命的袁化,這位還沒享盡人間榮華富貴的藩王立刻就慫了,連連擺手:“慢着,慢着!不就是要錢嗎?本王……本王給你就是!”
……
去的時候兩手空空,歸來之時滿載而歸,可随從、下屬們沒有一個人能笑得出來。誰也不知道沈夜北這“大逆不道”之舉會把齊王殿下得罪到什麼程度、而齊王殿下又會不會遷怒到今日到場的其他人身上;相比之下,秦兵反倒成了這些人裡最沉靜的那一個。
“你看起來一點兒都不驚訝。”
聽見沈夜北這麼說,秦兵方才從深思中回到現實,側過頭看了眼一臉探究的沈夜北。輕輕勾起唇角,她如是回答:
“夜北,其實你今天已經很克制了。”
沈夜北一怔,旋即将灰綠色的桃花眼微微眯成了兩彎新月。秦兵微微笑着,又道:“如果我是你,我就将那頭肥豬剁碎了做成肉羹煮一大鍋,然後喂狼。”
“哦?你這麼恨他。”沈夜北被她這中二病爆棚的發言逗笑了,莞爾反問。秦兵搖了搖頭,平靜道:“我與此人并無私仇,但這并不妨礙我想讓他——讓他們這些肉食者,從這世上徹底消失。”
她頓了頓,又道:“你可曾聽說過‘福王肉’?”
福王肉?沈夜北略略一哂,旋即恍然:“前朝福王,朱常洵?”
秦兵颔首:“不錯,就是那個被闖王扔進鍋裡炖肉的前明福王(注1)。我看今日這位齊王殿下,頗有幾分當年福王的模樣,故而也合該被煮成一鍋。”
她生得一副清秀可人的面容,卻說出了這般冷酷殘忍的話來,沈夜北卻并不覺得稀奇。他反而順道提起了另一件事:“仇富?”
“不是仇富,是仇為富不仁。”
沈夜北微微一笑,不以為然:“你這是以道德代替法律。人性本就生來自私,何必強求人人皆是聖人?”
秦兵不由不解:“那你之前為何要屠戮巨商、恫吓貴戚?夜北,你可知你這麼做這狗朝廷會如何處置你?”
沈夜北再度哂笑。
“走吧,我們去做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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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處參考知乎: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這家夥有三大特點: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陽所有娼妓,三是扣門,橫征暴斂富可敵國,舍得花大把銀子嫖/妓,卻舍不得花錢赈災。當年河南連年旱蝗大災,百姓相食,作為藩王的朱常洵卻舍不得拿錢赈濟災民,還振振有詞:“赈濟災民是國家的事,和我有啥關系。”
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領起義軍攻克了洛陽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于身體太胖跑不動,隻好躲在廟裡面,被李自成的起義軍活捉。後世民間傳聞,福王被李自成和鹿肉一同烹之,但正史并無定論。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迹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