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對自己認知不清到近乎狂妄的那類人。我知道我不喜歡很多東西,隻是在此基礎上仍會好面子地試圖接受許多傳聞很好的作品,明明内心毫無觸動,還要機械地掃過那些字符翻到下一頁,一次又一次,直到看盡,直到尾頁的空白映入眼簾,我就像被困在劇場的幽靈,沉默着,又沒什麼好共情的。
便是這樣的佯裝努力,我到底沒看進去多少好書。
用高級些的措辭解釋就是“人生苦短,想盡量讓自己看些愉快的事物”,但說真心話,我不是那塊料。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我也試過找點理由,嚴謹地去分析過是否是時代差異文化差異、抑或文風不同觀念不同,但其實沒那麼複雜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喜歡的東西裡有名氣的占比總那麼高,也難怪我常常懷疑自身審美很可能出了大問題了。
當然,沒有什麼作品是能奪得所有人歡喜的。
我就是總覺得自己離那樣的“文藝範”還差一點,這距離不遠也不近,近到我按部就班看遍也能知道那些書為何吸引人,說得出幾分好,遠到如果面前放了一本名著和一本輕小說,我絕不會選擇内涵更豐富的那本。所以很無奈,我知道或許随着視野擴展自己能讀出多點名堂,但誰知道這不是自己的棱角被社會打磨得更圓滑了?要知道人的本性不大會在長大後更改,所以改變的可能隻是我不再敏銳,開始失真。
是了,最初的最初我好像是因為這個悲傷,然後感到了無生趣。
時間的魔法不會使我往傳統文學更近一步,于賞析評論上我隻能做到套公式地叭叭幾句“因為詩人懷才不遇……熱愛大自然……表達了詩人的思鄉之情……”,返璞歸真這幾個字也和我無緣,因為我顯然至今也沒改掉時刻想嘩衆取寵的臭毛病。至于俗,我似乎也沒那麼俗,起碼沒有俗到可以用文字讨人開心的樣子,我隻是心理上有些俗,那種自視清高又有着點自卑自輕的俗。
這樣看實在是太普通了吧,除去一些自己都摸不着頭腦的無法很好具象化的苦難,我也隻是那樣普通的人類。所以我覺得沒勁,就像我知道我也沒有那麼喜歡寫東西,我什麼都不喜歡一樣。
我想起從前一個朋友說的,神愛所有人,神也不愛所有人。
所以我不喜歡做任何事,我也可以愛做任何事。
但是他說他不會再勸我了,讓我稍微有點可惜,因為按照小說套路,在看完電影後我會大受感動,然後瘋狂地寫起來。
在我确認對一件事不敢興趣之後,反而可以很冷靜地處理。隻是我沒想到他會那麼認真地找過來,也沒想到他會讓我自己自由選擇。按照小說一般套路,我在大約兩三千字後就會重新考慮不再寫文這個宣言的正确性,我本人無所謂的,這種劇情雖然老套但也較為經典。
從前我也對不同人說過我不想寫文了,有熟悉的有陌生的。
但是隔個幾天我總會繼續開新坑。
他去買了爆米花,兩桶,挺香的。漆黑的電影院内我看不到他坐在哪裡,電影有點無聊,唯一讓我覺得沒白花錢的就是那些經典的攝影鏡頭,起碼很漂亮。單說劇情的話我或許更喜歡看原版小說。雖然我一直覺得自己不算喜歡寫小說,但這和我喜歡的文學形式偏向文字并無關系。
當電影散場我看他明顯情緒較為激動,或者說帶點激動後的空虛。
我猜他已經忘掉我們開始是因為什麼過來的了。
他問我要不要在假期一起去玩。
我有點震撼,他看着不像喜歡出去玩的。從前每一次我們出去都是找個大排檔聊天說地。